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1)

  日期:1998.05.28 08:00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重要提示



    本招股说明书概要的目的仅为尽可能广泛、迅速地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招股说明书的全文为本次发售股票的正式法律文件。投资人在做出认购本股票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面值发行价发行费用募集资金



    每股(元)1.005.770.1945.576



    合计(万元)6,00034,6201,16433,456



    发行方式:“上网定价”



    发行日期:1998年6月1日



    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机构: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推荐人: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1998年5月27日



    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阿城市)



    招股说明书(概要)



    (人民币普通股)60,000,000股一.绪言



    本招股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招股说明书的内容和格式》及国家制定的有关股份制企业试点和股票发行的有关管理规定而编写的。



    本招股说明书已经发行人董事会批准通过,旨在为投资者提供各方面的基本材料,董事会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是根据本招股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投资者如对本招股说明书有疑问,可咨询本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各有关当事人。本招股说明书提醒投资者应自行负担买卖公司股票所应支付的税款,发行人、推荐人和承销商对此不承担责任。



    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8]138号和证监发字[1998]139号文批准。



    二.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本公司或发行人:指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



    涤纶厂:指黑龙江龙涤集团有限公司前身



    省政府: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证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指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机构:指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主承销商的承销团



    上市推荐人:指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新股:指本公司本次向境内社会公众发售的6,000万



    股人民币普通股票



    元:指人民币元



    三.发售新股的各有关当事人



    (1)发行人: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阿城市和平街



    电话:(0451)3722601



    传真:(0451)3721949



    法定代表人:赵瑞民



    联系人:刘克奇、于国锋



    (2)主承销商: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333号



    信兴广场地王商业大楼八层



    电话:(0755)2463388-8627



    (0451)3601443



    传真:(0755)2462021



    (0451)3601317



    法定代表人:徐卫国



    联系人:金永忠、宋德敏、韩再武



    (3)副主承销商: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63号综合楼



    电话:010-63057489



    传真:010-63057736



    法定代表人:邵淳



    联系人:周家琪



    (4)分销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7号国际信托大厦3层



    电话:0755-5575369



    传真:0755-5564179



    法定代表人:叶连捷



    联系人:常斌、肖杨



    (5)分销商:黑龙江省证券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9号



    电话:0451-3628839



    传真:0451-3627918



    法定代表人:卞玉祥



    联系人:姜兴嘉



    (6)分销商:黑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20号



    电话:0451-3632953



    传真:0451-3636909



    法定代表人:王显周



    联系人:王智义



    (7)分销商:哈尔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井街16号



    电话:0451-4683885



    传真:0451-4683960



    法定代表人:张益宪



    联系人:甄淑雪



    (8)上市推荐人: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333号



    信兴广场地王商业大楼八层



    电话:(0755)2463388-8627



    (0451)3601443



    传真:(0755)2462021



    (0451)3601317



    法定代表人:徐卫国



    联系人:金永忠、宋德敏、韩再武



    上市推荐人: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5号



    电话:010-68588218



    传真:010-68588218



    法定代表人:张国庆



    联系人:蔡建达



    (9)财务顾问: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高梁桥斜街18号



    电话:010-62178888转7201



    传真:010-62189510



    法定代表人:康棣华



    联系人:夏林



    (10)发行人律师:国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56号



    中航科技大厦东楼六层



    电话:(010)62614101



    传真:(010)62614104



    经办律师:丛培国、冯方



    (11)主承销商律师:众天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西街三川大厦208



    电话:010-64297862



    传真:010-64298972



    经办律师:苌宏亮、许军利



    (12)会计师事务所:黑龙江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80号



    电话:0451-3621415



    传真:0451-3621420



    经办注册会计师:滕英超、李华杰



    (13)资产评估机构:黑龙江注册审计师事务所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三姓街45号



    电话:(0451)2517974



    传真:(0451)2517979



    经办评估人员:蔡燕刘娟



    (14)土地评估机构:黑龙江省地产评估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新地北六道街1号



    法人代表:倪仰礼



    电话:(0451)5661865



    传真:(0451)2320403



    (15)资产评估确认机构:黑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贵新街130号



    负责人:李克新



    电话:0451-6207426



    传真:0451-6207440



    (16)股份登记机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法定人表人:黄铁军



    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25号



    电话:(0755)5567898



    传真:(0755)5517127



    (17)收款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特区分行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38号



    电话:(0755)5590240



    四.发行情况



    (一)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发行日期:1998年6月1日



    (三)发行地区: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联网的全国所有证券营业机构所在地



    (四)发行方式:“上网定价”。



    (五)发行对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帐户的自然人和法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次新股发行可向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配售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量的20%,每只证券投资基金可申请配售新股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量的5%,详情见本公司股票发行公告,证券投资基金配售购入的股票,自股票上市之日起,持有时间应不少于两个月。



    (六)发行股票的面值及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1.00元,发行数量为6,000万股。



    (七)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八)预计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尽早时间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九)发行价格及确定方法



