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辽银金字〔1992〕146号》文件批准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3,800万元,每股面值1元,计3,800万股。
本招股说明书是根据《鞍山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和鞍山市政府制定的有关股份制试点企业和股票发行的管理规定,在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发行股票时,为投资者提供的公司各项法定及一般资料,包括本次股票发行细则。公司董事会愿就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承担责任。
本招股说明书已分别送到下列单位:
1、中国人民银行鞍山分行。
2、鞍山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3、鞍山证券公司。
一、释义
在本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1、本公司:指经鞍山市人民政府《鞍经改字(1992)22》文件批准改组成立的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指:原鞍山合成纤维厂及下属企业。
3、公司本部:指股份制改组前之鞍山合成纤维厂。
4、直属企业:指归公司本部领导、公司本部全资所有和部分资本所有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之企业。
5、内联企业:指公司本部拥有部分股份之企业。
6、承销机构:指鞍山证券公司为承销单位。
7、元:指人民币元。
8、此次招股只为公司本部发行。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西区柳西屯
董事长(代):徐小夫,男,36岁,大学文化程度,省劳动模范,省十大优秀青年厂长(经理)之一,鞍山市高等职业专科学校经济系兼职副教授,中国纺织信息中心研究员,有几年的企业管理经验,懂技术、懂财务,历任原厂副厂长、厂长代理党委书记,现任公司董事长。
2、公司本部是经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原全民所有制性质的鞍山合成纤维厂改组成立的股份制企业。公司本部经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后,具有法人资格,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并以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有限经济责任。
3、公司本部情况介绍:鞍山合成纤维厂是我市唯一生产涤纶纤维的大型企业,始建于一九七六年,工厂占地面积8.2万平方米,现拥有固定资产原值6,700万元,主要设备是从西德引进的具有八十年代国际先进水平的高速纺长丝生产线和新近从日本引进的具有九十年代国际先进水平的高速纺仿真丝生产线,年生产能力4,000吨。一级品率达90%以上成为东北地区的佼佼者,产品畅销全国。其中主要产品333分特网络丝,75分特低弹丝,八九年获部、省(级)优质奖,166分特低弹丝九O年又获此奖。
①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与“七五”期初的一九八六年相比,一九九一年工业总产值达8,140万元,增长243%,实现利润达1,407万元,增长469%;全员劳动生产率达99754元/人,增长203%,人均创利税达22,070元,增长37.3%,人均创利润达17,353元,增长20%。
②固定资产大幅度增加,与“七五”期初的一九八六年相比,一九九一年末固定资产原值达6,728万元,增长67.6%,其中具有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国际水平的设备原值占全厂设备总值的85.8%。
③严格企业管理,企业素质明显提高,是全省唯一连续三年获省效益杯的企业,一九九一年荣获全国先进集体五一劳动奖状。一九八七年晋升为市级先进企业、八八年省级先进企业、一九九O年晋升为国家二级企业、省文明工厂,连续几年成为部安全生产“三无”企业,连续三年被评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会计工作已达标”、“档案管理国家二级企业”、“能源管理部一级企业”九O年获省质量管理奖等称号。
④直属企业有:鞍山市丝织印染厂、鞍山市合成纤维二厂、鞍山合成纤维研究所、鞍山合成纤维厂经销处、鞍山合成纤维物资贸易公司。
⑤内联企业有:鞍山市供销集团总公司、鞍山建行信托投资公司等。
三、公司本部资本构成和经营范围
1、资本构成:公司本部注册资本总额7,600万元,其中原鞍山合成纤维厂以其全部净资产3,800万元入股,占资本总额的50%,向社会个人(包括公司本部职工)公开招股3,800万元,占资本总额的50%。
2、经营范围:主营:纺织化纤产品,服装、化工产品、包装品、技术咨询。
兼营:商业、饮食、服务业及房地产开发。
四、公司本部资产经营状况
1、经营状况(单位:万元)
项目/时间 单位 1989年 1990年 1991年
销售收入 万元 5,343 6,175 7,972
费用及成本支出 万元 3909.5 4541.5 5743.9
税金(整体税) 万元 761 885 1,145
营业外收支净额 万元 -34.2 -36.8 -27.6
其它收益 万元 11.7 9.5 -37.6
利润总额(包括视同利润) 万元 650 905.8 1,416
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 万元 3,887 3,621 4,425
