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三年财务指标
1993年 1992年 1991年 1993年
比1992年增长
1.主营收入(万元) 64333.59 60863.51 29655.00 5.70%
2.利润总额(万元) 4951.56 6308.98 3084.00 -21.51%
3.税后利润(万元) 4580.19 5835.81 2850.00 -21.51%
4.资产总额(万元) 81802.29 51816.70 28354.31 57.87%
5.股东权益(万元) 39006.86 15731.25 7334.85 147.96%
6.每股净资产(元) 2.57 —— —— ——
7.每股收益(加权平均计) 0.358 —— —— ——
每股收益(按总股本计) 0.302 —— —— ——
8.净资产收益率(%) 16.73% 50.60% 43.92 ——
9.股东权益比率(%) 47.68% 30.36% 25.87 ——
二、1993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待董事会、股东代表大会通过另行公布
三、1993年业务回顾
自1985年公司初创至1993年,公司董事会将前九年的发展做为奠基阶段。1993 年内公司完成了两件对本公司具有历史意义的大事:1.公司于1993年3 月份全部由蛇口迁入自建的福田新厂区,公司从此拥有了优越的生产、生活、科研和办公环境。2.公司在年末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并在一年内成功地向社会发行了公司的股票,公司因而获得了优良的资金环境和全新的经营机制。1993年公司在结束了创业阶段的同时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1993年公司被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评为AAA级信用企业。 被中国银行(总行)评为全国“最佳信誉客户”,并于年末通过国际标准组织认可的ISO9000 标准。
(一)经营情况
2 1993年公司的主要经营内容仍是磁头、磁头技术扩展产品及电脑部件。1993年度收入和利润来源的95%以上是磁头类产品,包括3.5英寸温盘磁头、磁带(卡)磁头和VHS录像磁头,1993年磁头总产量达940万只,收入达6.2亿人民币。100%销往美国、新加坡、 马来西亚和日本,占全世界磁头贸易总量10%,列世界第三位。除磁头产品外公司1993年拓展了电脑主板及相关板卡的生产。1993年公司引进了6套世界最新型的SMT平面贴装系统进行电脑主板和相关板卡的生产,总量折合主板当量70000块,销售额逾4000万元,90 %外销到香港、台湾、美国等地区。公司1993年在新产品拓展方面亦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公司自行开发的薄膜磁头已全部完成,产品已通过了美国所有专业标准测试,待设备安装完毕即可投入大批量生产;1993年开发的自动柜员机产品第一批(20台)已在湖南省中行安装。
(二)1993年实现利润与溢利预测差异的说明
1993年本公司实现税后利润4580.19万元,比董事会1993年溢利预测6765.5万元低32.3%,其主要原因是1993年3 月份做溢利预测时公司是按照股票发行的正常审批和发行时间来计划安排生产和测算收入的,但由于我公司承担了置换“鸿华”股东的任务后,正常的工作进度被“鸿华”问题的非正常因素延误了超过半年时间,直至1993年11月22日才获准发行股票(鸿华公司到9月26日才将置换给本公司股东的已收股款汇给本公司)。 由于这一原因,公司1993年两个新投增收项目由于资金不到位未能进行:1.薄膜头项目原计划七月份设备安装完毕投产,由于资金不到位,关键的测试设备无法购买被迫于五月中停顿,
计划中1993年的110万只生产亦未能实现,损失产值近1亿元,损失利润逾1300万元。2.原计划1993年6月份进货的10套SMT设备亦由于资金不到位而停止,因而放弃了近8万块486主板的订单,造成减少产值近2亿元,减少利润近1100万元的损失。
(三)股票发行筹资的运用情况
由于本公司股票于1993年11月22日发行,12月21日结束。因此,在1993年使用的股金是由“鸿华”公司于1993年9月末转给本公司的2960万。 该项资金已全部用于公司扩建工程支出。正式发行后补收的差价收入8978万将于1994年和1995年继续用于原定项目用途。如遇计划变更而大幅度改变用途,公司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公布。
四、股本及股东持股情况
股本结构
股本(元) 股权比例(%)
总股本 151675000 100
发起人股 126000000 83.07
社会公众股 25675000 16.93
其中:内部职工股 5000000 3.30
公司持股1%以上股东情况
股数(股) 占总股本(%)
1.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45360000 24.97
2. 博旭有限公司 42840000 23.58
3. 国营建南机器厂 15120000 8.32
4. 秉宏有限公司 12600000 6.94
5. 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 10080000 5.55
五、董事、监事持股及变更情况
董事会成员
姓 名 职 务 持股数
王 之 董事长 30000
谭文 副董事长 100000
董泽簿 副董事长 30000
王志荣 董事 5000
郑国荣 董事 10000
欧阳瑞庭 董事 100000
黄蓉芳 董事 80000
伍荣生 董事 2000
王定才 董事 7500
监事会成员
姓 名 职 务 持股数
邹志钰 监事长 5000
张金玉 监事 5500
宋建华 监事 6500
李德芳 监事 5500
六、重要事项
本公司1993年9月29日与深圳市众力实业发展公司、深圳中旅华侨实业开发公司、 深圳市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长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深圳市能源总公司、深圳市东鹏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了深圳市粤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计划投资450万元人民币,占总股份15%,目前已投入75.6万元。
