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乐音响公司增发股票招股说明书

  日期:1998.12.05 08:00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本招股说明书是经上海市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91)沪人金股字第3号文批准,根据《上海市证券交易管理办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上海飞乐音响公司向社会增发335万元股票,公司特为投资者提供上海飞乐音响公司的基本情况和股票发行认购手续等资料,公司董事会愿就本招股说明书内容的准确性负全部责任。 



下列简称适用于本招股说明书:



1.本公司:指上海飞乐音响公司。



2.本公司职工:指上海飞乐音响公司内部职工。



3.承销机构:指上海申银证券公司。



4.股票:指本公司老股东持有股票及本次增发的股票。



5.元:指人民币单位。





一.公司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上海飞乐音响公司 



2.地址:上海江苏路61号 



邮编:200042 



电话及传真:2527788 



3.董事长:秦其斌 



4.法定代表人:曹益群





二.本公司的资本构成和经营范围:



1.资本构成:1984年公司成立时,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其中法人股25万元,个人股25万元,1989年第一次增资后资本金为人民币165万元,其中由飞乐股份有限公司持法人股35万元,个人股130万元,本次增资335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扩大为500万元,其中法人股70万元,个人股430万元,溢价发行收入为本公司资本准备金。



2.经营范围:主营:音响设备、电子乐器。



兼营:舞台灯光设备,闭路电视系统工程的设计,调试安装,磁带乐



器, 电唱机家电器具。





三.本公司经营业绩和近三年资产负债情况:



本公司1984年11月18日成立至1990年底止,累计销售收入3618.9万元,累计实现利润391.45万元,实际上税金等321.9万元。六年来老股东每股已实际分得股息、红利、无偿增资等(扣除个人所得税后)70.75元,为投资股本的1.4倍。1990年底股本增值50.4万元。



近三年的资产负债情况:



           年  份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  值





         1989年  259.65万元   153.79万元   105.86万元

         1989年  412.31万元   203.73万元   208.58万元

         1990年  593.89万元   366.85万元   217.04万元

有关本公司近三年的财务情况,均由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第二分所每年对本公司进行查帐签证,并出具报告,除此之外,本公司无任何其它长短期负债。





四.公司发行增资股票的目的,发展前景和效益预测:



1.目的:扩大经营业务,兴办应用整套文化娱乐演出设备的基地和有条件的投资联办生产公司经营产品,扩大经销商品来源。



2.发展前景:本公司已承包国内外音响工程130多项,在国内23个省、市建有批发,维修网点,本市有一个门市部,从为宾馆、饭店、酒楼、舞厅、茶座、体育场馆、文化娱乐设施、影剧院、会场、俱乐部、礼堂、卡拉OK等单位服务外,还为家庭音乐中心服务,服务面广、量大,发展前景十分良好。



3.增资的投向与效益预测:



(1)扩大经营业务,扩充合理商品库存,新投资金占增资金的55%。



(2)兴办应用整套文化娱乐演出设备的基地,及扩大经营网点置产,需要投资占增资的35%。



(3)扩大经销商品的来源,有选择、有条件的投放生产资金、扩大生产需要投资占增资的10%。增资后预期本年销售收入比上年再翻一番,实现利润增加50%。





五.承销机构、地址及承销金额和承销方式:



1.承销公司:上海市申银证券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威海路681号 



法人代表:阚治东



2.承销地点:上海申银证券公司 



静安证券业务部 西康路101号



上海申银证券公司 



威海证券业务部 威海路681号



上海申银证券公司 



虹口证券业务部 武昌路556号



上海爱建金融信托投资公司 



黄浦证券业务部参与承销 黄浦路53号



3.承销金额:根据公司与承销机构签订的委托发行协议,承销机构受托承销33.5万股,计335万元,全部采取溢价发行。



4.承销方式:公司委托承销机构采用代销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增资股票,发行期满后,如有未销售部分股票将由承销机构退回本公司。





六.新股发行总额,发行价格及发行时间:



1.本次增发股票的票面总金额为人民币335万元,其中165万元,让老股东优先优惠认购,50万元由本公司职工优先认购,120万元面向社会公开招股。增股同时将原50元一股拆为10元一股,总共增发33.5万股。



2.每张股票面值:



(1)每5股为一单位,面值50元。



(2)每10股为一单位,面值100元。



3.发行价格:新股东(含内部职工)每股10元面值售价为70元。老股东每股10元面值售价为50元(老股东每股50元面值的老股票配售5股新股票)。



4.发行时间:1991年8月24日、8月25日向社会公开发售。1991年8月31日一一9月30向老股东定额配售。





七.增资股票发售办法:



(一)本公司职工认购办法:



1.本公司职工于8月22日、8月23日根据在册登记,优先限额认购。



2.所购新股从1991年8月22日起一年半之内不得上市交易,股票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代保管。



3.本公司职工认购如有余数,全部转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



(二)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采用抽签办法发售。



1.认购者于8月24日、8月25日,凭本人身份证到本招股说明书所述的四个证券业务部领取预约对号单作为购买依据,对号单当日有效,隔日作废,每张预约对号单当天交款400元,换发个人认股预约收据,认股预约收据上的序号为公正抽签号码。



2.定于8月30日由上海市静安区公证处公开抽签,个人认股预约收据上的序号与公正抽签号相同者即为中签者,中签号在8月31日的“文汇报”上公布。



3.每张中签的预约认股收据限额认购40股,于9月1日起在原认购处凭中签认股预约收据一次性补交认股款2400元,换发正式认股交款收据,交款截止到9月5日为止,未交款者一律作不中签论处。



4.未中签者请于9月1日起在原交款处领回预交款,预交款项不支付利息。



5.本次发行不预先定中签比例,根据实际发行额,以及实际认购额事后测算中签比例,如认购额不超过发行额,不再进行抽签。



(三)老股东配售新股办法:



1.老股东是指截止一九九一年八月二十三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股东。



2.老股东有一股(50元票面)老股票可以优先以优惠价认购五股(每股10元)的新股票,价格为每股50元。



3.老股东配售时间为一九九一年八月三十一日至九月三十日为止,逾期不办理增股手续的,作自动放弃优先配股权,所剩股票经主管机关核准后由承销机构代本公司按市价出售。



4.老股东认购时需带好原股票,股东名卡(或股票帐户)图章及身份证。



5.老股东配售地点为上海申银证券公司以下三个证券业务部。爱建金融信托投资公司不办理配售业务。



(四)新老股东自一九九一年十月三日起,可凭本人身份证及认股交款收据去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股东登记及股票金额存入手续。



(五)本公司股票在发行期间,采用除权交易方式照常上市交易。





八.本招股说明书的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上海飞乐音响公司



199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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