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日期:1998.08.06 09:53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公司名称: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伊克昭盟东胜市鄂托克西街10号

    法定代表人:李武

    联系人:牛伊平苗慧

    电话:0477-8325001转证券部

    传真:0477-8339874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然碱

    股票代码:0683

    配股主承销商:

    本次配售的有关情况:本次配股总数为3,900万股,每股面值1元,面向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配

售,采取余额包销形式,发行价定为人民币8.6元。



    一、绪言

    本配股说明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关

于1996年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第四号)

》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文件编写。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于1998年4月12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第五次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一九九八年度配股方案的决

议。1998年5月15日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并逐项通过了董事会提交的配股议案。本次配股方

案经内蒙古自治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证监发字[1998]038号文同意,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上字[1998]94号文复审批准,现向本公司股东配股。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配股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

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

明。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说明书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桂敏杰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5045号

    电话:0755-2083333

    传真:0755-2083667

    2、发行人: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武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东胜市鄂托克街10号

    联系人:牛伊平苗慧

    电话:0477-8325001转证券部

    传真:0477-8339874

    3、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南峰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7号国际信托大厦

    联系人:文江高飞

    电话:0755-5894167

    传真:0755-5564179

    4、副主承销商:内蒙古自治区信托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宏智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迎宾北路12号

    联系人:赫岩兵杜轶学

    电话:0471-6944409

    传真:0471-6962419

    5、分销商:

    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美霞

    注册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

    联系人:肖颖如

    电话:0731-4453175

    传真:0731-4453157

    分销商: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秉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飞亚达大厦8层

    联系人:吴俊誉楼善

    电话:(0755)3236188-316

    传真:(0755)3241579

    分销商: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治勇

    注册地址:重庆渝中区上清寺路110号

    联系人:刘艳萍

    电话:0755-6891801

    传真:0755-6892550

    分销商:江西江南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光权

    注册地址:南昌市象山北路208号

    联系人:李晓梅

    电话:0791-6794724

    传真:0791-6776103

    分销商:汕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小辉

    注册地址:广东汕头金砂东路汕融大厦

    联系人:曹振雷

    电话:0754-8262188-698

    传真:0754-8361898

    6、律师事务所:众天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苌宏亮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西街3号

    经办律师:苌宏亮许军利李宏

    电话:010-64297862

    传真:010-64298972

    7、会计师事务所:内蒙古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梁春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145号

    经办注册会计师:邢蒙张占强

    电话:0471-4921602

    传真:0471-4961185

    8、股份登记机构:深圳证券结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铁军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5045号

    电话:0755-2083333

    传真:0755-2083859

    三、配售方案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00元

    每股配股价:人民币8.6元

    配售发行股份总量:3,900万股

    2、股东配股比例:

    对全体股东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进行配售

    3、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费用:

    预计可募集资金33,540万元人民币,扣除本次配股的承销费及其它费用共计900万元,预计配

股后实际可募集资金为32,640万元人民币。

    4、股权登记日和除权基准日:

    股权登记日为1998年8月21日;

    除权基准日为1998年8月24日。

    5、经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逐项表决通过,本公司发起人股东内蒙古伊化集团总公司承诺放弃

本次配股。伊化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30,000万股。

    6、配售前后股本结构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比例 本次变动增加 本次变动后  比例

                            (%)    (配股)                (%)

(一)尚未流通股份30,000万股 69.77        0股  30,000万股  63.97

国有法人股      30,000万股 69.77        0股  30,000万股  63.97

(二)已流通股份  13,000万股 30.23  3,900万股  16,900万股  36.03

社会公众股      13,000万股 30.23  3,900万股  16,900万股  36.03

其中:高管股   155,300股    0.03  646,590股   201,890股  0.043

股份总计        43,000万股 100     3,900万股  46,900万股  100

    四、配售股票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的起止日期:

    配股缴款的起止日期为1998年8月26日至1998年9月8日(法定工作日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认购权。

    2、缴款地点

    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认购期间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公司营业