    1.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为5.77元。



    2.确定方法:



    发行价格的计算采用以下公式:



    发行当年预测利润



    发行价格=——————————————————————————————————————————×市盈率



    发行前总股本数+本次公开发行股本数×(12-发行月份)/12



    7,840.48万元



    =————————————————————————×14.5



    16,699.78+6,000×(12-6)÷12



    =5.77元



    市盈率按14.5倍计。



    (十)本次发行预计实收金额



    本次发行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5.77元,发行总市值为34,6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64万元后,预计实收金额为33,456万元。



    五.风险因素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售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它资料,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因素:



    (一)风险因素



    1.经营风险



    (1)主要原材料及其供应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聚酯切片及涤纶短纤维的生产和销售。主要原材料为精对苯二甲酸(PTA)和乙二醇(EG)(国内主要供应商为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公司和抚顺乙烯化工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主要产品聚酯切片是通过PTA与EG先进行酯化然后缩聚而制成的,PTA与EG对股份公司至关重要,由于目前国内PTA和EG生产能力有限,还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因此一旦原材料供应出现不足,必须从国际市场购买补充,将给公司生产带来一定风险。



    (2)交通运输



    铁路运输是本公司的主要货物运输方式,占运输总量的95%左右。虽然公司具备铁路专用线路,由于运输体积较大,运输成本较高,且公司地处东北,而产品主要发往河南、河北、陕西等区域,如果国家运输业收费标准调高,会增加企业运输费用的支出。尤其在运输相对紧张时期,对公司的进出货将造成一定影响。



    (3)产品销售与价格风险



    虽然本公司产品质量和价格在国内市场上处于有利地位,但目前随着聚酯生产厂家的不断增加,来自国内、国际同行业的竞争也愈加激烈。在产品销售上棉花产量高低也将直接影响化纤产品需求量;在价格上,由于用户多为化纤及纺织企业,如果经营不景气,需求萎缩,将影响化纤产品的销售价格。



    (4)技术更新风险



    目前国内化纤工业市场竞争激烈,竞争的焦点是价格和质量,归根到底是技术上的竞争。技术上先进与否,直接关系到市场竞争中的成功与失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因此,同行业企业技术水平的不断更新对本公司产品将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当前世界涤纶纤维生产技术发展趋势为:高速化、大容量、一体化、自动化、短程化,同时注重调整工艺的灵活性和生产的稳定性。基于我公司目前的技术设备状况,风险主要是:第一是否有能力将聚酯工艺稳定控制;第二是否能把握熔体输送技术。这两个问题解决得好,可将技术风险降至最低。



    (5)融资能力的约束



    本公司正处于成长期,投资项目多,技术改造任务大,自有资金不足。除原定向募集资金外,其它生产经营资金主要依靠银行贷款,直接融资比例还很小,融资能力有限。



    2.行业风险



    (1)行业竞争风险



    化纤行业是介于化学工业和纺织工业之间的产业。化纤工业是纺织工业的基础原料行业受纺织业不景气、本行业自身结构及进口产品的冲击等因素的影响,竞争日趋激烈。



    由于化纤产品用途的日益广泛,市场容量大,各国化纤行业的发展较快,意在抢占我国的巨大市场,国际市场竞争激烈。



    由于国内纺织行业低迷,需求不足,加之走私进口的冲击。国内化纤市场竞争激烈,行业内竞争无序,竞相压价,已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化纤是以石油为最初原料,石油产量、价格受世界政治形势的影响起伏较大,化纤生产所需原料数量、价格随之变化波动较大。



    化纤行业生产技术发展快,生产规模扩展快,规模小,技术落后,成本高的中小企业经营艰难,前途未卜。



    (2)环保风险



    涤纶纤维生产和聚酯生产一般会产生一定的污染,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及国内同类厂家的经验,“一万吨直纺涤纶长丝配套改造工程”等项目对工厂周围环境不会产生不良影响。但随着我国对环保的日趋重视,可能对本公司今后进一步发展存在一些制约因素。



    (3)参加世贸组织后的影响



    我国参加世贸组织已势在必行。参加世贸组织意味着我国化纤行业将与国际接轨,因此将为我国化纤行业带来良好发展机遇。但由于国内生产厂家竞争力薄弱,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3.市场风险



    (1)市场开发风险



    本公司在华北、华中、东北地区市场占有率较高,营销情况良好,现拟开拓进入南方市场,由于存在运输及销售资金回笼困难等不利因素,构成一定的开发障碍。对于进入国际市场,由于企业规模相对较小,价格不具备优势,也造成一定的障碍。



    (2)市场容量限制



    虽然目前聚酯切片、涤纶长、短丝的市场需求较大,有一定的市场发展潜力。但值得注意的是棉花产量及进口量将直接影响涤纶纤维的发展及价格,对公司的产品产生一定的市场冲击。特别是周边国家韩国、台湾、日本看好中国大陆市场,大量倾销,尤其是东南亚金融危机以来,东南亚国家货币大幅度乏值,导致各国化纤企业面临破产的危险。企业急于向外低介抛销产品,导致产品价格不断下跌。中国大陆首当其冲,使得国内容量相对减少。



