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确信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者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财务报表
(1)简化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一九九六年六月三十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1996.6.30 1995.12.31
资产类
流动资产 578,781,914.94 546,762,821.19
长期投资 140,735,033.91 136,835,033.91
固定资产净值 8,943,266.58 9,666,976.06
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 1,240,221.69 788,231.59
资产总计 728,485,502.58 692,835,128.21
负债及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292,656,482.80 263,290,717.60
长期负债 0 0
少数股东权益 0 0
股东权益
股本(普通股A股)135,620,074 135,620,074
资本公积金 189,117,768.92 189,117,768.92
盈余公积金 101,690,698.33 101,690,698.33
未分配利润 9,397,478.53 3,115,869.90
股东权益合计 435,826,019.78 429,544,411.15
负债及股东权益
合计 728,482,502.58 692,835,128.21
(2)简化的合并利润分配表
项 目 1996年1月1日-6月30日 上年同期数
主营业务收入 27,067,023.33 70,784,502.79
主营业务利润 6,500,720.46 29,232,838.24
其他业务利润 316,100.00 ---
投资收益 500,300.00 3,089,739.08
营业外收支净额 8,864.75 (1,137,236.57)
利润总额 7,325,985.21 37,719,084.03
所得税 1,044,376.58 5,502,429.89
净利润 6,281,608.63 32,516,654.14
(3)重要的财务指标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每股收益 0.046元 0.312元
净资产收益率 1.44% 8.67%
每股净资产 3.21元 3.86元
2、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1、重要会计政策
本中期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是股份试点企业会计政策,与1995年中期和年度报告一致。
附注2、报表项目变化及其原因说明
(1)递延资产比年初增加57.34%,系新设公司开办费。
(2)主营业务收入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数降低61.76%,主要系根据现行会计政策,本公司的预售楼款不能结转为本期收入所致。
(3)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数降低83.80%,主要系部分被投资单位收益公告晚于中期报告日,故未作为投资收益实现所致。
附注3、重要财务指标
本期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比上年同期减少幅度较大,主要系本公司的部分预售款未能结转为本期收入导致本期利润减少所致。
附注4、对95年度审计报告附注19的说明
振业大厦已于95年12月28日经市建设局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
(二)经营情况的回顾与展望
1、上半年经营情况的回顾
1996年上半年,本公司在工程开发、房产销售、物业经营及工贸和股权投资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工程开发及房产销售情况
振业大厦总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高32层,已于去年年底前竣工并通过验收,今年上半年完成了配套及收尾工作。
宝泉庄高级小区4栋住宅楼已于5月20日全部封顶,目前,外部装修及配套工程正在紧张,预计9月底竣工并交付使用。
红围二巷1、2号旧房改建工程是振业大厦的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近4万平方米的8栋多层住宅、中小学及幼儿园已全部通过验收。
上半年,振业大厦完成销售1500多平方米,实现销售收入近2300万元;宝泉庄高级住宅小区预售情况较好,但由于受资金、施工条件等多种因素影响,未能在6月底以前竣工,预售收入未在当期结算利润。
(2)物业经营与管理情况 1996年上半年,公司下属的振业发展公司继续坚持“依法管理、专业服务、信誉第一、造福业主”的服务宗旨和指导思想,在加大力度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大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截止6月底,完成物业租赁收入22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9%;管理费及多种经营收入15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4.3%。
公司下属的振业大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振业大厦的租赁、销售和管理工作。上半年完成销售面积1500多平方米、租赁面积2000多平方米。上半年,该公司在努力做好租赁和销售工作的同时,积极建立和完善大厦管理服务体系,制订了“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的服务宗旨和“热诚、奉献、创新、实效”工作方针,力求为置业振业大厦的客户提供尽善尽美的服务,为客户营造一个舒适、安全、井然有序的理想环境。
(3)工贸及股权投资情况
本公司投资450万元办的天津振业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化学镀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上半年已完成试生产工作,现已进入小批量生产阶段,可望在下半年产生效益。本公司作为发起人之一,投资参股1500万元发起设立的深圳市建设财务有限公司,上半年已完成前期工作,下半年将投入运营并产生回报。其他股权投资也可望在下半年收到回报。
(4)经营业绩及财务情况
上半年,本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06.70万元、利润总额732.73万元、净利润628.27万元。按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35,620,074股计算,每股收益0.046元,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降低,净资产收益率未达到同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其原因主要在于:(1)公司投资开发的宝泉庄高级住宅小区,因受到资金、施工条件等多种因素影响,未能在6月底以前竣工,根据现行会计政策,其预售收入不能在当期结算利润。(2)公司股权投资回报大部分未能在6月30日以前到帐,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上半年的收益。
