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下列词语的的含义是:
1.本公司:上海真空电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2.A种股票:本指本公司已发行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与城乡居民以人民币认购,并以人民币计值的股票。
3.B种股票:指本公司本次增资发行的人币特种股票。
4.美元现汇:指从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汇入以及境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划入境内的美元(不包括信用卡、旅行支票)。
5.国家股:指国有资产在本公司构志的A种股份。
6.单位股:指本公司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事业法人单位认购的A种股份。
7.个股: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居认购的A种股份。
8.元:指人民币元。
二、本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真空电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SHANGHAI VACUUM ELECTRON DEVICES CO., LTD. (缩写为SVEC)
2.法定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即墨路95-97号二号楼四层
3.法定代表人:薛文海
4.性质:本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经贸沪字〔1991〕283号批准证书批准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三、本公司资本构成及经营范围:
(一)资本构成:
1.本公司现有注册股金总额2亿元,共二百万股股份,全部为A种股。
2.本公司本次增资发行面值总额1亿元B种股票后,注册股金总额增至3亿元,股份构成为:A种股:200万股,占股金总额3亿元的67%,其中:国家股、单位股、个人股占股金总额3亿元的比例分别为50%、1%16%;B种股:100万股,占股金总额3亿元的33%。
(二)经营范围:
本公司生产经营真空电子器件及其配件、基础材料和生产线设备、电视机等真空电子器件应用产品及其生产线设备和收录机、收音机等家电产品及其生产线设备,主要产品有黑白显像管、彩色显像管、中高分辨率单色显示管、象无管及其配件玻壳、电子枪、发射管、磁控管、微波管,直管型、环型、紧凑型荧光灯及玻管、电子镇流器、等离子显示器、
钨钼丝、钨铈电极、电视机等。
四、本公司业绩和近三年资产负债情况:
1.1987-1991年,本公司共实现销售收入23.37亿元,利税4.765亿元,1990、1991年共创汇2377万美元。
2.本公司与香港永新技术开发公司合资经营上海永新彩色显像管有限公司,已形成年产100万只18”彩色显像管生产能力,1990年投入试生产,当年实现利润3748万元,预计1991年实现利润16000万元。
3.近三年资产负债情况:
资千(千元) 负债(千元) 股东权益(千元)
1988年 779774 548163 231611
1989年 946352 677121 269231
1990年 1169005 871844 297161
4.经上海会计师事务所第二分所对本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并经上海市财政局以沪财国资(1991)52号文确认,截至一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本公司的资产评估价值总额减除负全债总额后的资产净值为725615045.85元,为注册股金总额的3.628倍,该次资评估中未包括专有技术、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及土地。
五、增资发行B股票的资金用途及效益预测:
1.增资发行面值1亿元B股,主要用于发展彩色显像管及彩管玻壳、电子枪等关键配件的生产。
2.效益预测:
根据已知的市场情况和生产发展计划,在无不可预见的情况下,今后五年内(1992年至1996年)本公司的收益预测如下:
项 目 1992年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产品销售收入(千元) 679010 778672 966026 1043417 1136323
营业利润(千元) 22053 54143 59158 85089 131831
利润总额(千元) 73053 79653 86388 116499 172381
税后利润(千元) 72233 74005 80180 106524 155524
六、B种股票的发行:
(一)发行对象:
1.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法人和自然人;
2.外国法人和自然人;
3.证券主管机关批准的其他境外法人或自然人。
(二)发行价格:
1.本公司本次发行B种股票采取溢价发售的方式。
2.发行价格按本公司资产重估的价值,结合本公司今后的盈利能力等因素确定,B肿股票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420元(含发行费用20元)。
3.投资者以美元现汇按承销首日上海外汇调剂中心公布的上一日历星期美元现汇与人民币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折算人民币认购。
七、承销机构
1.本公司委托上海申银证券公司为本次发行B 种股票的主承销公司。
地址:上海市威海路681号 电话:2151188
2.上海申银证券公司牵头同国际和国内分销商,以全额包销的 方式承销。
国际分承销商:
瑞士银行国际金融亚洲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交易广场1座21楼 电话:8446388
所罗门兄弟国际有限公司
地址:英国耸敦白金汉宫道111号维多利亚广场
电话:071-7213618
新鸿基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海富中心三楼 电话:8225510
国内分承销商:
上海万国证券公司
地址:南京西路1728号 电话:2568686
上海海通证券公司
地址:四川中路482号 电话:3217443
3.承销日期:
自1992年1月20日起,至1992年1月22日。
八、认购和交易方法:
投资者认购本公司B种股票,请委托承销本公司B种股票的主承销或国际、国内承销商进行。具体认购方法由承销机构规定。
交易办法按照《上海市人民币特种股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业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业务〈人民币特种股票〉补充规则》的规定办理。
九、股东的权利、义务
B种股票的股东享有同A种股票的股东同等的权利并承担同等的义务,其权利、义务如下:
1.分取股利权;
2.按所持股份比例优先认购新股权;
3.在股东代表大会上的表决权;
4.担任股东大表、董事、监事、监督经营管理权;
5.在公司清算时对剩余资产的分配权;
6.对公司负有一次缴足股款的义务并以所缴股款对公司承担有限经济责任。
十、股利分配
1.本公司B种股票的股利率与A种股票相同,由董事会根据当年的生产经营结果确定,以当年按股分红基金占股金总额的比例在次年第六个月之前一次发放。如经营亏损亏损的当年不分股利,以后也不再补付。
2.B种股票所得股利,可向本公司委托发放B股股票股利的证券经营机构,按发放股利公告之首日上海外汇调剂中心公布的上一日历星期人民币与美元现汇交易的加权平均价兑换成外汇。所得外汇可依法汇出境外。
上海真空电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二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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