本公司从1985年成立至今无任何诉讼与法律纠纷。
七、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介绍
本公司规尚无子公司。关联企业:深圳市粤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投资3000万元,我公司计划投资450万元,占总投资15%,现已投入75.6万元。
八、业务展望
1993年产品结构调整的基础工作已近完成,1994年将实施调整计划中的主要部份,如公司预期1994年薄膜磁头市场将占公司生产较大比例,公司业已同国际著名厂家签订重大订单议项,在电脑主板及各类板卡生产上也正和国外著名厂商合作,并将有重大突破,此外公司现已申请创办以激光技术为主的子公司,公司计划在1994年、1995年除磁头类产品更新换代外,进一步在激光技术、光通迅技术上寻求发展,并沿着高科技的主线在新的领域做突破性的发展。
1994年公司将继续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实缴7.5%)。
目前世界最著名的电脑制造商和通讯、金融电子产品制造企业与本公司就业务合作问题做具体、实质性的洽谈,相信1994年将是本公司奠定新发展基础重要一年,公司董事会对这新的一年新的机遇充满信心,并力图将最理想的发展和回报奉献给股东。根据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盈阅报字(1994)第B03号溢利预测的函,本公司1994年度利润为5730 万元,税后利润为5300万元。
九、其它事项
(一)公司基本资料
1. 公司名称: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KAIFA TECHNOLOGY C0., LTD.
2. 法人代表:王之
3. 所 在 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电 话:3320720
传 真:3320701
邮 编:518026
4. 注册日期、地点:
日 期:1985年7月4日
地 点:深圳市
5. 工商登记号码:注册号:工商外企粤深字101040号
6. 税务登记号码:粤税外字15000700
7. 股票上市交易所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8. 股票上市交易编号:深科技A 0021
9. 证券主承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信托投资公司
(证券经营管理部)
10. 会计师名称、地点: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市深南中路爱华大厦十六楼
11. 律师名称、地点:深圳市律师事务所 郑伟鹤律师
深圳市红岭中路国际信托投资大厦五楼
(二)公司资料置备于公司投资证券部,可于办公时间内电话或来人查阅。
股证事务代表姓名:王志荣 张向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26-910号信箱
电话:3320720
十、附件
1. 199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
2. 一九九四年溢利预测报告
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4年4月
附件一:
查帐报告书
财审报字(1994)第B352号
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量事会:
我所接受委托,审查了贵公司199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与1993年度的利润表及财务状况变动表,我们的审查,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财务报表检查验证规则,及公认的审计标准实施,包括对会计记录的抽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审计程序。
我所认为,本报告书后附的第2页至第16页的上述已查财务报表, 允当地表达了贵公司199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截至该日为止会计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变动,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孙聚义
中国注册会计师 魏逸群
1994年4月7日
中国 深圳
附注1.公司设立说明
本公司于1985年7月3日经深府口(1985)070号文批准成立, 原名蛇口开发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国家股份有限公司条例的规定,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复(1993)887 号丈批准,于1993年10月8日成立股份公司,更名为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同, 并经深证办复(1993)142号文批准为公众股份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A股),B 股暂未发行, 领取工商外企合粤深字第101040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人民币181675000.00元。
批准的经营范围包括:主营开发生产经营计算机软件、硬件系统及其外部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仪器、仪表类电子产品及其零部件、元器件、接插件和原材料。
兼营:生产经营家用商品电器及电子玩具。
目前的企业结构如下:
联营公司:
联营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实际投资额
RMB RMB
深圳市粤银实业 深圳 30000000 15% 756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附注2.重要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和会计期间