定额流动资金平均余额 万元 1,102 1,057 1,283
资金利润率 % 13.05 19.36 24.80
2、资产负债状况(单位:万元)
项目/时间 1991年
资产总额 10,531
负债总额 6,731
资产净值 3,800
《资产评估报告》、《关于鞍山合成纤维厂经营业绩审查报告》附后。
五、股票发行
1、股票种类:公司本部发行的股票为记名式普通股股票,以人民币计值。
2、股票总金额和发行方式;公司本部设置的股份总额为7,600万元,其中国家股3,800万元,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3,800万元,每股1元计3,800万股(包括公司本部职工认购760万股)
3、股票面值:每股1元,股票票面金额100元(100股为一基准手)。
4、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用平价发行,发行价格与股票面值相等。
5、股票收益分配:公司本部股票实行只计红利不计股息的收益方式,持股个人以及国家持有的股份均按股份享有相同红利率,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本部每年的经营情况决定,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六、公司本部股票发行的用途及经济效益预测
1、资金用途:此次发行股金3,8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技术改造扩大再生产。
2、经济效益预测:
(单位:万元)
项目/时间 1992年 1993年 1994年
销售收入 11,112 11,668 12,251
费用及成本支出 7,955 8,346 8,761
税金(整体税) 1,604 1,684 1,769
营业外收支净额 -38 -45 -50
其它收益 15 20 23
利润总额 1,530 1,613 1,694
《关于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溢利预测的函》附后。
七、承销机构和承销方式
1、承销机构:本次股票发行由鞍山证券公司承办。
鞍山证券公司地址:铁东区文化街1号
法定代表人:陈力
2、承销方式:公司本部委托承销机构采用代销方式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股票。
八、股票认购办法
1、认购人须于五月一日起到代销机构购买股票认购证(每一证5元),每证限购2,000股,每人限额一万股。
2、认购人凭股票认购证、居民身份证和现金于五月五日起到代销机构交款,由代销机构开据收款凭证。
3、认购人根据收款凭证的日期到代销机构换取股权证书。
4、代销机构地址
鞍山证券公司铁东营业部(铁东金融大厦西楼);
三冶经营处(立山和平电影院北侧、立山劳动大厦西门);
中行经营处(铁西裕华楼西侧);
建设公司代办处(深沟寺三区玉田街玉田储蓄所);
联社代办处(铁东八卦街正义储蓄所)。
九、股票的上市交易
本次向社会发行的股票,经鞍山证券主管机关批准后,可在指定的证券经营机构转让。
本招股说明书的解释权属本公司董事会。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关于鞍山合成纤维厂经营业绩审查报告
鞍山合成纤维厂:
我所接受贵厂委托,审查了贵厂在本报告所指各期间的经营业绩,我们的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查帐验证规则》和一般公认的查帐程序。
我所认为,本报告书后述的经营业绩概要,公正地表达了贵厂在上述有关期间的经营业绩,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1、经营业绩概要的表达依据
贵厂经营业绩概要,系根据贵厂在上述有关期间业绩经审核的财务报表而编制的。就本报告而言,该概要公正的反映出贵厂自一九八九年一月一日起至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间的盈利及财务状况。
2、经营业绩:(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时间 1989年 1990年 1991年
销售收入 5,343 6,175 7,972
费用及成本支出 3,909,5 4,541,5 5,743,9
税金(整体税) 761 885 1,145
营业外收支净额 -34.2 -36.8 -27.6
其它收益 11.7 9.5 -37.6
利润总额(包括视同利润) 650 905.8 1,416
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 3,877 3,621 4,425
定额流动资金平均余额 1,102 1,057 1,283
资金利润率(%) 13.05 19.36 24.80
3、资产负债状况
项 目 金 额 备 注
资产总额 10,531万 其中有1,736万元应收
款已函证未收到复函
负债总额 6,731万 其中有 481万元应付款
已函证未收到复函
资产净总额 3,800万
中国注册会计师 孙廷贵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富华
鞍山市会计师事务所
一九九二年四月十八日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鞍山合成纤维厂:
我所接受委托,对贵厂截止1992年3月31日止的实物资产及其它资产进行评估,这次评估系为贵厂进行股份制提出依据之用。