柜台办理缴款手续。高管人员在认购期间在本公司财务部缴款。

    3、缴款办法:

    (1)股权登记日8月21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天然碱”全体社会

公众股东可按10:3的比例获得本次配股权,简称“天然碱A1”,代码8683,认购价格为每股8.6元



    本次配股权证直接划入股东股票帐户,不提供实物权证,不能交易。配股不足一股部分不予派

发。在配股缴款期间,配股权持有者可直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在各托管券商处申报认购配股,可

多次申报认购。每个申购人申请认购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其可配股数量。

    (2)本公司高管股股东缴款按指定方式办理。

    4、对逾期未被认购的股份处理办法:

    截止1998年9月8日,未被认购的配股部分由承销商全部包销。

    5、若投资者在1998年8月24日至9月8日办理了“天然碱”股票转托管的,仍在原托管券商处

办理认购手续。

    五、配售股票的交易

    1、本次配股的可流通部分,于配股结束后且刊登股本变动公告后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安排上市

    2、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处理。

    六、配股募集资金的运用计划

    本次配股结束后,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可募集资金约32,640万元。本公司将抓住本次增资配

股的契机,本着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实力,以最大利益回报股东的原则,所募资金将投

入以下项目:

    1、投资4,980万元用于本公司碱湖科学实验站热电车间综合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75吨/

时的蒸气锅炉一台,建设6000KW抽凝式发电机组一台,建成后完全能够满足正常生产对蒸气和电力

的需求。由于采用新式设备,技术水平高,将大幅度减低企业生产过程中煤炭和蒸气所占成本的比

重,使生产的安全性、可靠性大大增强,减轻了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耗费。

    该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991.2万元,实现利润623.92

万元,投资回收期6.32年,已得到内蒙古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经贸资源发(1998)129号文批准

立项。

    2、投资2,490万元用于本公司下属吉兰泰碱厂纯碱增产扩容技改项目。吉兰泰碱厂20万吨/a

低盐重质纯碱装置是自治区“八五”重点项目,建成以后通过了国家验收。由于技术先进,管理有

方,该装置绝大部分设备实际生产能力超出设计要求20%(25%,有进一步增产的潜力。为了充分

发挥现有设备的生产能力,进一步优化工艺流程,本公司决定对该项目实行增产扩容,对部分“瓶

颈”环节进行改造,增设部分设备并改进工艺流程,可使纯碱生产规模扩大到25万吨/年以上,并

明显降低生产成本。

    该项目已得到内蒙古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技发(1997)107号文批准立项。

    3、投资4,537.70万元,用于本公司下属吉兰泰碱厂氯化钙废液综合利用项目。该厂采用氨碱

法生产低盐重质纯碱,年产纯碱20万吨,技术成熟,产品质量高,但存在废液、废渣处置尚未完全解

决的问题。大量废液若不能有效处理,对周围的生态环境将造成严重威胁,威胁企业的正常生产。

本公司准备建设专用的废液储池和蒸发池,对废液进行蒸发、脱水处理,提炼出用途广泛的氯化钙

、氯化钠等化工原料,能基本消除对环境的污染。

    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废液能力为270万立方米,提炼出的氯化钙、氯化钠等产品市场销售前景

较好,实现年销售收入896.5万元。该项目已得到内蒙古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内经贸资发(1997