本公司原来用中外合资企业会计制度,自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后来用股份制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期间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期间。
(2)存货计价
各类存货的购入与入库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按计划成本计价;月末调整材料成本差异,低值易耗品领用一次摊销。对1992年10月3l日资产评佑时将已摊销在用低值易耗品进行重估入帐。
各类存货盘盈、盘亏、报废、结转管理费用。
(3)收入实现条件:
商品销售,以商品已经发出,商品所有权转移买方,收到货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证据时,作为营业收入实现。
劳务销售:以劳务已经提供,收取款项的证据已经取得时,作为营业收入实现。
(4)固定资产计价及其折旧方法
a.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
b.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 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和估计的使用年限扣除残值(原值的10%)制定其折旧率,分类折旧率如下:
(5)产品成本计算方法
产品成本以品种为成本对象核算,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成本,按成本对象归集,间接费用通过“制造费用”帐户归集,然后以直接材料为标准,分配到各成本对象中去,期间费用全部列入当年损益。
(6)外币换算:
本公司以港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年度涉及非本位币的经济业务,记帐汇率和帐面汇率均采用固定汇率折合计算,年未按市场调剂价予以调整,汇兑损益列入本年损益。根据股份公司新的章程规定,本公司1994年1月1日起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本年编制折合人民币财务报表时,所产生的“货币换算差额”属于资产负渍项目换算产生的列入资产负债表的“资本公积金”,损益类项目产生的列入利润分配表的“可供分配利润”项目之前。
(7)利润分配
经董事会决定,1992年度11月1日至12月31日税后利润及1993年度税后利润, 待股东大会召开后,按比例予以分配。
(8)坏帐准备:
按年未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付货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开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款项,扣除1994年1月才收到的证券商股款余额之和的1%提取。
附件二:
关于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94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
溢利预测的函
敬启者:
我所接受委托,已对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会计期间的溢利预测所依据的会计政策及计算方法(贯公司董事会成员对此须承担全部责任)进行审阅。
我所认为,就会计政策和计算方法而言,上述溢利预测乃根据附件1 所载贵公司所作出的各项假设而适当编制的,并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贵公司通常采用的会计政策相一致。
附件:1.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溢利预测之基准和假设
2.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溢利预测表
此致
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各位成员 台照
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魏逸群
1994年1月27日
中国 深圳
附表3.
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溢利预测之基准和假设
一、基准
本公司溢利预测是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参照1993年实际利润完成情况和本公司1994年度财务计划等资料依据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公司通常采用的会计原则而编制的。
二、假设
1. 本公司所遵循之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乃为现时状况而无重大改变。
2.本公司所在地深圳经济特区的政治、法律、经济等社会环境无重大改变。
3.本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所涉及之国家及地区的有关政策、法律、经济及财政情况无重大改变。
4.未来之信贷利率、税率及汇率在正常范围内变化。
5.本公司的生产运作不会受到材料之严重短缺或成本重大变动的不利影响。
6.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9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溢利预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1994年度
RMB
销售收入 846300000.00
销售成本 745608000.00
销售毛利 100692000.00
减:销售税金 18000.00
销售费用 70000.00
管理费用 14050000.00
财务费用 29250000.00
其他损益 ——
本年损益 57304000.00
减:所得税 4297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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