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中华招股说明书

  日期:1998.12.03 08:00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CHINA BICYCLES COMPANY(HOLDINGS)LIMITED



(在中国深圳市注册成立)



发售新股



每股面值1元股份32,800,000股



每股售价3.75元·



包销商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信托投资公司



主要分包销商



招商银行



深圳经济特区发展财务公司





概 要



以下资料摘录自本招股说明书,故应与本招股说明书一并阅读。



公司业务



本公司于1985年建成投产,原先是由深圳市莱英达集团公司(中)和香港大环自行车有限公司(港)组成的出口创汇、技术先进型的中外合资企业。到1987年,美国世稳自行车(香港)有限公司加入后,变成了中、港、美三方的合资企业,经营年限为30年。本公司投产至今,一直从事自行车生产装配,目前已具备年生产自行车180万辆能力。1990 年初,本公司为了应付日渐增多的客户订单,决定在宝安县龙华镇兴建二厂,并于同年ll月正式动工,最终年产能力将达250万辆。从开办以来, 本公司一直致力于新产品的开发,目前设计并生产、销售的各类国际潮流自行车主要有轻便郊游车、高级赛车、童车、爬山车和高级铝合金车共五大类,6000多种规格、型号和款式。其中包括以本公司注册的牌子“DLAMOND BACD”及“EMMELLE”外还有以客户本身名称命名的’SCOTT”、“MAK”及“APOIlLO”等。目前主要销售市场为美加、西欧、大洋洲、日本等十多个经济发达的第一、二世界国家和地区。



公司业绩



以下为本公司截至1990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及截至1991年7月31 日七个月的经营业绩,此概要摘录自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净值及经营业绩的验证报告(全文见附录二)所载资料而制订。



单位:人民币干元



    项目         1988年     1989年       1990年       1991年1-7月





一、销售收入    162,009    254,371    510,841       485,174

二、税前利润      9,043     18,155     36,917        37,943

三、税后利润      9,043     18,155     35,854        37,046

    截至1992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之预测

    预测税后利润(附注1)         不少于118,610,000元

    预测每股盈利(附注2)                       0.59元

    预测每股末期股息(附注3)                   0.23元

    售股统计数字

    每股发售价                                  3.75元

    按发售价计算的币值(不含B股)       659,572,500元

    预计股息收益率(附注4)                      6.1%

    经调整每股资产净值(不含B股)(附注5)      1.64元

附注



1.预测税后利润是根据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1992 年度末包括非经常性项目之预测税后溢利数。



2.预测每股盈利是以本公司1992 年度末包括非经常性项目之预测税后利润及深府办复〔1991〕888号文确定本公司资本总额17,588.6万股加上计划发行的人民币特种股(B股)2,550万股共20,138.6万股为计算依据。



3.预测每股股息是根据下文“盈利预测及股息”一节所述之基资而订走。



4. 预测股息收益率是根据下文“盈利预测及股息”所述的每股派息额及发售新股价计算。



5.按下文“经调整资产净值”一节所述作出调整及根据本文件, 所述公司资本总额17,5886.万股(不含B股)计算。





目录



一、释义



二、绪言



三、股本及其形成过程



四、物业及设备之权益



五、债项



六、股票发售的条件



七、股票发售规划



八、股票发售办法



九、股票上市交易



十、股票发售各有关当事人



十一、本公司资料



1.公司概况



2.公司简史



3.市场与销售



4.生产过程及生产能力



5.物料供应



6.技术力量



7.管理水平



8.经营业绩



十二、重要合约



十三、股份化改造发起人及本公司主要董事及领导简介



1.发起人



2.主要董事及领导简介



十四、主要关系人



十五、发售新股所得资金运用计划



十六、经调整资产净值



十七、盈利预测及股息



十八、风险因素



十九、未来计划及前景



附录一、关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摘录)资评报字(199)第C119号



附录二、 关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净值及经营业绩的验证报告(1991)专审字099号



附录三、关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确认的通知深投确认(l991)59号



附录四、关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溢利预测的审核报告(1991)专审字第100号



附录五、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股有效认购者交款通知。



备查文件目录





一、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内,以下简称具有下列意义:



本公司:指经深府办复〔1991〕888 号文批准改组为股份制的“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HENZHEN CHINA BICYCLES COMPANY (HOLDINGS)LIMITED”:



原公司:指改组成股份公司之前的“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有限公司”;



原合资公司:指原公司从1984年8月24日成立至1988年7月6 日改名成为集团公司以前的“深圳中华自行车有限公司”;



发起人:指原公司合资的三方股东即:



深圳市莱英达集团公司;



香港大环自行车有限公司:



美国世稳自行车(香港)有限公司;



新股:指本公司本次新增公开上市发行的股份;



人民币股:指以人民币标定面值且以人民币计价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人民币特种股----B股:指以人民币标走面值, 专供境外投资者以外币进行买卖的普通股股票。



元:指人民币元;



产销一体化:指本公司拥有自己的生产基地以及海内外销售网络,并根据销售市场的情况确定生产目标,形成自有生产及销售体系;



龙华二厂:指本公司在宝安县龙华镇兴建的分厂。





二、绪言



本招股说明书根据《广东省经济特区涉外公司条例》、《深圳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我国现行有关证券之管理规定,并参考深府(1986)590号文件及国际惯例,为本公司转为股份制及股票公开发行及挂牌买卖之目的,提供有关本公司之备项详细资料。



本公司董事会愿就本招股说明书所载资料的准确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在作出一切适当之查询后,可以保证就其所知确信而言,并无遗漏任何重大事实,致令本说明书之内容有误导成份。



发售新股所指股份只根据本说明书所载之资料及所作之声明以供认购,本公司并无授权任何人士就此次发售新股提供本说明书以外的其它资料或声明,任何此类资料或声明均不应视为已获得本公司、包销商或发售新股有关之其他人士所授权发出,因而不应轻信或依赖此类资料或声明作出判断。



本公司已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深圳经济特区的有关规定,获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已获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批准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三、股本及其形成过程