2、下半年展望
1996年下半年,本公司将继续贯彻“真抓实干,稳健发展”的方针,并致力于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工程管理,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确保宝泉庄工程在9月底以前竣工、11月底以前完成室外配套工程;要做好振业大厦的二次装修的配合工作,保证大厦持续良好运转;同时,要做好为深圳市住宅局监理的景田住宅小区3栋高层住宅楼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力争以优质、高速、低耗的标准成监理任务。
(2)把握市场动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宝泉庄高级住宅小区的销售工作;振业大厦是公司物业的主体,要继续完善配套服务体系,以服务促销售,向管理要效益,力争在下半年销售和租赁工作取得较大的进展;同时要积极做好龙岗新城花园振业小区的销售准备工作,适当时机将推出销售。
(3)加强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收益。要做好我公司投资控股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理顺关系,促使其规范运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同时,要强化股权投资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保证股术投资产较好的回报。
(4)继续坚持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的发展战略,要按照股东大会制定的发展目标,增加土地储备,寻求新的开发项目,采取灵活多样的开发方式,确保下半年新项目开工。
(5)要不断完善公司管理运作机制,按照《公司法》等法规的要求规范公司运作,及时披露公司信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发展。
总之,1996年下半年,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将继续按照股东大会制定的目标,努力工作,力完成股东大会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重大事件说明
1、本公司于1996年5月24日下午在深圳市环宇大酒店召开了第九次股东大会,有关大会决议情况请阅本报告第(五)部分“股东会简介”。
2、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聘任翁翕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公司原副总经理刘德成先生因工作变动,免去其副总经理职务。该事项已于1996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作了公告。
3、本公司于1996年7月实施1995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泊发现金人民币0.20元(含税,代扣税后,社会公众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18元),股权登记日为1996年7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7月29日。分红派息公告刊登在1996年6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四)发行在外股票的变动和股权结构的变化
1、股权结构情况(1996年6月30日)
股份类别 年初数(股) 比例 期末数(股) 比例
(1)尚未流通股份
发起人法人股 51,225,326 37.77% 51,225,326 37.77%
(2)已流通股份
A股 84,394,748 62.23% 84,394,748 62.23%
(3)股份合计 135,620,074 100% 135,620,074 100%
2、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1996年6月30日)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比例
(1)深圳市建设集团公司 38,007,216 28.02%
(2)深圳市长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5,402,655 3.98%
(3)深圳市建筑机械动力公司 4,063,284 3.00%
(4)北京金昌投资咨询服务公司 2,219,786 1.64%
(5)深圳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1,950,000 1.44%
(6)北京建昊实业公司 1,479,880 1.09%
(7)深圳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1,300,000 0.96%
(8)丘少中 597,736 0.44%
(9)邵武营 572,601 0.42%
(10)金北圣工 565,189 0.42
合计 56,158,347 41.41%
(五)股东大会简介
本公司第九次股东大会于1996年5月24日下午在深圳市红岭中路环宇大酒店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2人,代表股份54,383,64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1%,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批准了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批准了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批准了公司1995年度报告;
4、审议批准了公司章程修改草案,具体修改方案如下:
(1)原章程第一章第3条中的公司法定地址:深圳市红荔路四川大厦七楼。修改为:深圳市宝安南路振业大厦29-31层。
(2)原章程第一章第4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即实收股本为人民币10,432.3134万元。修改为:本公司注册资本即实收股本为人民币13,562.0074万元。
(3)原章程第三章第十一条第二句:本公司现有股份总额为10,432.3134万股,其中:发起人法人股3,940.2848万股,占总股份的37.77%;社会公众股6,492.0286万股,占总股份的62.23%。修改为:本公司现有股分总额为13,562.0074万股,其中:发起人法人股5,122.5326万股,占总股份的37.77%;社会公众股8,439.4748万股,占总股份的62.23%。
5、审议通过了公司1995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分红派息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股派送人民币0.20元(含税)。
(六)备查文件
1、载有董事长签名的本公司1996年度中期报告原本;
2、本公司章程。
咨询部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 址:深圳市宝安南路振业大厦30层A3001室
邮 编:518008
电 话:(0755)5892061 5892017
传 真:(0755)5892012
深圳市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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