沈阳物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年度报告(摘要)

  日期:1998.12.15 08:00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沈阳物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为使股东和社会各界了解公司一九九三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以此取得公从的支持与合作,本公司董事会按国家证监会“证监发字(1994)7 号”文件规定编制了年度报告,现谨将报告摘要披露如下:





一、近三年财务指标



   经沈阳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金额单位千元)



    指标           1993年      1992年      1991年      93年比92年增长%





营业收入      803,007     644,258      481,485            24.6

利润总额            36,234      19,598       10,816            84.9

税后利润            33,516      16,658        5,882           101.2

资产总额           654,476     336,756      319,121            94.3

股东权益           297,609     121,559       93,610           144.8

每股净资产           3.58         2.21       1.94             62.0

每股收益(加权股本)元 0.50         0.30       0.12             66.7

每股收益(年末股本)元 0.40         0.30       0.12             33.3

每股红利(元)         0.30        0.227       0.09             32.2

股东权益比率%      45.5         36.1       29.3              26.0

净资产收益率%      15.99        15.5        6.3               3.2

  注:加权股本数为6,675.5万股。



二、年度分红派息情况



  董事会建议 1993年度分红派息采取送、派并举的方案。送股和派发现金息的比例待4月3日召开的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另行公布。





三、业务回顾



  1993年,本公司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和全体员工的努力奋斗下,紧紧围绕企业经营发展战略,解放思想,转换机制,抓住机遇,开拓经营,规范管理,争创效益,主要经济指标实现了历史的突破,销售额实现80,301万元,利润实现3,623万元, 跃居全国同行业之榜首,1993年公司被评为全国500家最大服务业企业之一,全国上市公司“榜上有名”名列26位,被沈阳市政府授予流通企业改革先进单位。



主要业绩:



  1、大力调整经营结构,加快多角化经营步代,公司按照改革开入和开拓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经营发展战略,即:商贸抓机遇,拓展规模:证券抓联合,搭船过海;物业抓基地,借地生财;实业抓高新、高投稳收,大力调整经营结构,重构经营格局。



  一是坚持主业,强化集团优势,在主业经营上坚持巩固老阵地,拓宽新渠道,积极抢市场,扩大覆盖率的营销策略,主营业务实现销售额80,000万元,创历史最好水平。



  二是开拓经营,建立新的经营格局,开辟了黄金首饰、房地产开发等十几个新项目,仅黄金一项就盈利766万元,还开发了大型粮食干燥机和家用小型保险柜等新的生产项目。  三是搞活存量资产,兴办高新实业,目前已经完成的有中港合资的东泽紧固件有限公司,已正式投资;正在建设上半年可以投产的有中美合资的天使工艺玻璃有限公司。



  2、本公司实现利润3623.4万元,超年初溢利预测的1.8%。



  3、配股资金的有效投入,拓展了经营新领域,由于多方面的大力支持,1993 年顺利实施了送配股方案,配股资金到位9,339万元,按照送配股方案确定的项目:



 投资海南利宝航运公司1,000万元,开通深圳蛇口至海口航线, 从事海上运输旅游、娱乐事业,93年分回利润280万元;



  投入创建投资公司1,000万元,从事各行各业的投资和证券业务,93年实现利润1,000万元;



  投入创办海南华瑞投资发展公司350万元,开发房地产外贸、旅游等综合经营项目;  投资中港合资东泽紧固件有限公司1,700万元,现已投产,产品大部分外销, 九四年可分利560万元;



  投资中美合资的天使工艺玻璃有限公司500万元,生产工艺玻璃,产品全部返销美国;  投资黄金首饰一条龙生产项目2,500万元,加工黄金及镶嵌首饰,93年创利766万元;  投资沈宁房地产开发公司800万元,承接了17,000平方米商品房工程;



  投资外贸公司680万元,开展外贸经营93年创利100元。



  投资辽宁华铜矿20万元,对老矿进行技术改造;





四、股本及前十名大股东持股情况



  1、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公司原有股本5,505万股,其中国家股1696万股,占30.8%;法人股2,259万股,占41%;个人股1550万股,占28.2%。九三年七月公司经批准实施了十送二、配五的送配股方案,由于国家股法人股放弃配股权1,051万股。送配股实际增加股本2,802万股,至此公司股本总数为8,307万股, 其股权结构为:国家股2,035万股,占24.5%;法人股3,637万股,占43.8%;个人股2. 635万股股占31.7%。