)220号文批准,同意立项。

    4、投资2,296.4万元用于本公司下属盐海子芒硝矿技改项目

    盐海子芒硝矿是本公司重要的生产配套企业,利用附近盐海子丰富的芒硝资源,负责为本公司

科强化工厂和其他企业提供生产原料。用于生产元明粉,附属产品为无水硝。由于提炼技术和先

进国家相比尚有一定差距,盐海子芒硝矿的矿硝含泥量大,混有10%的无水硝,使得硝液制备困难,

资源利用率低。据测算,因为原料问题,每年使本公司减少收入1,600万元以上。本次技改项目,拟

在常规的化硝过程中,保留并分离出矿硝的无水硝,不仅合理利用了原料,也降低了生产成本。

    该项目正式投产后,可年产浑硝液72万立方米,实现年销售收入2,655万元,投资利润率为42.70

%。已得到内蒙古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内经贸技发(1998)145号文批准。

    5、根据本公司在收购吉兰泰碱厂时与有关方面达成的协议,分期三年付清收购款项,本次偿

付20,000万元人民币。

    吉兰泰碱厂原为阿拉善盟盟属企业,附近有著名的吉兰泰盐湖,富含大量高品位的芒硝、石盐

、铝硅酸盐等矿产资源,资源利用率高,单位成本低于国内平均水平。该厂是国家“八五”重点项

目之一,由于种种原因,该企业的建设资金绝大部分来自中国银行提供的银团贷款,财务比例严重

失调,利息负担沉重。该厂投产以来,一直未能正常生产,亏损金额不断扩大,已面临停产的边缘。

    为了盘活国有资产,挽救困难企业,充分利用吉兰泰碱厂的生产能力,增强本公司的竞争实力

和抗风险能力,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排下,各方通过协商,经过公司第一届第三次董事会研究决定,

并经1997年临时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并在指定报刊上公告,决定收购吉兰泰碱厂。收购完成后吉兰

泰碱厂将成为股份公司下属的全资企业。收购价格为60,100.76万元人民币,三年内付清收购款项,

本公司业已支付11,343万元。自从收购吉兰泰碱厂后,该厂的生产经营状况有了较大的改善,1997

年度纯碱产量达到23万吨(当年增加130%),实现利润5,928.82万元,成为本公司新的经济增长

点。以后预计可年产纯碱25万吨,实现税后利润6,525.45万元,投资回收期为4.7年(根据整体收

购计算),投资收益率为11%,高于同类型企业的评价标准。

    七、风险因素及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配股的股票时,除本配股说明书提供的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

列各项风险因素:

    1、经营风险

    1)自然灾害风险:本公司所需原料基本上都是自行从天然碱湖中抽取,经过日晒提高浓度后

进入车间加工,如遇罕见大、暴雨造成碱田积水,将会影响本公司的生产产量,同时由于氯化碱废

液受到稀释,其提炼难度和成本将会上升;

    2)原材料和能源价格风险:原材料的供应是否及时、价格是否合理,很大程度上影响本公司

的正产生产。本公司能源供应大部分来自于自产火力发电,对煤的需求量较大。特别是热电车间

综合节能技改项目,年耗标准煤约7万吨,需要大量稳定的煤炭资源供应才能达到预期的设计指标

。公司所在地煤炭供应充足,但其价格变化将对生产成本产生相应影响;

    3)交通运输风险

    盐湖科学实验站热电车间综合技改项目和盐海子芒硝矿等项目,需要大量的煤炭和原材料供

应。而内蒙古地区交通不发达,绝大部分通过公路运输完成。这一方面提高了产品成本,另外若遇

到不可测事故如自然灾害等,正常的公路运输会受到影响,制约本公司的正常生产。

    4)本次配股后投资的项目,需要购置大型机械设备,在技术上要求较高,操作复杂,而国内同

行业这方面的先例不多,因此存在技术、维修、管理跟不上的风险;

    5)融资风险

    本公司所属行业为基础原材料行业,投资金额一般比较巨大,各项目需要长期的后备资金投入,

对企业的融资能力有一定要求。

    2、行业风险

    1)化工产品生产过程中管道、高压装置多,并有一些液化、汽化腐蚀性中间化学物质、产品

等,同时对煤炭的存放、工业用水的硬度有较高的要求,存在生产事故的风险和环境污染风险;

    2)本公司生产的部分产品和辅助原料具有较强的腐蚀性,如氯化钙废液综合利用项目需要经

常用盐酸清洗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由于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和工伤事故;

    3、市场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是化工产品市场价格的较大波动,同时由于世

界上最大的天然碱生产国美国在此方面的生产技术先进,成本低廉,本公司产品有受到国际厂商倾

销排挤的风险;