1.股本形成过程



1984年8月24日原合资公司成立,协议投资额为人民中340万元及港币1,200万元,其中:深圳莱英达集团公司(下称甲方)出资人民币340万元, 香港大环自行车有限公司(下称乙方)以港币1,200万元投入,甲乙双方各占1/2股权。后经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于1988年9月22日的清算审查报告核定,甲、乙双方原实际投资额为6,109,612.55元。在1984年至1987年经营过程中,双方再增加投资9,823,662.89元(其中利润累计为 4 ,525,827.69元)。截止1987年2月28日资本净值为15,933,275元。



1987年2月28日美国世稳自行车(香港)有限公司(下称丙方)经甲乙两方同意, 以美金125万元向前两方认购原合资公司1/3股权,并从1988年1月1日起成为原合资公司股东之一。1987年末,原合资公司为扩建产能需要,经董事会批准,将1987年3月1日至1987年12月31日之利润人民币6,479,656元追加投资,拆成股本,而丙方也相应投入833, 333美元以保持甲、乙、丙三方各占l/3股权,其后三方再同意均等追加投入共3,208,123.09元。使原合资公司截止J987年12月31日之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8,707,883元,并于1988年7月改名为“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有限公司”。



经深圳市中华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净资产验证及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对资产评估的确认,本公司截止1991年7月31日净资产总值为16,510万元,评估增值8,806万元,增幅114.31%。其中1991年1月1日至1991年7月31日的税后利润在扣除253万元公益金后为3,705万元,并已完全参与折股。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复〔1991〕888号文件规定,在本公司原资产存量16,510万元中提取2,201.65万元为法定资本以积金,其余折股为14,308.6万股。



2.股本结构



本次股票发行截止日的实收股本将为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假设本次发售新股已达到预期之目标,则本公司的股本构成为:



总股本:20,138,6万股;



原有股份:14,308.6万股,占总股本之71.05%;



发行新股:5,830万股,占总股本之28.95%;



其中:



向境内社会公众发行:2,750万股,占总股本之13.66%;



向本公司内部员工发行:530万股,占总股本之2.63%;



计划发行人民币特种股(B股):2,550万股,占总股本之



12.66%,



原有股份和发行新股在本公司内享有同等权益。





四、物业及设备之权益



经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截止1991年7月31日, 本公司所拥有的物业及设备如下:



(一)固定资产净值为169,266,952元。其中:



1.房屋及建筑物净值101,826,914元:



本公司拥有生产性房产5栋,坐落于水贝工业区独树村,建筑面积达59,205平方米,价值82,051,5tl元;拥有非生产性房产(即员工住宅)10,2a0平方米,价值16,819,322元坐落在水贝工业区独树村及园岭新村;拥有构筑物和新增房产2,956,051元;



2.生产设备63,438,847元,全部安装在本厂区以内,主要包括前处理设备、 焊援设备、总装设备、输送带及供电系统等;



3.运输设备1,189,638元;



4.其他设备2,811,553元。



(二)在建工程总值116,734,186元。是龙华二厂全部物业及设备价值之和。





五、债项



截止1991年7月31日,本公司经评伯后的负债总额为493,683,969元。其中:



1.流动负债 476,578,696元;



其中:短期很行借款 385,561,479元;



公益金 2,525,079元;



其他负债 88,492,138元;



2.长期负债 17,105,213元。



以上详细内容请参见1991年8月29日,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及199l年9月5日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净值及经营业绩的验证报告”。除以上所列外,本公司无任何其他长、短期负渍及抵押、担保。本公司应收款项中亦没有发生逾期时间超过一年的款项,故不存在坏帐损失及提坏帐准备。





六、股票发售的条件



1.原合资公司是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复(1984)458号(l984年8月24 日)文件批准设立,并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外复(1988)382号文件批准为集团公司, 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2.原公司董事会于1990年8月1日通过决议改组为中外股份有限公司



3.原公司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复(1991)888号丈件批准,改组为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本公司章程已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审定原则同意。



5.本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已获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入银复字〔199l 〕第119号文件批准。



6.本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已经深圳市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时资产评估、 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对净资产验证及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对资产评估确认。



7.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信托投资公司、 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所签订的新股包销及登记合同业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审查同意。





七、股票发售规则



1.本次发售的新股为记名式的人民币股。



2.本公司股票每股面值1元,实行一手一票制,每标准手500股,票面记股。



3.公司设人民币股和人民币特种股(B股),人民币特种股仅限境外投资者,按中国有关规定以外币折合成人民币认购。支付股息和红利时,按中国有关规定折合成外币支付。



4.本公司是次发售之新股不包括人民币特种股。人民币特种股的发售规则将会另行公布。



5. 本公司内部职工股的发售严格按照“深圳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采取在规定的限额内自愿认购的方式,赁职工工资花名册和存折,由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信托投资公司统一收款,按认败总额发给一张非标准手股票,认购结果在公司内部张榜公布。



6.本公司是次发售之人民币股将以溢价发行,发行格价为每股人民币3.75元,此定价主要根据公司过去和未来一年的盈利及现有股票市场情况,以今年的每股盈利因素为主,



并综合考虑本行业情况,公司业绩及股票市场走势加以确定。



7.若以是次发行价为3.75元,以1991年8-12 月预期税后利润计算的每股盈利(不含B股)为0.22元;以1992年预期税后利润计算的市盈率(含B股)为6.4倍。





八、股票发售办法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采用赁身份证认领申请表, 抽签等额认购的方式进行。1s91年11月22日举行了深圳市11家上市公司新股认购抽签仪式,并生产了中签结果。根据1991年11月29日深圳市人民银行等四家单位发布公告的精神,承销机构已拟定本公司“新股有效认购者交款通知”,全文见附录五。





九、股票上市交易



新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向深0II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





十、股票发售各有关当事人



1.原公司: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有限公司



2.原公司法人代表:范惠明



3.发起人: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有限公司三家股东(详见本说明书经十三条)



4.股票承销机构



股票承销采用包销形式,包销团组成为:



总包销: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信托投资公司



营业地址:深圳市新园路大鹏阁



电话:204443



分销:



(1)招商银行



营业地址:深圳市南油大道新能源大厦一楼



电话:469497



(2)深圳经济特区发展财务公司



营业地址:深圳市宝安南路45号湖北宝丰大厦一楼



电话:202039



5. 收款银行:



(1)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



地址:深圳市深南油路金融中心北座



电话:246400(总机)



(2)招商银行罗湖营业部



地址:深圳市人民南路罗湖大厦一楼



电话:588750



(3)中信银行红岭支行



地址:深圳市红桂路2号



电话:597322



6.股票登记机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25号



电话:204759



7.财务公证机构: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统建办公大楼1幢11楼



电话:366212



8.法律咨询机构:深圳外经济律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国商大厦北座408



电话:239090、220067



9.资产评估机构:深圳中华会汁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爱华大厦16层



电话:350294



10.资产确认机构: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地址:深圳市上步中路通心岭新村39幢211室



电话:223211-4866





十一、本公司资料



1.公司概况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中华自行车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产装配各种类型的自行车及自行车零件、部件、配件及健身车等。其构成是深圳莱英达集团公司、香港大环自行车有限公司经深圳市政府批准,1984年8月24 日成立的注册独立法人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680万元,中、港双方各占50%股权。 注册地址为深圳市水贝工业区,布心路独树村。1987年美国世稳自行车(香港)有限公司投资并参股,合营期为三十年,公司注册资本增到人民币2,900万元,中、港、美各占1/3股权。



目前,由于采取了合理性与先进性相结合,引进设备与国产设备配套的做法,很好地发挥设备效率,使公司生产各类中、高档自行车的生产能力,达到180万辆/年, 一跃成为拥有员工2,000多人,尾世界第二位的自行车制造厂。



多年来,本公司一直以“产业报国”的坚定信念,作为企业发展的动力,努力提高企业实力,提高产品档次,从1985年起至今,公司生产轻便郊游车、赛车、童车、爬山车和高级铝合金车共五大类,6,000多不同规格、型号款式的各类中高档自行车已经大批量地销往经济发达的美加、西欧、大洋洲、日本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全国自行车出口量最大的生产企业



2.公司简史



公司成立后,一直以不断发展国际业务为方针,把“创优质产品,成为国际上最大的自行车出口厂家,建成世界一流的百年企业”作为本公司的经营目标。



1985年1月建成投产时,设计生产能力仅为30万辆/年,经过1986 年的扩建和改造,设计生产能力达到50万辆/年。当年被国家经委、国务院机电出口办公室确定为出口基地。



为了随时将公司的市场政策告之客户,指导或协助客户修正销售方案,并将市场信息及时反馈回公司,使企业能迅速预测市场,以此设计或修改新产品,1986年5 月经深圳市政府批准在香港设立了一个办事处,透过它向海外市场发出信息。并建立全球性的信息通讯网络。



1987年初,深圳市经委根据本公司的生平经营情况及发展前景,把原合资公司列为全市18个工业重点企业之一。同年7月被深圳市政府确认为“技术先进型企业”。10 月底,美国世稳自行车(香港)有限公司设资、参股,注资改善公司生产能力及提高生产技术,公司注册资本因此增至人民币2,900万元,中、港、美各占1/3股权。合营期为三十年。



随着产品开发能力的提高,1988年初,原合资公司通过进行扩建及改造,设计能力初步达到了100万辆/年。同年7月6日经深圳市政府批准, 公司更名为“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有限公司”。至此,中、港、美三方发挥各自优势,形成了以深圳为“厂”,香港为“店”,美国世稳公司打入欧美市场这一战略格局。年底,为强化公司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决定,运用历年的滚存利润进行扩大再生产。



1989年,随着公司在市场的把握及生产控制日渐成熟,生产能力也扩大到120 万辆/年,原公司推广、实施了全面质量管理和标准化管理,使企业生产经营工作逐步纳入程序化和规范化。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效益终于实现,1990年6 月顺利通过了晋升为国家二级企业和国家计量二级企业的验收。8月25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管理世界》中国企业评价中心、国家统计局公布全国500家最大经营规模和最佳经济效益企业,本公司分别列第44 位和第19位。为进一步开拓和发展国际市场,1990年8月本公司通过不同渠道收购了美国、 澳大利亚的多家经营自行车的专业公司,设立了现有的销售网点和营销机构。另外,为适应公司业务的迅速增长,以及寻求新的突破,公司董事会决定筹建第二厂,并于11月1 日破土动工。12月18日,实现年产百万辆车的目标。1990年度原公司出口自行车104.4万辆,占全国自行车出口量的27%;出口创汇达l.01亿美元,占全国自行车出口创汇总额的69%,成为全国自行车出口量最大的企业。



1991年6月被《经济日报》、《中华工商时报》及国家有关部门专家评为1990 年度暨“第四届全国十大最佳合资企业”第一名。



1991年11月份,本公司在完成股份制企业改造的同时,已向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申请,并获准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3、市场与销售



在当今世界,特别是在欧美国家由于环境保护主义思潮的形成和发展、自我健身运动的兴起和人们对休闲的逐渐重视,自行车又以其独到的特性满足了人们的这些需求和愿望,



从而导致了在工业发达国家自行车需求量的持续上升。



本公司极其注重国际市场的开拓和发展,以经济发达的长一、二世界市场作为自己的目标市场。早在公司创建之初,就制定了正确的产品经营方针和策略。在产品开发上,公司通过海外信息系统及时馈国际市场需求的有关信息,并据此来设计、制造产品。同时,也尊重客户的意见和要求,对产品加以修改和完善;使产品更加符合时代之潮流。现在,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有轻便郊游车、赛车、童车、爬山车和高级铝合金车共五大类、6000余款。1991年1月至9月各类自行车的销售总量为102.6万辆,其中郊游车8,32%、童车1.