  以上股本总数及其结构结构,业经沈阳会计师事务所验证



  2、前十名大股东持股情况



  (1)沈阳市资产经营公司2,035万股 占24.5%



(2)沈阳市供销合作总社1,000万股 占12%



(3)沈阳市物资回收总公司851万股 占10.2%



(4)深圳万业兴投资公司200万股 占2.4%



(5)沈阳好猫集团有限公司154万股 占1.9%



(6)辽宁省正安公司109万股 占1.3%



(7)沈阳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00万股 占1.2%



(8)沈阳市精细厂油化工厂80万股 占9.6%



(9)辽宁国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0万股 占0.8%



(10)沈阳中大实业公司57万股 占0.7%





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会中四名人员因故不能继续担任董事,故董事会建议了增补名单,待四月三日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2、持股情况:



  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与本年中期报告刊登的情况相同,没有变化。





六、重要事项



  一九九三年度本公司无任何诉讼事项





七、关联企业



  1、向中港合资东泽紧固件有限公司投资1,700万元人民币,占该企业所有者权益的72.5%。



  2、向中美合资天使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投资450万元人民币,占该企业所有者权益的35%。



  3、向沈阳天龙物业公司投资140万元人民币,占该企业所有者权益的50%。



  4、向辽沈物资联营公司投资50万元人民币,占该企业所有者权益的50%。





八、业务展望



  1、1994年,要紧紧围绕经济工作指导思想,抓住机遇,全面实施经营发展战略, 大力发挥股份制优势,寻找新增效益生长点。总的经营目标是:销售计划8亿元(不含税) ,利润计划4,000万元。



  2、大力开发新项目,培植新增效益生长点,充分利用募集资金,开发高科技、 高风险、高回报的高新技术产业。



  (1)与澳大利亚合资组建干燥设备制造公司,投资总额800 万元人民币, 双方各出资400万元,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改造公司原干燥设备厂,生产新型粮食干燥机, 产品销畅通。



  (2)公司出资500万元,组建天宝永磁有限公司,生产永磁材料,年回报率可达40%以上。



  (3)联合开发生产新型维C药品,总投资1,800万元,组建药品生产线, 年回报率可达42%。



  (4)投资4,000万元开发不锈钢镜面板加工项目,年回报率35%。



  (5)投资1,500万元开发不锈钢焊管生产项目,年回报率45%以上。



  (6)与外商合资开发厚膜混合集成电路板,总投资600万美元,双方各出资50%此项目为高新技术,三年可收回投资。



  3、依沈阳会计师事务对本公司一九九四年溢利预测审阅的函, 本公司一九九四年预计完成税后利润3,700万元。





九、其他事项



  (一)基本资料



  1、公司正式和外文名称



  中文:沈阳物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外文:SHENYANG MATERIALS DEVELOPMENT CO.,LTD 



2、公司总部所在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风雨坛街138号



   邮编:110014



   电话总机:(024)2726722



   传真:(024)2729274



   电挂:4063



3、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9年6月20日在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4、报告期内未变更注册日期及地点



  5、工商登记号码  11770212



6、税务登记号码  21010352026108



7、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8、股票上市交易场所编码:0511A



9、股票主承销机构:中国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10、股票托管机构:沈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1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及办公地:



    沈阳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十纬路35号



12、法律顾问处名称、顾问姓名、办公地:



    沈阳市商贸金融律师事务所



    金锡盛  李静波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五经街17号



13、负责信息披露事务所人员:



    叶冬青   王峰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风雨坛街138号



    邮编:110014



电话:(024)2726433 2726350



(2)资料备于公司证券部



查阅方式;电函,来人亦可



    查阅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00



    联系地址:沈阳沈阳沈河区风雨坛街138号



    邮编:110014



电话:2726350 2720893



  股证事务代表姓名:王绪章  张煊





十、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沈阳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经注册会计师签证的溢利预测表及财务报告附注说明。



沈阳市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沈阳物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度财务审计的报告



                 沈会师股审字(1994)第0010号



沈阳物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我所接受委托,审查了贵公司提供的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产负债表与截止该日为止会计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我们的审计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并按照《注册会计师检查验证会计报表规则(试则)》等公认的审计准则实施,包括对制度遵守性检查,数据真实性检查,重要会计记录的审阅,会计凭证的抽查,实物资产的抽查盘点,以及在当时情况下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本报告书所附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公认的原则,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本年度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附件: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报表注释



中国注册会计师 白致中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丕华



沈阳会计师事务所



一九九四年三月十日



关于沈阳物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度溢利预测的审阅的函



沈阳物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我所接受委托,对贵公司提出的一九九四年度溢利预测(贵公司对此须负全部责任)所依据的会计原则和计算方法进行审阅。



