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八年度配股说明书

  日期:1998.11.02 08:56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八年度配股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 政府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

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公司名称: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华强路口

  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配股主承销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股票简称:深圳华强

    股票代码:0062

  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配售比例:按现行股本16,000万股,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

  配售发行股份总量:4,800万股

    配售价格:每股人民币10元

  配售方式:国有法人股配售部分以实体资产全额认购,  社会公众股和内部职工股配售部分

以现金认购



    一、绪  言

  本配股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关于

执行 <公司法>规范上市公司配股的通知》、《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 

《上市公司办理配股申请和信息披露的具体规定》、《关于1996 年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而编制。

  本公司董事会于1998年6月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通过了《深圳华强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配股方案》,并由1998年7月10日公司199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

决议,通过本公司本次配股方案。该方案巳征得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字[1998] 58号文

件同意,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128号文批准实施。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配股说明书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配股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

,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配股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配股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

者说明。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l、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桂敏杰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电话:(0755)2083333

    传真:(0755)2083667

  2、发行人: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锦墙

    联系人:方德厚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华强路口

    电话:(0755)3365354

    传真:(0755)3368414

  3、配股主承销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世宏

    注册地址:深圳市华强北路盛庭苑B座20-23层

    联系人:翁鸣  汪小平 金江明

    电话:(0755)2076688

    传真:(0755)2076338

  4、副主承销商:招银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永庆

    注册地址:深圳市振华路深纺大厦C座1楼

    联系人:甘芳

    电话:(0755)3222066

    传真:(0755)3222066

  5、分销商兼财务顾问: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南峰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国际信托大厦

    联系人:陈诗义

    电话:(0755)5575369

    传真:(0755)5575369

  6、股份登记机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电话:(0755)2083333

    传真:(0755)2083589

  7、发行人法律咨询机构:金诚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东三环北路19号华鹏大厦6层

    经办律师:刘治海 于德斌

    电话:(010)65975188

    传真:(010)65975095

  8、主承销商法律咨询机构:昌久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金融街27号投资广场A座

    经办律师:戴昌久、曹雪峰

    电话:(010)66211663

    传真:(010)66211663

  9、资产评估机构: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华强北路宝华大厦14层

    经办注册评估师:孙建民

    电话:(0755)3251673

    传真:(0755)3251674

  10、财务审计机构: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蛇口招商大厦103-203号

    经办注册会计师:马东军   乐之立

    电话:(0755)6691597

    传真:(0755)6692365

    三、 本次配售方案

  l、配售发行股票的类型与价格

  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每股配售价10.00元人民币。

  2、配股比例

  每10股配售3股。

  3、配股方式

  股东凭持有的股份按比例认购。

  4、本次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配股实际配售股份数量为4800万股,其中:

  (1)国有法人股获配   2520万股

  (2)内部职工股获配   1080万股

  (3)社会公众股获配   1200万股

  5、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费用

  本次配股可募集资金2.28 亿元(国有法人股东以非现金方式配股不计算在内), 扣除本次

发行费用800 万元,预计实际募集资金2.2亿元。

  6、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以非现金资产全额认购配股的说明

  经广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粤国资一[1998]50 号文《关于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

人股配股有关问题的批复》, 本公司国有法人股东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集

团”)以其所属的深圳特区内华强(梅林)高科技工业园厂房及配套设施、 地处深南中路附近

的华强苑1-3层物业、 地处华强北路与深南中路交界处集团总部2号厂房和3号厂房4-6 层资产

全额认购本次应配股份。 经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 [ 中华评字98007号]评估报告评估, 广东

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粤国资评[1998]65号文确认,集团公司上述资产的净值为25472.32万元。认购

配股所需资金25200 万元, 配股后余额为272.32万元,余额作为本公司对华强集团的负债。 就

资产配股一事华强集团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认购应配股份的承诺函。

  华强梅林高科技工业园位于深圳市区北环大道与梅秀路交汇处,为深圳市福田新区所在。 

园内物业全部由深圳三洋华强激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激光”)租用,收入稳定而且

保障性强。 华强梅林高科技工业园1#、2#及加层厂房,建筑面积共21055.26 平方米;