33%、爬山车74.88%、赛车15.47%,为客户提供了充分的选择余地。



在产品销售上,本公司产品主要通过海外二家股东,建立和扩大海外销售渠道。首先,



主攻贸易量大、信誉好的大客户,通过他们已有的零售网点,使本公司产品向国际市场渗透。其次,本公司已通过不同渠道收购了美国、澳洲和法国的多家经营自行车的专业公司,设立了自有的锁售网点和营销机构。更便于本公司产品直接进入欧洲国家的超级市场、连销商店和大型百货公司。进一步提高了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减少了流通环节和降低了销售费用。除此以外,从1987年开始,公司的产品每年都参加在德国莱恩、美国ANNAHAN, 意大利米兰和英国伦敦举办的国际自行车博览会以及欧、美等地举办的地区性自行车展览,扩大了本公司在世界自行车行业的影响,促进了产品销售。今年1-9月总销售量为102.6万辆,其中英加36.63%、欧洲43.75%、澳洲5.44%、日本及国内10.18%。



本公司几年来除生产多种世界著名品牌的自行车如:英国的MOORE LARGE、法国的MBK、



瑞士的SCOTT、澳洲的APOLLO和美国的SCHWINN等,以世界名牌来促进市场开拓以外,还努力争创自己的优质名牌产品,目前本公司自有品牌有:国内注山牌CHIMO和EMMELLE,国际市场注册品牌DLAMOND BACK。1990年自有品牌的产品销售量已占总销售量的百分之三十六。



4.生产过程及生产能力



经过几年的努力和不断发展,本公司已从创业之初的委托制造生产方式,过渡到委托设计生产以及逐步推出自有品牌的生产时期。公司生产的自行车经过整车设计、零部件加工、焊接成型、酸洗磷化、喷漆,最后到总装完成了整个生产过程。



为了适应产品市场的不断扩展和需求日益增长的局面,本公司近年来已累计投资人民币11,234万元,用于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能力,经过多次的扩建改造,现在, 本公司已拥有80年代先进水平的主要设备2l0台/套,其中包括:酸洗磷化线、喷漆线、 物流系统、自动氮弧焊接设备和总装配线等。使公司逐步形成了从管材加工、车架和前叉生产及前处理、喷漆、装配到包装的一整套完善的生产系统。达到年产180万辆的查定生产能力。



然而,公司本部现有生产能力仍难以满足日渐增加的市场需要,为此,本公司决定投资1.8亿元兴建龙华二厂。到目前为止,龙华二厂的基建和安装调试工程已接近尾声,明年初便可投产。该厂的建筑面积达12万平米。生产设备大部分是从日本、西德、荷兰等国专业自行车设备制造厂家订购。一部分由公司和国内科研机构合作研制整个自行车生产系统具有较高的自动化程度。龙华二厂的投产必将大大增强本公司的发展后劲、把生产规模推向一个新的台阶。龙华二厂的一期工程竣工投产后,预计会达到50万辆以上的生产能力。



5.物料供应



本公司以生产、组装自行车为主,生产的自行车、前车架和前叉部分为工厂自行将管材进行焊接、酸洗、喷漆制造加工而成外,前后变速器主要通过香港股东从日本进口,其它主要零配件如:牙盘、钢圈、飞轮、链条、车胎等均向国内外零件厂采购,其中利用国产零配件占整个零件成本的50%。随着生产能力的逐步扩大、所需的各种原材料、零配件也不断增加。本公司一方面同国外如日本、法国、比利时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主要零配件供应商保持密切联系。尽可能地直接从生产厂家而非代理商处购进零配件,以降低成本及提高付运之可造性。另一方面,本公司也十分注重产品的国产化工作,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优先采购国产零配件,扶持国内零件厂。目前,国内已有十几家为本公司加工和提供零配件的厂家。有不少厂家由于本公司给予稳定的订单,帮助解决资金和技术改造,不但令其起死回生,而且成为该市或地区的先进单位。例如肇庆管材厂、汕头钢圈厂、市桥中铀厂和蓝溪牙盘厂。由于与国内外零配件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从而使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零配件在数量、质量和交货期等方面均有可靠的保障。另外,本公司现有仓库面积1.4万平方米,并配备有效先进的储运、装卸设备。其物料存货一般足以供应两月的生产之用。



6.技术力量



本公司作为全国最大的自行车出口基地,目前拥有各类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达615人,占职工总数的27,95%。其中有研究员1人,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17人,初级职称 112人(包括待定69人),有较强的技术实力。



为了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公司设立了一个培训中心,除自备30多人的合格师资外,还经常聘请美国、日本、英国、法国以及香港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专家前来授课,为适应企业达致国际第一流的水平,公司还经常性地选送有较强专业技术水平的产品开发部门的人员到国外进行专业培训,参加每年举行的各种国际性自行车展览会,以增加对世界自行车行业技术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与此同时,制定并不断完善了产品开发程序,使产品设计完全进入全电脑程控设计阶段,从产品定型、制图、技术确认、到制成样车,整个运作周期仅48小时,使公司的产品设计、成样技术、生产制造技术数据的确认,进入世界先进行列,仅去年一年公司新产品开发设计就达到1,000多种规格和型号。公司除了与北京自动化研究所、华南工学院、清华大学等单位挂钩,进行电脑软体开发和生产工艺改进外,还在公司内部设立了专业工程开发小组,对来自各方面的信息综合处理,根据公司的生产实际,开发了具90年代国际先进水平的全自动氟弧焊机,同时时喷漆、酸洗、总装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使其成为一流的生产装备。



高素质的专业技术队伍,先进的技术装备,为本公司生产高质量的产品提供了可靠保证,从而使产品便具竞争力。



7.管理水平



本公司为加强产品质量的竞争力,严格控制整车质量。建厂之初,公司就综合了国际先进国家的自行车质量标准制定了本公司的产品质量标准一C.B.C.S。并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形成严密的质量保证体系。从产品设计,制造到成品出厂等各生产阶段都设立了质量管理点。并在公司内部成立了自行车检测中心, 引进开发了多功能全电脑控制检测设备。



几年来公司自检的成车出口合格率达到100%,与此同时, 参照国际同行业推展标准化的方法,与国内企业管理经验融汇贯通,制订发布了《标准化实施大纲》,对全面推展实施标准化的目标、方法、步骤等作了明确规定。至今,全公司共制订发布了各类标准书 208顷,其中管理标准系列94项,技术标准系列26项,工作标准系列88项。此外,本公司建立了全公司性的电脑应用系统:主控的CAPMS大系统与香港和生产管理各部门已联网,并设9个系统。包括系统管理、数据、库存、财务、车间作业,厂级计划、及物资销售和成本管理。还有7个微机处理系统。



全面质量管理和标准化管理的推展和实施以及电脑管理的普遍使用,明显地促进了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程序化和规范化,获得了良好的效益,并促进本公司进入了一个管理现代化的新阶段。



