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声明:本所对深圳市振业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度中期报告公告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评论,并表示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产生的或因依赖该资料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一、经营业绩
1.深圳市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谨向各位股东报告,本公司截止1993年6月30日经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阅之综合业绩摘要如下:(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 1993年1_6月 1992年1_6月 比上年同期增长%
销售收入 12,144.231 3,349.040 262.6
税前利润 5,683.676 1,200.583 373.4
减:所得税 852.551 180.624 372.0
(减)少数股权 - (1.198) -
税后利润 4,831.125 1,021.157 373.1
净资产利润率(%) 32.4 15.9 -
每股税前利润(元) 1.233 0.474 -
每股税后利润(元) 1.048 0.403 -
注:1.1992年、1993年中期每股盈利,分别按该年度截至6月30日之总股份2,531.132万股和4,606.6602万股计算。
2.由于房产销售具有较为集中的特点,本公司宝丽大厦的销售集中在今年上半年推出,所以,上半年销售和利润的实现比较集中。
3.本公司房产销售和利润的核算,上半年依照“特区会计准则”,按完成施工形象进度,结合预售合同收款情况预结。截止1993年6月30日宝丽大厦工程已完成形象进度60%,由于1992年下半年已预结20%,故本期按40%进行预结。
2.对溢利预测的说明
1993年度预计全年实现税前利润7,031万元,上半年实际完成税前利润5。683.676万元,实现全年计划的80.8%,比上年同期增长373.4%。
董事会预测,除遇不可抗拒之风险外,本公司将努力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利润计划。
二、中期股利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不派送中期股利。
三、重要事项
1.本公司于1993年4月29日召开第六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新一届董事会选举张宝为董事长,并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吕晓明为执行董事、
总经理。第二届监事会推选卢胜海为监事会主席。
2.振业股票6月4日实现分红配股,配股资金预计在8月底前可全部到位。
3.为适应公司发展的要求,提高公司的决策管理水平,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国内外较有影响的北京大学萧灼基教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原金融研究所所长赵海宽研究员、西南财经大学校长甘本佑教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副主任唐旭博士为本公司顾问。同时,为了加强理论研究和指导,董事会决定在公司原投资决策研究室基础上设立金融证券研究所,聘请上述专家顾问为该所特约研究员。
4.董事会任命吕晓明、林茂德为公司股份事务授权代表
5.主要股东权益变化(截至6月30日止):
序号 股东全称 持股数(股)
1 深圳市建设(集团)公司 14,014,000
2 深圳市长城房地产实业公司 1,835,142
3 深圳市机械动力公司 1,380,142
4 深圳市深安实业有限公司 455,000
5 浙江公司 279,310
6 海南证券 233,880
7 珠海国投 224,240
8 广东国际 217,100
9 万国公司 215,000
10 广东发展 196,890
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共计占本公司总股本46,066,602股的41.
3%。
6.董事会、监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截止6月30日止)
董事会成员 张宝 0
吕晓明 0
范明月 13,582
姚振球 7,316
梁正兴 35,162
邓瑞华 9,292
马德来 15,272
监事会成员 卢胜海 0
温运日 0
陈立新 0
高级管理人员 张清权 0
刘德成 0
何万英 3,312
林茂德 0
以上共持股96,842股,占总股份46,066,602股的0.21%。
四、业务回顾
1.工程开发
宝丽大厦,位于宝安路口,系29层商住楼,上半年累计投资5,000多万元,截止6月30日完成工程形象进度的60%以上,结构主体在5月底封顶,内外部装修已全面展开;
振业大厦,本公司32层写字楼,自去年底开工,一直抓紧基础工程,上半年已基本完成桩基工程。
桂园路小商品市场,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主体工程已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配套设施正抓紧施工,计划下半年全部交付使用。
与其他公司合作开发的振兴大厦,截止6月底基础控孔桩工程已完成70%,年底地下基础施工可完成。
由本公司承担的住宅局毛颈田10万平方米微利房监理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完成,
下半年可全面开工。
2.主要投资
北海(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去年下半年开始运作以来,积极摸索房地产市场规律,
及时改变经营销售策略,今年上半年取得可喜业绩。
振业(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今年初股本注入开始运作,上半年已实现利润1,000多万元,经营顺利。
振业设备材料供应公司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474万元,扣除营业税后实现利润71.
32万元。
振业物业发展公司经营管理逐步走向规范,物业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公司参股天津轮船、上海中大房地产、武商等项投资回报,待年终统一核算。
3.1992年分红派息及1993年配股
为了避免中期分红的种种弊端,维护股东利益,依照董事会决议,报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批准,按每10股送3股红股(1992年下半年),配售3股(1993年配股)
方案实施分红派息和配股。配股认购情况顺利,主要发起人股东已确认认购,配股资金可望在8月底全部到位。
4.业务拓展
经对山东烟台新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论证,认为该公司具备较好的投资条件,董事会决定,参股该公司240万股定向法人股,计240万元。
依照市场走势,公司与龙岗区有关开以公司签署了合作开发18栋多层商住楼的协议,
若全部投入开发,该项目将作为公司1994年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
五、前景展望
工程开发:宝丽大厦将于年底完成内外装修的主要工作量,并力争实现两座塔楼完工、
交付使用;振业大厦年底完成基础工程;龙岗区多层商住楼下半年首批计划开发4栋,根据市场情况逐步扩大开发;代为监理工程毛颈田住宅小区下半年开工;菁华楼5号住宅楼,
年底完成河道改造、基础施工和主体两层结构。
销售安排:宝丽大厦少量未销商品房下半年内销售完毕,外销部分依据包销合同每隔15日到款一次,可望大部分资金年底入帐。拟下半年开发的龙岗区4栋多层商住楼,年底预售房款可到位;桂园路小商品市场下半年全部发租。
利润计划“下半年,本公司将全力抓紧工程进度和质量,扩大融资规模和领域,积极拓展业务,力争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利润计划。
本公司董事会有信心、有能力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给社会和股东满意的回报,并借此机会,向支持和帮助公司发展的全体股东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深圳市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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