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共17013.11平方米。

  华强苑D座裙楼1-3层(建筑面积4730.6平方米)为新落成的高层建筑,形象档次较好, 位

于深圳市福田区华强住宅区内、福虹路旁,北面临近深南中路, 与华强北路商业区隔深南中路

相对, 西南面即福田南商业集中地,交通方便,各种生活配套设施完备, 拥有良好的上

水、下水、电力、通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

  地处华强北路与深南中路交界处集团总部2#厂房建筑面积11275.9平方米,3#厂房4-6层

建筑面积11140.6平方米。位于福田区华强北路西侧,邻近深圳市中心干道深南中路。自3#厂房

起顺华强北路向北即是现在本市最繁华的商业区之一,众多大型商家在此驻扎,商业价值日益提

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资产收益稳定, 年利润新增5000多万元且租金每年均能以一定幅度

增加。 上述资产的注入,使公司业绩稳定增长, 给本公司带来较丰厚的利润,为公司的主业发

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鉴于此,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以上述资产认购本次配股权。

  7、本次配股前后股本变化情况

  本公司现有总股本16,000万股,若此次配股全部募足,则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配股前后股本变动情况(单位:万股)

股份种类         配股前股数  配股基准数  配股增加数 配股后股数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国有法人股        8400         8400        2520       10920

2.内部职工股        3600         3600        1080        4680

二、已流通股份

    社会公众股      4000         4000        1200        5200

三、股份总数       16000        16000        4800       20800

   注:已流通股份中包含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占用上市额度的冻结股份。

  8.股权登记日:1998年11月16日

  除权基准日:1998年11月17日

    四、配售股票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的起止日期为1998年11月19日至1998年12月2 日止(期内证券商营业日), 逾

期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2.缴款地点

  (1)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到其证券托管商营业部办理缴款手续。

  (2)内部职工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认购时间内,到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华强支行办理

缴款手续。

  3.缴款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社会公众股配股部分时,凭个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 到其证券托

管商营业部办理缴款手续,填写“华强A1配”买入单,代码“8062”,每股价格10.00元,配股

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社会公众股配售比例(10:3)后取整,不足一

股的部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惯例办理。

  若投资者在1998年11月17日至1998年12月2日间办理了“深圳华强”的转托管,仍在原托管

券商处认购配股。

  (2)内部职工股股东认购内部职工股配股部分时,凭个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 到中国工商

银行深圳分行华强支行办理缴款手续。

  (3)国有法人股认购方式按约定方式办理。

  4.逾期未被认购的股份处理办法:逾期未被认购的内部职工股和社会公众股配股由承销商

根据承销协议全部包销。

    五、获配股票的交易

  1.可流通股票的获配部分, 其上市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结束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并与深交所协

商后另行通知。

  2. 内部职工股配股部分按规定随内部职工股于公开发行三年之后申请上市交易。 在国家就

国有法人股的流通问题作出新的规定以前, 本次国有法人股股东认购的配股暂不上市流通。

  3. 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公司本次配股扣除发行费用, 预计实际可募集资金2.2亿元人民币,根据本公司1998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将用于以下项目,不足部分以借款解决。

  1、投资5832万元组建深圳华强通讯有限公司。

  组建的深圳华强通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 万元,本公司股权比例为90%, 该公司主营业

务为特种通讯产品。该公司拟投资开发、 生产海上报警系统配套通讯产品,该项目投资总额6480

万元, 其产品符合当今数字通信和交换技术的发展趋势,应用范围广阔, 市场潜力巨

大。预计投资收益率为38.2%,投资回收期2.82年。 该项目已获广东省计划委员会粤计工[1998]

437号文批准。

  2、投资5168万元对本公司控股的深圳华强联合计算机工程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华强计算机

公司)增资并用于系统集成项目。

  华强计算机公司成立于1993年, 主营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近年来业务递增迅猛。 该公司