8.经营业绩



本公司截止1991年7月31日及以前四个年度的业绩摘要及各项经济指标如下:



    项目     单位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至7月31日





    总产量    辆    412888       803889     820812     1072668     840795

    出  口    辆    334137       484922     755195     1044448     709450

    总产值    元  92143443    161681026  276472978   556120000  504489000

销售总额      元  89284776    162009436  254311294   510841211  485173958

    创  汇  美元  20050000     33000000   59000000   101000000   83820000

    利  润    元   6479656      9043488   18155260    35853614   37046077

截止到1991年7月底,本公司累计生产的自行车总数为393.4万辆, 出口自行车总数为3a2,2万辆,占总数的87%:累计创汇2.8亿美元,累计税后利润为l.05亿元。



从上述数据及上表看来,本公司的各项主要经济指标每年均有显著的增长。总产量由1987年的41万辆到1990年的超过100万辆,每年平均增长20万辆以上, 增长的原因其中包括1987年末,美国世稳公司注资参股并为原公司带来扩大生产的原动力,同时把提高原公司产品的开发能力作为扩大生产的基础,同年经董事会同意运用历年累计利润追加投资并向世界银行贷款500万美元,用于扩建厂房及改善现有的生产设备,以提高生产能力。



原公司在1987年开始扩大生产能力的同时,通过海外两家股东的协助,拓展海外市场,



特别是第一、第二世界市场,主攻贸易量大、信誉好的客户,使公司产品进出口量占总产量的比例从1987年的81%增至1990年的97%,出口创汇也从le87年的2, 000 万美元增至1990年的1亿美元。



从1987年开始,由于改善了生产设备,产品质量也相应改善,产品档次也逐渐提高,井可以以较高的售价,打进国际市场,以1990年度的经济指标计算,产量在增长30.7 %的情况下,销售总额增幅却达100%。由于生产扩大、档次提高,品质管理标准化, 使原公司的利润从1987年三方合资后,每年都有约一倍的增长。





十二、重要合约



本公司所签订的重要合约如下:



1.于1987年与世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向世界银行贷款50Q万美元,分五年摊还,用于扩大生产能力,目前贷款余额为2,916,500美元。并将会于199S年初全部清还。



2.于1987年7月30日,原三方股东即深圳莱英达集团公司、香港大环自行车有限公司及美国世稳自行车(香港)有限公司共同签定的“合资经营合同”,经营期为30年,业务包括生产及装配各类自行车。



3.于1990年3月5日与日本株式会社丹下铁工所、香港Mitsui Cycle House 签订合资经营“丹下深圳有限公司”合同。丹下公司总投资额80万美元(本公司占20%),其生产经营目的在于生产自行车零件,预计投产后年产前叉120万只。



4.一年以来,先后与中建三局深圳二公司,广东省冶金建筑安装公司、 广东省煤炭基建公司深圳分公司、宝安县建筑工程公司龙华分公司、龙华经济开发公司签订了兴建龙华二厂之施工合同,以保障二厂工程能够顺利进行。



5.本次发售新股签订的包销及登记合同。



除以上本公司所签订的重大合约外,并无涉及任何法律诉讼行为。





十三、股份化改造发起人及原公司董事及领导筒介



1.发起人:



深圳莱英达集团公司----是一家以轻工业为主,工技贸结合,多元化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拥有国营、内联、外资和海外工贸企业98家。公司注册资本4,542万元,固定资产6.5亿元,总资产15亿元。六年来,开发生产了高中档自行车、啤酒饮料、胶合板、搪瓷制品、中空玻璃、造纸印刷、高级油墨、嗜喱食品、石英钟表、电子原器件、服装、药品等50大类2000多个规格品种的产品。



公司地址:深圳华强北路嘉华大厦。电话:3361666



香港大环自行车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国际自行车生产贸易多年的香港注册公司,注册资本300万港元。公司原生产基地在香港,1984 年合资成立中华自行车有限公司后,生产实力向深圳转移。此后香港大环公司专职协助中华自行车有限公司的海外业务开拓及提供专业性的市场信息。



公司地址:香港新界下葵涌葵喜街28号。电话:4295421



美国世稳自行车(香港)有限公司----是美国世稳自行车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1987年在香港注册成立,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投资控股及通过其在台湾设立的分公司为母公司提供业务联络。至于其母公司美国世稳自行车公司经营历史达一百年,是美国最著名的自行车制造和经营的公司之一,销售网络遍布美国各地,主要生产其自有品牌Schwinn 的各种自行车。



公司地址:香港湾仔鹰君中心26楼。电话:8218938



2.主要董事及领导简介:



范惠明:(中)男,53岁,高级经济师。深圳莱英达集团公司总经理,兼任原中华自行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有多年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



施展熊:(港)男,47岁,原副董事长总经理,香港大环自行车有限公司董事长,美国W.S.I公司董事局主席;在香港上市的大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理事;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政协委员,有丰富企业经营国际化业务经验,从事自行车行业二十年。



爱德华·施文:(美)男,43岁,美国世稳自行车有限公司总裁,兼原中华自行车(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并担任美国芝加哥多个社会团体的理事。



卢金前:(港)男,56岁,原董事副总经理,毕业于工科大学,机械工程专业,三十多年来一直从事机械工厂的工程技术人员及生产管理工作,自70年代初到现在近二十年,一直在自行车行业任职,精通自行车制造技术,有丰富的自行车生产管理和企业管理经验。



史提芬·柯德龙:(男),36岁,原海外市场部经理,在法国巴黎接受大学教育,主修市场推广学,1976年走居香港,一直从事国际市场策划工作达15年。



陈平安:(中)男,40岁,原公司代副总经理,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曾任该大学管理工程系讲师,系副主任。1988年派到深圳莱英达集团公司任政工部主任。对企业内部管理甚具经验。





十四、主要关系人



本公司的主要关系人包括香港大环自行车有限公司和美国世稳自行车(香港)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分别拥有原公司三分之一股权。除了与原公司为股东关系外,大环公司负责为本公司开拓所有海外销售市场,联络所有海外客户及原材料供应商,引进国外先进的生产管理经及了解海外用户对产品口味转变的信息,而美国世稳公司则从本公司采购其本身总销售量的三分之一的自行车产品。此销售量约占本公司总销售额的20%左右。