根据国家对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并根据鞍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第16号资产评估立项通知书和贵厂签署的资产评估业务委托书约定的条件,我们组成了评估组业已实施了对相关法律文件及会计记录的检查,实物资产的盘点及主要固定资产的检视和鉴定,并对往来帐项(人欠、欠人)已发出函询120件,占总数的64%,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它评估程序,逐项对评估对象以一九九二年三月三十一日现行市价表达我们的意见,并经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
综上所述,我所认为贵厂所拥有的全部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资产类别 原帐面净值 评估价值 与帐面净值差
金 额 率 %
一 固定资产 52164320.40 61424268.65 9258948.25 17.75
二 流动资产 34306697.61 35581857.23 1255159.62 3.66
三 专项资产 8326010.30 8326010.30 0
合计 94797028.31 105312136.18 10515107.87 11.09
鞍山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孙廷贵
中国注册会计师:胡富华
一九九二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溢利预测的函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所接受你公司委托,对贵公司股份制改组在《鞍山日报》刊发的贵公司自一九九二年一月一日起截至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会计年度的溢利预测,此溢利预测由贵公司全部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所根据的会计的准则与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采用的计算方法进行审阅。
我所认为,就会计准则及计算方法而言,上述溢利预测并未发现编制溢利所根据的会计准则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相违之处。
附件(1):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溢利预测表
中国注册会计师 孙廷贵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富华
鞍山市会计师事务所
一九九二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鞍山合成纤维厂改组为股份制企业后三年溢利预测
鞍山合成纤维厂(以下简称企业)是我市唯一生产涤纶化纤产品的大型企业。根据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原全民所有制性质的鞍山合成纤维厂改组成立的股份制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实行自主经营。因此将公司后三年溢利效益预测如下:
经营状况(单位:万元)
项目/时间 单位 1992年 1993年 1994年
销售收入 万元 11,112 11,668 12,251
费用及成本支出 万元 7,955 8,346 8,761
税金(整体税) 万元 1,604 1,684 1,769
营业外收支净额 万元 -38 -45 -50
其它收益 万元 15 20 23
利润总额 万元 1,530 1,613 1,694
一、计算依据及原则
1、原则:一九九二年一月一日起至一九九二年四月三十一日会计期间的业绩,是根据会计原则与本公司一般采用的会计原则而编制的。
2、计算依据:九二年预测是根据改组前企业预测工厂方针目标、加上发行股票后所代来的增产、增收、增利的基础上预测九三、九四年每年递增5%。
二、假设
1、本公司所遵循的我国法律、法规、政策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2、本公司在鞍山市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本公司经营业务及其产品出口、政策、法律、经济及财政情况无重大变化。
4、本公司的生产运行不受到原材料之严重短缺、或成本变动的不利影响。
5、未来的信代利率、税率及汇率在正常范围内变动。
6、本公司计划投资项目,能如期实现或完成而无较大变化。
7、无其它人力不可抗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二年四月二十日
资产评估底价确认通知书
鞍山市合成纤维厂
我局于一九九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委托市会计师事务所对你单位的截止92年3月31日全部资产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经我局审核确认总底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亿零伍佰叁拾壹万贰仟壹佰叁拾陆元壹角捌分$105,312,136.18 请与财政部门联系进行账务处理。
附: 资产底价确认汇总表1 份
资产底价确认明细表 页
核准机关: 鞍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一九九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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