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股通函

  日期:1998.12.04 08:00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一、绪言



本通函系根据《海南省股份制企业内部发行股票试行办法》的规定及我国现行有关有价证券管理规定,参照国际惯例,为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基本情况和股票发行、认购手续等资料。本公司董事会对本通函各种资料之准确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





二、发售股票条件及其发售条款



1.本公司已具备如下发售股票之条件:



a.本公司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琼府办函〔1991〕86 号”丈批准由海南化学纤维厂进行股份制规范化改组而成立;



b.本公司章程已获海南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文号同上);



c. 本公司已按《海南省全民所有制企业股份制试点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等必需的法律及其他手续;



d.发售股票之具体实施办法已获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琼银[1991]管字第130号”文批准。



2.本公司股票将按如下条款发售:



a.根据“海南省财税厅关于对《海南化学纤维厂资产评估及净资产验证结果报告书》的确认通知”,截至1991年5月31日止,本公司资本总额(净资产)为人民币68, 964 ,919元,折股68,964,91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b.首期对外增发新股31,035,08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计人民币31,035 ,081元。其中向企业法人发售11,200,081股,11,200,081元;向个人发售19, 835 ,000股,19,835,000元。



c.本公司股票除可按股值以人民币购买外,也可以外汇购买,在发行期内, 以外汇购买本公司股票,须按当日海南外汇调剂中心外汇调剂牌价折成人民币计股。



d.本公司首期股票在内部发行,不对境外法人和个人发行。



e.股票实行法人股一户一票制和个人股一手一票制,一手为500股;



f.本公司本次股票委托海南省证券公司、富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海南省信托投资公司、海南省国际倩托投资公司代理发行。







三、股本



发行期截止日的实收资本为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



1.海南化学纤维厂净资产析股68,96a,919股,计人民币68,964,919元。其中:



海南省开发建设总公司30,000,335股,30,000,335元;



中国纺织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12,220,584股,12,220,584元;



海南省开发建设总公司工业公司6,774,000股,6,774,000元;



海南省开发建设总公司物业发展公司20,000,000股,20,000,000元。



2.对外增发新股31,035,081股,人民币31,035,081元。







四、资产及负债



根据“海南省财税厅关于对《海南化学纤维厂资产评估及净资产验证结果报告书》的确认通知”,截至1991年5月31日止,本公司全部资产总额为159,251,960.67元,负债总额90,287,041.33元。除此之外,本公司无任何长短负债。







五、公司资料



1.原企业注册情况:



企业名称:海南化学纤维厂



地 址:海口市城西仁里坡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内联)



主管单位:海南省开发建设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7700万元



经营范围:主营:涤纶长丝



兼营:纺织产品,包装器材,公路货物运输。



经营方式:自产自销



2.新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情况:企业名称:海南化纤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城西仁里坡



经营范围:主营:投资兴办化纤、纺织、服装及相关企业;生产、销售各种化纤、纺织服装产品和相关配套产品;承包化纤、纺织工程的安装、调试;承包经营化纤、纺织、服装企业



兼营: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建筑材料、化纤原材料、辅料、轻工化工产品、电子产品、



矿产品



经营方式:批发、零售、代销、租赁、咨询服务、承包发包



3.公司概况:



本公司由海南化学纤维厂进行股份制规范化改组而成。海南化纤厂是海南省开发建设的重点项目,于1984年8月被批准立项,由海南省开发建设总公司等单位负责筹建, 1988年8月正式投产。工厂从西德及日本引进整套生产设备、检测仪器及软件技术, 原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5000吨涤纶长丝,品种包括从50D一200D的低弹丝、牵伸丝、网络丝。 除生产各种涤纶长丝外,工厂还兴建了化纤纸筒管分厂和纸箱分厂,所生产的纸筒管及纸箱除满足本厂需要外,还供应其它单位。



4.经营业绩:



海南化学纤维厂自投产以来,生产经营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所生产的“海虹牌”涤纶丝产品已畅销全国各地,它以优良的品质深受广大客户欢迎,主要产品100D/ 8F 、l50D/36F荣获1989年省优质产品称号。工厂的产量、产值、利润、 税金全面逐年上升:1988年生产涤纶长丝4178吨,销售收入6144万元,实现利润808万元,上交增值税332万元;



1989年生产涤纶长丝6014吨,销售收入12968万元,利润1464万元,上交增值税580万元;1990年生产涤纶长丝6710吨,销售收入13265万元,利润2389万元,上交增值税723万元。三年累计利税折旧共8476万元,相当于赚回一个化纤厂。



海南化纤厂在1988年获得全省工业企业产值、利润、上交税金、人均利税、全员劳动生产率五项第一,1989年居全国同行业最大经营规模35位和最佳经济效益33位,1990年局全国纺织工业100家税利大户第61位,化纤行业第18位。







六、公司“八五”(199l-1995)期间投资计划及发展前景



1.1991年下半年对纺丝系列进行改造,使两条生产线均可生产有色涤纶加工丝, 以适应市场紧梢的需要。需投资85万元,该项目正在实施,11月底可投入生产。



2.1992年增加两条生产线,使企业的生产能力从现在的年产5000吨扩大到10000吨。需投资3000万元(另外,进口设备采用融资租赁形式解决)。此项目已委托中国纺织部设计院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已得到省工业厅的认可。



3.1993年建设一拥有100台喷水织机的车间,年产各种仿丝绸布600万米,1995 年再增加100台喷水织机,使其仿丝绸布生产能力达到1200万米/年。需投资2212万元(另外,设备来用融资租赁形式解决)。项目建议书已经省工业厅批准。



经以上改造扩建后,本公司将建成化纤、纺织、服装成龙配套的大型纺织工业企业。







七、发售票股所得资金之运用计划



第二款之项目。







八、经济效益及股息预测



1.公司1991年至1994年经济效益预测



随着“八五”期间本公司上述技术改造和扩建项目的实施投产,本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将大幅度提高,至1994年,产量将达到11,800吨,销售收入26,369万元,利润3,132万元,上交增值税1,657万元,分别比1991年增长89%、110%、50%、145%。(详见海口市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海南化纤工业股份有限公司1991-1994年发展计划及溢利预测报告”的审查报告》)



2.股息预测



根据上述利润预测,本公司1991年至1994年四个年度的股息率均超过12%,如无不可预见之情况,本公司有充分理由相信,届时本公司之董事会将遵照本公司章程所载之利润分配原则,以不少于12%之股息率派发股息。



海南化纤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1年9月



附:



备查文件



一、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海南化纤厂股份制规范化改组和内部发行股票问题的批复(琼府办函〔1991〕86号)



二、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关于海南化纤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内部发行股票的批复(琼银〔1991〕管字第130号)



三、海南省财政税务厅关于对《海南化学纤维厂资产评估及净资产验证结果报告书》的确认通知(琼财税(1991〕企字第456号)



四、海口市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海南化纤工业股份有限公司199l-1994年发展计划及溢利预测报告”的审查报告》(海所字〔1991〕第5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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