十五、发售新股所得资金运用计划



本次发售新股(不包括计划发行的人民币特种股----B股),在扣除本公司须付之开销约200万元后,预计可获得款项净额约为12l00万元。



1.支付部分龙华二厂建设费用需人民币1亿元



其中:土地征用1,200万元



建筑工程4,925万元



机械设备及安装3,275万元;



其他600万元



2.充用流动资金需人民币1650万元。



3.计划以450万元参与深圳证券市场调节基金。





十六、经调整资产净值



以下是根据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1991年7月31日的资产净值验证报告而编制,经调整如下:



1991年7月31日本公司资产净值 165,102千元



减:法走资本公积金 22,016千元



净资产折股 143,086千元



预计发售新股的净收入(不含B股) 123,000千元



发行后资产净值 288,102千元



发行前每股资产净值 1.15元



调整后每股资产净值(不含B股) l.64元





十七、盈利预测及股息



本公司预测,发起人发售新股抽得款项及按照附录四中所载之基准及假设,且无不可预见之倩况发生,则本公司于1991年8月1日至1991年12月31日止之除税后利润将不少于3,871万元,每股盈利可达0.22元(不含B股)。1se2年度税后利润为11,861万元,每股盈利可达0.59元(含B股)。本公司将依章程所载的利润分配原则,予以派息。(盈利预测详见附录四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之溢利预测审核报告)





十八、风险因素



本公司是以生产欧美潮流性的自行车为主的出口企业,由于国际市场经营环境的不断转变,本公司同其他任何企业一样,也存在着一定的经营风险。



1.本公司是以生产、经营自行车为主。 如果国际市场因经济不景气而对自行车需求下降,无疑对本公司会构成一定程度上的经营风险。但本公司为了减少经营风险,已采取相应对策,包括对现有产品的经营采取更多层面的介入,开发室内健身器材和与高科技有关的碳纤维产品等。逐步实现经营业务的多元化,产品品质的多样化,增强企业的市场适应能力。



2.欧洲是本公司一直注重开拓的海外市场之一。 为抵销欧洲贸易保护政策的影响,本公司积极实施发展海外子公司和合资联营的经营战略,构建跨国经营之势态。这样,既有利于本公司避开进口国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又有利于本公司扩大在国际市场的销售能力和提高知名度。



3.自行车市场在款式、品种、质量等方面的要求不断提高, 本公司一直面对着同行业竞争对手的挑战。为确保公司在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和产品不被替代,本公司已逐步采用半自动化和全自动化生产设备,增强企业产品生产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强化国际市场的信息系统,并不断改善产品质素以符合时代潮流和顾客需求;从而巩固在世界市场的竞争实力。





十九、未来计划及前景



在未来的发展计划中,本公司按照产销一体化的总经营方式,进一步扩展自行车这一核心业务。随着龙华二厂在明年初的正式投产,不但自行车的产能可以提升到年总产量达250万辆的目标,同时也为计划中的室内健身器材和碳纤维产品提供了生产场所。 本公司已投资的几个合资项目,包括与日商合资的深圳丹下前叉制造厂,已试产成功,明年将投入批量生产,由于国内市场对本公司的产品需求日益旺盛,本公司已决定适当的增加对国内市场的供应。



自有品牌的市场地位和形象,也是本公司极为重视的目标之一。本公司在未来两年内将完成在世界12个国家包括欧洲、美、加、日本、澳洲、巴西等多家自有品牌的自资或合资经销渠道;同时,与国内有关部门和美国高科技专家合作,成立高科技发展公司,研究生产高科技产品。这些计划达成后,本公司的竞争实力和国际市场地位将更为巩固,而经营效益亦必然随之增长。



附录一



关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摘录)



资评报字(1991)第Cll9号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所接受委托,对贵公司截止1991年7月31日所拥有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 以作为贵公司实行股份制改造所拥有的资产现行价值的依据。



根据国家和深圳市关于资产评估的规定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依据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投字(l99l)163 号文关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资产评估立项的批复,按照与贵公司约定函所约定的事项,我所业已实施了对贵公司提供的法律性文件与会计记录以及相关资料的验证审核,对资产的实地察看与核对,并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与交易价格的比较,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资产评估程序,据此对贵公司于评估日(1991年7月31日)所拥有的全部资产进行了评定估算,规将资产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对房产价值的评估:采用市价法,并以下列条件为基础:



1. 被评估的房产产权,以贵公司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地产购买合同、 建筑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以及购买房地产的发票等文件及会计凭证为依据予以认走。



2.该等资产的估值,是以评估日同类房地产交易价类比估算的, 示考虑未来市场环境变化可能带来的对房地产价值的影响。



3.该等房地产的建筑面积、购建日期及占地年限等数据, 均以贵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为依据,我所未进行实地丈量。



4.该等房地产的估值未考虑其所负欠的抵押、 担保和出售的税项及其它费用支出可能影响资产价值的因素。



二、对设备类的评估: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但对部分设备采用帐面净值法,认定其重估价值。



三、对存货的评估:在抽查验证帐实相符的基础上,采用核定评估日的帐面价值作为重估价值,对部分进口材料采用评估当日深圳市外汇管理局调剂中心挂牌价(1 元折合人民币5.865元;1港元折合人民币0.754元)换算人民币作为重估价值。,四、 对人民币现金、银行存款及银行借款等的估值概以经核实的帐面价值作为重估价值。



对外币现金、银行存款及银行借款等,均按评估日的帐面余额,采用评估当日深圳市外汇管理局调剂中心的挂牌价(1美元折合人民币5.865元;1港元折合人民币0.754元)换算人民币作为重估价值。



五、对应收及应付人民币款项的评估,在贵公司业已询证的基础上,按经核实后的帐面价值作为重估价值。



为应收及应付款中的外币往来款项,均按评估当日深圳市外汇管理局调剂中心的挂牌价(1美元折合人民币5.865元;1港元折合人民币0.754元)换算人民币作为重估价值。



六、对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资产、负债项目的评估,均按经核实的帐面价值作为重估价值,对其中的外汇款项,均按评估当日深圳有外汇管理局调剂中心的挂牌价(l 美元折合人民币5.865元;1港无折合人民币0.754元)换算人民币作为重估价值。



七、对在建工程的评估:在核对帐实的基础上,除地价外均按帐面价值作为重估价值,



对其中的外币款项,按评估当日深圳市外汇管理局调剂中心的挂牌价(1美元拆合人民币5.