    2)市场变化风险:近年来因环保需要,关闭了一批小造纸厂,同时许多国有大型企业生产处

于不景气的状态,许多下游企业对碱类产品的需求短期内降低,将影响本公司产品价格、销售条件

和资金回笼;

    3)税收风险

    本公司所处行业收国家政策扶持,部分项目享受减税、免税政策。如果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变

化,调整税收政策,会对本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4、股市风险

    股票市场瞬息万变,国家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和政策的调整,证券市场的投机行为和投资者

的心理变动等都会导致股票市场波动,从而对投资人带来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因素,本公司将采取以下对策:

    1、经营风险对策

    1)本公司所在地区极少降大到暴雨,尽管如此,本公司将加强此方面的预警和抢救,根据当地

环境特点制定科学的生产安排,可分散一旦出现的罕见灾害风险;

    2)进行节能技术处理,实行热电联产,降低能源消耗。同时本公司将利用紧靠煤炭产区的优

势,和主要煤炭生产企业建立长期业务关系,保证稳定、优价的供应,另外根据有关优惠政策,本公

司的原料供应,受到优先考虑;

    3)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改造现有公路运输条件,作好运输车辆的保养工作,

大力发展铁路运输,扩大紧俏原材料的库存,防范和化解物资供应不稳定的风险;

    4)对新上项目,将通过认真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选派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适当抽调和外

聘技术骨干,加强管理和技术力量,以及时对一线操作工人实行招考、培训上岗等,以保证生产、

经营的正常进行;

    5)本公司一贯采取稳健的经营方针,资信度高。目前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仅为55%左右,有

进一步融资的潜力。

    2、市场风险对策

    1)尽管本公司因资源条件和技术特点,而使产品在质量和成本上相对同类产品具有明显优势,

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但本公司仍将始终如一地加强生产管理,严格控制产品质

量和生产成本,充分利用盐湖科学实验站热电车间综合节能技改项目来降低生产成本,通过降低纯

碱的单位成本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2)通过调整品种产量,规避单个产品市场风险,通过增加新产品分散市场风险,同时加强宣传

力度,开拓新的市场;

    3、行业风险对策

    1)针对化工行业生产的特点,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积极采用新

的工艺和技术,加强对员工的培训,确保安全生阐;

    2)本次投资的项目,属于节能技改和环保项目,国家对此有明确的税收减免规定,尽管如此,

本公司将继续努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效益,防范可能出现的政策风险;

    4、股市投资风险对策

    本公司一方面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经营管理,妥善使用资金,给广大股东良

好回报,另一方面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充分地向广大投资者披露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的重大信

息,使投资者尽可能多的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从而降低股市投资风险;

    八、咨询办法

    1、对本配股说明书有不明之处者,请垂询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和本次配股之主承销商。

    2、认购者缴付配售股份的款项后,请到托管证券商处打印股票对帐单,若未获确认,请在相关

证券商处查询。

    九、附录

    1、本公司1998年5月15日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实施本次配股的决议(摘要):同意按照10配3

的比例进行配股,价格为6(9元人民币,有效期限为1998年12月31日前。同意配股募集资金用于碱

湖实验站综合节能技改项目、吉兰泰碱厂增产扩容项目、吉兰泰碱厂废液综合利用项目、盐海子

芒硝矿技改项目、支付吉兰泰碱厂第二笔收购资金。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有关

事宜。

    2、本公司已于1997年3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本公司1997年年度

报告;

    3、本公司已于1998年4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本公司董事会1998

年增资配股的决议;

    4、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于1998年5月16号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5、公司章程修改内容简述:

    1997年5月12日,本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的方案,注册资本变动后,公司章程

作了相应修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参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本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科学、

认真的修订,详情请见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

    十、备查文件

    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2、本次配股之前最近的公司股份变动公告

    3、本公司1997年度报告全文

    4、本次配股承销协议

    5、本次配股的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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