  我们认为,上述溢利预测是根据贵公司董事会所确定的各项假设而适当编制的,所依据的会计原则及采用的计算方法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制度没有相悖之处。



  附件:



  1、公司关于一九九四年度溢利预测的报告;



  2、一九九四年溢利预测表;



  3、溢利预测的基准与假设;



  4、董事会《关于通过一九九四年溢利预测议案的决议》。



                   中国注册会计师 白致中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丕华



                     一九九四年三月十日



溢利预测的基准与假设



1、基准:



  本溢利预测是根据业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的公司近三年的经营业绩、实现公司的各项基准、能力和活力,业务发展,开拓经营之各项计划、规划和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审定,在遵循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公认会计原则,采用正确的方法,本着客观、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的。



  2、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我国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公司所在的社会环境, 仍如现实状况而无重大变化;



  (2)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涉及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法律、 法规及社会环境仍如现实状况而无重大变化;



  (3)公司在溢利预测期间内,有关信贷利率、税率、 汇率及市场行情仍如现实状况而无重大变化;



  (4)公司计划投资项目,能如期实现和完成而无较大变化;



  (5)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之重大不利影响。



财务报表注释(一九九三年度)



附注1 公司的设立



沈阳物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系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沈股办发( 1988)3号文批准,在沈阳市物资回收总公司的基础上,改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并经国家体改委以体改生(1992)95号文认定,确立为继续进行规范化的股份制试占企业。



  公司在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770212号。



  附注2 重要会计政策



公司实行统一核算,分级管理,统负盈亏,税费统缴,税后利润根据董事会决议由公司统一分配。



  (2)会计制度



公司执行财务部、国家体改委(92)财会字第27号颁发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3)会计年度:会计年度自每年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4)货币核算: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5)记帐方法: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



  (6)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



  (7)存货计价: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存货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计算; 低价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



  (8)商品削价损失准备和坏帐准备,均按3‰提取。



  (9)固定资产及其折旧



  固定资产标准单位价值为2,000元,按实际成本计价。其折旧采用直线法按原值的 3-5%预计残值扣除后计算,折旧额采用单项折旧方法。



  (10)税项



  a.营业税:零售商品,按商品零售额计外缴纳。93年1-4月营业税率为止3%;5-12月营业税率为了5%;批发商品按毛利额缴纳税10%的营业税。其中:金属回



收业务,按辽宁省税务局辽税(1993)147号文,《关于批发调拨再生资源减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按5%缴纳。



  b.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的7%和2%缴纳。



  c. 所得税:按年度利润总额加应纳所得税调整衙计算缴纳, 经沈阳市税务局批复,1993年暂按7.5%缴纳。



  (11)1993年度利润分配



  a.提取法定公积金10%



  b.提取任意公积金15%



  c.提取公益金10%



  d.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5%



  以上比例已进入一九九三年度决算



  附注3 (略)



附注4 应收帐款



应收帐款期末余额117,426,918.15元。其中主要应收帐户:



  抚顺钢厂 7,862,935.54元



  沈阳机床一厂 1,308,537.72元



  沈阳钢厂 3,390,205.23元



  沈阳钢铁总厂 1,665,786.77元



  朝鲜商社 3,318,901.25元



  海联公司 1,300,000.00元



  朝阳轴承厂 1,725,877.20元



  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 1,382,068.76元



  附注5 (略)



附注6 (略)



附注7 (略)



附注8 (略)



附注9 (略) 



存货期末余额247,141,181.63元。其中:



  1.商品采购     1,243,820.10元 



  2.库存商品 235,494,716.96元



  3.加工商品 2,070,506.73元



4.材料物资 3,579,321.15元



5.包装物 32,993.65元



6.低值易耗品 2,403,265.25元



7.库存材料 186,777.31元



8.在产品 2,129,780.48元



附注10 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期末余额51,113,556.01元。其中:有价证券2,993,245.93元(国库券),联营投资48,120,310.08元。联营投资单位:



  1.镭射光栅玻璃 350,000.00元



2.宽甸县下露河铁合金厂 800,000.00元



3.永善酒店 126,000.00元



4.市农行房屋开发公司 1,000,000.00元



5.经营塑料 50,008.00元



6.市农行房屋开发公司 2,000,000.00元



7.中沈联营公司 250,000.00元



8.营口三协耐火材料公司 1,400,000.00元



9.辽沈联营公司 400,000.00元



10.金科金属材料沈联营公司 500,000.00元



11.华铜彩造厂 1,200,000.00元



12.海南华瑞房地产开发公司 2,425,000.00元



13.天麒投资公司 10,000,000.00元



14.天龙物资华瑞房地产 1,386,132.90元



15.工艺玻璃基建 4,419,920.50元



16.塑料加工 213,248.68元



17.天承物资开发联营公司 200,000.00元



18.海南利宝航运公司 10,000,000.00元



19.辽中物资开发公司 400,000.00元



20.沈阳市精细石油加工厂 6,000,000.00元



21.交通部房地产开发公司 5,000,000.00元



附注11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期末原值145,236,657.57元; 累计折旧19,384,561.39元; 固定资产期末净值125,852,096.18元。



  附注12 (略)



附注13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期末余额16,693,462.00元,系土地使用权。



  附注14 待外理流动资产损失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期末余额为18,100.46元,系待审批财产损失。



  附注15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250,494,000.00元。系商品流转借款。



  附注16 应付帐款



  应付帐款期末余额49,614,882.62元。其中:主要应付帐户:



  江门江达优质钢材经营部 1,845,573.59元



大连钢厂 12,697,048.10元



辽宁省物资会收公司 1,610,000.00元



抚顺钢厂 2,126,867.10元



四川厂城钢厂 3,012,718.82元



西宁钢厂 3,439,808.80元



太原钢厂 7,859,198.98元



上海第三钢厂 1,422,867.64元



沈阳线材厂 4,202,362.50元



附注17 (略)



  附注18 应付福利费



  应付福利费期末余额(-)1,244,531.05元。主要是职工医药费超支。



  附注19 未交税金



  未交税金期末余额3,856,652.66元。其中:应交所得税1,307,290.93元;应交营业税2,382,581.06元;城建税166,780.67元。



  附注20 其他未交款



  其他未交款期末47,651.62元。系未交教育费附加。



  附注21 其他应付款



  其他他应付款期末余额22,353,895.11元。其中:应付工资12,136,381.50元;其他应付款10,217,513.61元。



  附注22 预提费用



  预提费用期末余额222,500.00元。其中:预提利息190,000.00元;预提修理费32,500元。



  附注23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1,300,000.00元。系在建工程借款。



  附注24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10,681,443.45元。系修建工程应付款。



  附注25 股本



  公司股本总额83,072,940.40元。其结构如下:



  国家股 20,348,765.40元;



  法人股 36,374,175.00元;



  社会个人股 26,350,000.00元。



  附注26 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期末余额124,983,892.89元。比92年期末余额372,438.86元,增加124,611,454.03元。其中:配售新股溢价76,377,324.97元,资产评估增值48,234,129.06元。



  附注27 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期末余额62,930,868.44元。其中:



  盈余公积 33,481,699.65元;



  法定盈余公积 6,017,504.94元;



  公益金 23,431,663.85元。



  附注28 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26,620,892.25元,比年初12,493,869.96元增加14,127,0 22. 29元。其中:派发1992年度股票股利,减少11,010,061.00元;1993 年增加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5,137,083.29元。



  附注29 营业税金



  营业税金9,952,268.47元。其构成如下:



   项  目       计税额    税率        应税额





一、零售营业税           5,614,404.13                  229,032.08

其中:1─4月             2,584,406.33   3%             77,532.19

      5─12月            3,029,997.80   5%            151,499.89

二、批发营业税                                       8,901,489.45

其中:全额税            73,087,859.96  10%          7,308,786.00

   再生资源          31,854,069.00   5%          1,592,703.45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       9,130,521.53   7%            639,136.51

四、教育费附加           9,130,521.53   2%            182,610.43

  附注30 其他业务利润

  其他业务利润2,317,212.75元。

  附注31 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17,785,454.22元,系由联营企业分来利润。其中:

  1、金科金属材料联营公司 60,000.00元;

  2、天麒投资公司           14,676,494.52元;

  3、海南利宝航运公司          2,800,000.00元;

  4、沈阳市农行房地产开发公司       196,080.00元;

  5、辽沈联营公司           50,000.00元;

  6、有价证券(利息收入)     2,879.70元;

  附注32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274.151.00元。其中: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55,794.88元。罚款净收入18,129.43元;处理应付帐款等收入200,226.69元。



  附注33  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57,000.21元。其中:固定资产盘亏7,353.09元; 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14,680.93元;营业外其他支出34,966.19元。



  附注34 少数股权

少数股权6,600,000.00元,系合并报表数。

  附注35 资本净增加额

财务状况变动表资本净增加中,包括合并报表少数股权6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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