865元;18港元折合人民币0.754元)换算人民币作为重估价值。



综合上述资产评估后,贵公司于截至1991年7月31日止的资产负债、 净资产结果汇总如下。



            评估前     评估后      增(减)额  增长率





资产总额 53455657366  65878823912  12422966546  21.24%

负债总额 45751935760  49368396883   3616461123   7.90%

资产净值  7703121806  16510217029   8806505423  114.3%

附:物业资产评估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元



房产名称   坐落       购建年月  建筑面积(m×m)  评估价值    平均单价



一、生产件房产



写字楼水贝工业区独树村  86.3      470000         1289680000    274400

装配楼水叮工业区独树村  89.1     1218317         1856896548    152400

大车间水贝工业区独树衬  85.1      870000         1151880000    131400

综合棱水贝工业区独树村  89.12    1041700         1743394400    16720



仓库楼水贝工业区独树村  87.6     1447632         2015538025    139200

危险品库水贝工业区独树村87-89    871793          l47855114

十五项建筑

    小计                               59,205,02  82,051,540.87

二、非生产性房产

员工住宅(1)水贝工业区独树村82.5 230000          354004500    153900

员工住宅(2)水贝工业区独树村82.5 137310          214533144    156200

员工住宅(3)水贝工业区独树村84.5 313900          483139185    153900

员工住宅(4)水贝工业区独树村86.9 224728          517469930    2

0200

住    宅        园岭新村80栋 80.11 14240           36602500    257000

过渡区住宅  水贝工业区独树村 89.12102811           76182951     76l00

小  计                                  10,299.89  16,819,322.10

三、构筑物十项                                        1,152,823,20

四、香港办事处    新界下葵涌89.12                       928,750,00

全部房产合计                                        100,952,4I6.17

                      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金登(签名)

                            1991年8月29日

    附录二:

    关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净值及经营业绩的验证报告

                          (1991) 专审字099号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贵公司委托,对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有限公司报经深圳币人民政府以深府办复(1991)888号文批准改组为“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截止1991年7月31日资产净值及近三年七个月的经营业绩进行验证。



根据贯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和有关财务资料,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采用一般公允的审计原则及必要的审计程序,经审计验证结果报告如下:



一、公司截止1991年7月31日的资产净值(含资产评估增值)为人民币165,102,270.



29元。

二、公司近三年七个月的经营业绩(税后利润)为人民币i00,98,400.18元。

附件:1.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净值验证表;

2.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业绩情况表;

3.验证事项说明。

深圳市会计事务所(公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贺刚、邻廷芳(签名)

1991年9月5日中国·深圳

附件一: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净值验证表

1991年7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资产类                        负债类





一、流动资产合计 37194890200  一、负债合计      49368396883

1.现金及银行存款  772947570   1.银行借款      40266675l66

    2.应收票银   2419747371   2.应付票据       6765685726

    3.应收款     8336978161   3.应付款          457219357

    4.有伙证券      8730000   4.应交税金       1036869466

    5.待摊费用    l89917246   5.预提费用        589439255

    6.存货      25466669851   6.公益金          252507913

二、长期资产合计 28683633712

 1.固定资产净值 16926695128  二、资产净值      18510227029

 2.长期投资        83520000   1.中方资本        956929425

 3.在建工程     11673418581   2.外方资本       1913858849

                               3.其他资本      15639438755

    资产总计     65878613912 负债及资本总计     65878623911

附件二: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业绩情况表

1988年----1991年7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1988年         1989年        1990年      1991年1--7月





一、公司销售收入 16200943620  25437129396     51084121168    48511395815

       税前利润    904348825   1815525016      3691676518     3794260391

     应交所得税                                 217046590      284713612

减:税后利润再投

     资退所得税                                -l70751416    -l76409893

 实际应交所得税                                 106315094      108303749

       税后种润   904348825    1815526016      3585361424     3685956642

二、展销部笑后利润                                              1865111l

税后利润合计      904348815    1815526016      3585361424     3104607153

三、合计

    销售收入                       1,412,395,899.99

    税前利润                          102,058,ll7.50

    应交所得税                          5,617,602.32

    减:税后利润再投资应退所得税       -3,471,413,89

    实际应交所得税                      2,146,188.43

    税后利润                           99,911,929.07

    展销部税后利润                         186,511.ll

    税后利润合计                      100,098,440.11

备注:一、公司销售收入包括产品出口,内销的销售收入:



二、按中国税法规定,1988年和1989年免征合资企业所得税,1990年1991年减半征收;



三、用企业税后利润再投资,按中国税法规定,原已纳企业所得税应全部退税;



四、展销部从1990年起为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税后利润上交公司。

附件三:

验证事项说明



一、经审计验证的公司截止1991年7月31日之资产净值, 其中:其它资本项系包含公司历年利润积累和资产评估增值:



二、公司资产评估增值,系根据业经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对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批准的确认数为依据:



三、公司会计核算有关外币折算人民币的汇率是以外汇管理局当日公布的牌价为依据。资产评估有关外币折算人民币是以深圳市外汇管理局调剂中心l991年7月31 日挂牌价为依据。



附录三:



关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确认的通知深投确认(t99l)59号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以股份制改组和股票上市为目的的资产评估结果确认的申请报告及附件收悉。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工字〔1991〕第3 号《关于颁发(在国有资产产权变动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和《深圳市股票交易与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现行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对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评报字( 199l )第Cll9号《关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进行审核验证。规确认你公司经过资产评估截至1991年7月31日止的全部资产、 负债及资产净值如下(人民币为本位币):



    一、资产总额为            658,786,239.12元

    1、流动资产               371,949,902.00元

    2、固定资产               169,266,951.28元

    3、长期投产                    835,200.00元

    4、在建工程               116,734,185,84元

    二、负债总额为            493,683,968.83元

    1、流动负债               476,578,696.33元

    2、长期负债                17,105,272.50元

    三、资产净值为            165,102,270.29元

    1、中方资本                 9,569,294.25元

    2、外方资本                19,138,588.49元

    3、其他资本               136,387,387.55元

        其中:

        (1)资产评估增值      88,065,05a.23元;

        (2)末分配利润       100,098,440.18元;

(3)待转销汇兑(损失)51,769,106.86元;

上述资产、负债及资产净值情况详见附件所列。

请你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股票上市审批手续。待批准上市后,方可调整帐面价值。



附件: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公章)

1991年10月10日

附录四:

关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溢利预测的审核报告

(1991)专审字第100号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贵公司委托,对公司将刊发的“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章程”所载1991年8月一1992年12月会计年度之溢利预测及与此相应承担的责任进行审核。



我所通过审核,认为公司所载上述年度之溢利预测,是根据业经我所验证的公司近三年七个月的经营业绩,公司现时各项基础、能力和潜力以及业务发展之各项计划而恰当编制的,也是较为稳健的;所依据之会会计准则及采用的计算方法,符合我国现行有关法律、



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附件一:公司溢利预测之基础与假设;

附件二:公司溢利预测计算表。

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贺刚  廷芳(签名)

1991年9月5日

附件一:

公司溢利预测之基准与假设

1.基准:



本溢利预测是根据业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验证的公司近三年七个月的业绩,现时各项基础、能力和潜力以及业务发展之各项计划及其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审定,在遵循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公认会计原则,来用正确的计算方法,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的。



2.假设:



(1)公司所遵循之我国有关政策、法律、 法规和制度及公司所在之深圳经济特区的社会环境,仍如现时状况而无重大改变;



(2)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所涉及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法律、 法规及社会环境仍如现时状况而无重大改变;



(3)公司在溢利预测期间内,有关信贷利率、税率、 汇率及市场行情仍如现时状况而无重大变化;



(4)公司计划投资项目,能如期实现或完成而无较大变化;

(5)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之重大不利影响。

附件二:

公司溢利预测计算表

1991年8月份一一1992年12月份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1991年8月一12月       1992年           说明





本期利润       41846             128227    包括:公司产品销售

                                              利润及展销部利润。

减:企业所得税  3138               9617

本期纯利润     38708              11861   纯利润的计算1991年只



                                         A股,1992年包括A股和B股。

其中:预计派息l5483              47444

派息率         8.8%            23.6%

附录五: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股有效认购者交款通知



根据1991年ll月22日举行的深圳市11家上市公司新股认购抽签仪式生产结果,“中华”



股份认购申请表的中签区间为1962616-2327814。在此区间内,认购申请表末尾两位数为36、15、14、94和末尾三位数为155、927、211、939.230、885、031、287、395 的中签申请表的持有者,请按如下规定办理交款认购手续:



一、认购者请于1991年12月28日至1992年元月14日内到以下指定的收款营业网点交款。



收款点的工作时间为每一营业日的上午8:30.一下午4:30。



二、认购者须持身份证原件、股东代码卡(没有股东代码卡的认购者请持身份证原件及本市工行、中行、农行、建行电脑通存通兑的存折到位于红岭中路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开办股东代码卡)及中签认败申请表下联办理交款手续。



三、每一有效认购者的认购股数为2,000股,价格为每股3.75元。

四、每一有效认购者须交纳股票打印行续费2元。



五、认购者如对电脑资料有质疑,可在效款认购期满后的三个营业日内到工商银行深圳市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新园路大鹏阁)查询。查询者需交纳咨询费100元。



六、其他事项请按《深圳特区报》1月29日第二版《关于交款认购深圳市1991年11 家上市公司新股的公告》的有关规定办理。



附交款营业点:

(一)一商银行收款点



    1.物资大厦办事处            地址:人民北路126号物资大厦

    2.人民南办事处              地址:人民南路联华大厦对面

    3.金融大厦                  地址:深南东路金融中心北座

    4.恰景储蓄所                地址:恰景花园K径A座

    5.华强分理处                地址:深南中路电子大厦

    6.红荔路储蓄所              地址:红荔路园岭12栋

    7.国贸支行                  地址:国贸中心大厦一楼

    8.红围储蓄所                地址:挂园跋一巷4号

    9.红宝分理处                地址:红宝路18号

    10.福田支行                 地址: 田面村田心楼

(二)招商银行收款点

    1.罗湖营业部                地址:人民南路罗湖大厦一楼

    2.上步营业部                地址:深南中路2号新文化中心一层

    3.东门营业部                地址:爱国路一号

    4.华侨城营业部              地址:华侨城汕头街东园

    5.南油营业部                地址:南油大道新能源大厦一楼

    6.蛇口营业部                地址:蛇口太子路50号一棱

    7.证券业务部                地址:南油大道新能源大厦一楼

    8.蛇口营业部                地址:蛇口招商大厦一楼,设在总部的储蓄专柜

工商银行深圳市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

招商银行证券业务部

深圳经济特区发展财务公司证券业务部

1991年12月18日

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政府深府复〔1984〕458号文《关于合资经营”深圳中华自行车有限公司”合同书的批复》



二、深圳市政府深府外复〔1988〕382 号文件《关于“深圳中华自行车有限公司”更名的批复》



三、深圳市政府深府办复〔1991〕888 号文件《关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有限公司改组为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四、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入银第ll9 号文件《关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五、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投确认字〔1991〕59号《关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确认的通知》;



六、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资评报字〔1991〕第Cll9号《关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



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

七、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199l)财审字241号《查帐报告》;



八、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1991)专审字099 号《关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净值及经营业绩的验证报告》;



九、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1991)专审字第100 号《关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溢利预测的审核报告》



十、公司章程;



十一、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1988年9月22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中华自行车有限公司的《清算审查报告》;



十二、本公司的《股东全文决议草案》;



十三、深府外复(1987)306 号关于“深圳中华自行车有限公司”增加股东转让注册资本的批复;



十四、原三方股东所签定的“合资经营合同”;

十五、合资经营“丹下深圳有限公司”合同;

十六、本公司与世界银行签订之贷款合同;

十七、新股包销及登记合同;

十八、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职工股”购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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