拟利用已有的技术优势,开发具有国际水平的大规模系统集成项目, 包括:(1)Internet/Intr

anet及办公自动化(OA)系统;(2)大中型企业MRP及PDM系统;(3)邮电、邮政、 政府信息

中心金融行业大容量光盘库信息存储管理系统;(4)智能大厦信息化系统。预计投资收益率为29

.7%,投资回收期为3.2年。该项目已获广东省计划委员会粤计工[1998]436号文批准,

  3、投资3000万元用于深圳特区内华强(梅林)高科技工业园3号厂房建设。

  该项目是为满足深圳三洋华强激光电子有限公司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需要,建成后租赁给该

公司使用。 按华强激光目前在同一区域内厂房的租金,3号厂房建成后,预计投资收益率为19.6

%,投资回收期为5.08年。

  4、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用于家庭影院和DVD 等产品经营。

  借鉴深圳华强新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成功地进行华强牌彩电生产的运作经验, 本公司将以

华强富兴电子有限公司为产品加工基地,生产家庭影院和DVD整机,再利用本公司遍布全国的销

售网络经销。 这样可节约大量固定资产投资,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和回报率。 预计投资收益率为1

3.6%,投资回报期为7.32年。DVD数字影碟机项目已获广东省计划委员会粤计工[1998]438号文

批准。

    七、风险因素及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配股时, 除本次配股说明书提供的各项资料外, 还应特别认真考

虑下列各项风险因素:

  (一)风险因素

  1、经营风险

  (1)对于通讯、计算机系统集成等项目来说,经营风险主要是公司对人、财、物、信息等

各项资源的管理、配置、利用的不甚合理,往往产生营运成本增加,产品不能满足客户需求;这

些项目大部分配套部件来源于国外,这些配套部件的价格呈不定期价格下调的特点,若以这些配

件制成的产品面世时按现时市场价销售,获利可能低于预期值。

  (2)物业管理和租赁业务中若缺少长期、有稳定支付能力、讲信誉的客户,将带来一定的

经营风险。

  2、行业风险

  (1)信息电子产业中部分类别的产业繁荣和萎缩有或然性,当一些新技术出现时, 某些通

讯产品可能由其他通讯产品所取代,形成行业风险。

  (2)物业管理和租赁行业在我国属新兴行业,整个行业面临经验欠缺的问题。

  3、市场风险

  (1)信息电子行业国外较发达,近年来他们加快了进入中国的步伐, 高质量的产品和优质

服务对国内生产经营厂家形成巨大压力,现今国内许多大型电子企业也将目光瞄准了通讯系统集

成等市场,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此外,由于经济形势的影响,经济不景气时,通讯电子产品的

消费能力降低。对通讯、计算机系统集成业务均构成不利影响。

  (2) 对物业管理与租赁来说,经济周期的变化对其影响最大,经济不景气时管理和租赁收

益将会降低。

  4、政策风险

  (1)信息电子行业中通讯是国家的基础性产业,受国家政策变化影响较大。 通讯终端产品

的使用和推广直接与国家邮电行业管理部门控制有很大关系, 政策方面有一定的不确定因素。

此外, 如经营过程中银行利率、信贷政策、行业管理、税收政策等的变化, 对将要开发

项目的收益预测将产生直接影响。

  (2)物业管理与租赁行业,国家可能颁布一些直接影响其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影响其

收益。

  5、股市风险

  股票价格的变化除受本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外, 还会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经济政策、 股

票市场供求状况及突发事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因而即使在本公司投资经营状况稳定的情况下

, 本公司的股票价格仍有可能出现异常的较大幅度的波动,由此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6、配股募集资金不足风险

  本公司此次按10:3比例配股,国有法人股股东已承诺以实体资产全额认购应配股份。社会公

众股股东和内部职工股股东可能会放弃部分或全部配股权,故存在配股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7、其他风险

  本公司不排除其他因政治、经济、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本公司信誉、 投资经营状况

产生影响的可能性。

  (二)采取的对策

  针对以上风险,本公司将采取以下对策:

  1、经营风险对策

  (1)对于通讯、计算机系统集成等项目,本公司将利用技术基础雄厚的优势,并利用多年

积累的专业优势,认真总结。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早出产品、快出产品,并形成系列,加大新

产品开发力度、加快产品转型速度。

  (2)对物业管理租赁业务,本公司一直坚持选择实力雄厚、盈利能力强、信誉好的大客户

, 如现有的华强北路物业租赁客户就有全国性商业银行光大银行深圳总部、中国国际航空公司

深圳营运中心等。 今后将坚持这一标准选择客户。

  2、行业风险对策

  (1)本公司拟从事的特种通讯产品海上报警系统的生产在国内刚刚兴起, 本公司在深入调

研的基础上发现该项目具有极大的发展前景和现实可行性。大企业、 政府机构管理现代化几乎

都需要系统集成产品, 市场潜力大,理论上的成熟、技术上的不断更新, 将使该行业面

临巨大的市场潜力。 上述两项目属于应用型信息电子业务,国外大公司由于缺少对这方面国情

的熟悉, 短期内较难大规模介入。

  (2)物业管理和租赁作为我国朝阳行业,正蓬勃发展,本公司作为国内该行业的先行者,

积累了丰富经验。

  3、市场风险对策

  (1)由于本公司从事的海上报警类通讯产品受到地方政府许可权、技术等因素影响, 有可

能介入该项业务与本公司竞争的同行较少;深圳是国内最大、 最先进的电子信息配套产品供应

基地, 具有从事计算机系统集成的优势;本公司具有技术、经验优势。 这些优势为本公

司从事上述业务创造了有利条件。

  (2) 在物业管理和租赁方面, 深圳市物业租金一直远高于全国大部分城市。 由于本公司

物业处于深圳市华强北路商业、金融区,每年物业升值快, 租金收入也比其他地区增长速度快

。因此, 较市内其他地区有独特的优势。

  4、政策风险对策

  针对政策风险, 本公司将认真研究经济政策和经济环境,以及时采取相应经营措施。

  (1)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扶持以及对信息产业的重视,使该通讯项目在政策方面的

风险降到最低。

  (2)物业管理和租赁业务是国家朝阳行业,随着我国房地产的进一步市场化,物业管理和

租赁的活跃, 必将推动国家这方面产业政策的发展和完善。

  5、股市风险对策

  本公司将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 

规范公司行为,及时公开披露信息。同时通过不断改善经营环境, 加强管理来提高经济效益, 

以良好的业绩为股东带来稳定的回报,减少本公司股票的市场风险, 从根本上维护股东

的利益。

  6、配股募集资金不足风险的对策

  本公司已与此次配股的主承销商签定了承销协议,由承销商包销内部职工股和社会公众股的

余股部分。

  7、其他风险对策

  本公司成立了相应的投资决策研究机构, 采取定期监控制度,确保项目按计划方向发展, 

按时收回投资,有效地降低项目投资的风险。

    八、 咨询办法

  投资者在阅读本配股说明书后如有任何疑问, 请垂询本公司证券部及本次配股主承销商。

    九、 附  录

  1.本公司1998年临时股东大会关于配股的决议刊登于1998年7月11日之《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2.刊登本公司最近年度报告的报刊名称及日期:

  本公司1997年度报告刊登于1998年3 月25 日的《证券时报》,本公司1998年中期业绩报告

刊登于1998年8月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3.刊登本公司最近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报刊名称及日期:

  本公司最近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1998年6月10日的《证券时报》。本公

司1998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1998年7月11日的《证券时报》。

  4.公司章程修改内容简述

  本次配股后,本公司董事会将依据1998 年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就配股的完成情况修改公司

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本等条款。

    十、 备查文件

  l.公司章程

  2.本次配股前本公司最近股份变动报告

  3.本公司1998年中期报告

  4.本公司1997年年度报告

  5.本公司1997年度会计师审计报告

  6.本公司1998年度配股承销协议书

  7.本次配股的法律意见书

  8.资产评估报告

  9.深圳市证管办对本公司1998年度配股的批复文件

  10.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1998 年度申请配股的批复文件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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