    4.政策性风险



    随着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接轨,国家调整出口退税政策以及降低进口产品的总体关税水平等政策,将使化纤行业面临国外企业和产品的挑战和冲击。



    纺织品和纺织原料行业是我国创汇的重要行业之一,因此,国家对于该行业产品进口设立了较多的限制性条款和保护措施,但一旦我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有关保护措施将废止,从而可能会对本产品销售造成较大的影响。



    5.其他风险



    (1)证券市场风险



    中国的证券市场是新兴的市场,现行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因此目前证券市场的投资风险相对较大。投资者一经进入股市,就必然承担股票市场上的风险。股票价格不仅受宏观经济周期、利率、资金供求等因素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因此,投资者在认购本公司股票时应充分了解股市风险。



    (2)其他外部环境风险



    本公司外部环境方面,还有可能遇到非企业所能控制的客观因素,比如通货膨账,国际形势和各种意外灾害可能恶化的经营环境。



    (二)风险对策



    本公司在充分了解上述各项风险后,采取或准备采取以下对策:



    1.经营风险对策



    (1)本公司为稳定原材料供应,适当增加储备。在国内市场供应不能满足时,也可通过集团进出口公司在国际市场购得。



    (2)交通运输方面,已建立了自己的运输部门,可解决一部分运力。



    (3)本公司在国家宏观价格政策指导下,充分发挥企业自主定价灵活性,在扩大销售方面贯彻薄利多销原则。



    (4)本次募股成功后,公司将直接进入资本市场,从社会募集资金能力加强。



    2.行业风险对策



    本公司在巩固生产及销售成果前提下,将不断进行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和开发,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增强产品竞争力。



    目前国内化纤行业厂家多,绝大多数规模小,技术装备水平落后,生产成本高,产品质量差,在竞争中随时有被淘汰出局的危险。



    本公司是国内纺织系统生产规模位居第二位的大型化纤企业、是全国百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之一,是国家重点扶持1000家企业首批确定的300户之一。公司现有的八万吨聚酯,3,3万吨熔体直纺短丝生产装置,均为国内单线生产能力领先,技术装备水平先进,均被列入国家“九五”期间重点扶持发展规划之内。本次公发募集资金建设的一万吨熔体直纺长丝项目(国家“双加”重点工程)投产后,公司生产规模将跃上一新台阶,将增加十几个规格的新产品。



    目前公司已着手对现有生产装置以较少的投资对关键部位进行技术改造,扩大其生产能力,以确保公司在经济规模、技术水平等方面稳居国内同行业的前列。



    我公司已通过国际通用的ISO9000管理标准审核认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完全按国际管理标准执行。公司将不断加大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水平,通过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采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以此提高公司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实力。



    强化经营,回避风险,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微机管理系统,并加入国际互联网,随时了解分析,研究市场信息,预测市场变化,采取相应措施,力争超前、主动、灵活。



    以“一切为着用户”的理念统一全体员工的思想,为用户着想,为用户服务。以此树立良好的信誉和企业形象,巩固已有的市场,不断开拓占领新的市场。



    3.市场风险的对策



    本公司在巩固传统市场优势的同时,将投入专门力量开拓和建立华南、西北地区客户网络,不断完善销售策略,扩大市场占有率。



    4.政策性风险对策



    本公司将采取稳定国内市场,拓宽国际市场的策略。充分抓住股票上市的机遇,转变企业生产经营机制,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充分调动员工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降低单位生产成本,扩大市场占有率,拓展国际市场。



    5.其他风险对策



    (1)为了规避公司股票上市后的风险,本公司将及时准确地公告中期、末期财务经营业绩报告及重大经营活动信息,自觉接受广大股东的监督,以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2)针对外部不可抗因素,本公司将苦练内功,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人才优势,建立有效的风险抵御机制,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使经营活动健康发展。



    六.募集资金的应用



    (一)项目投资计划



    本次发行采用余额包销方式,若发行成功,扣除发行费用后可募集资金约33,456万元。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规划,所募集资金将主要投资于如下项目:



    1.拟投资23,649万元用于一万吨直接纺涤纶长丝配套改造工程



    该项目以聚酯熔体直接纺涤纶长丝年产1万吨,计划配备FDY和POY-DTY生产线各一条。此项目业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改[1997]601号文批复,是黑龙江省重点技改项目,已列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九五”技术改造“双加”工程。该项目计划投资18,700万元,且需追加流动资金5,000万元。预计年利润总额可达3,264.19万元,投资回收期约为5.58年,年均投资收益率为13.16%。



    2.为充分发掘“八万吨聚酯工程”的潜力,经黑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本次募集资金还将投向下述三个“八万吨聚酯工程”的配套项目。



    (1)拟投资3,998万元用于2,000吨聚酯直纺土工布改造工程



    该项目计划年产聚酯熔体直接纺纺粘非织造布2,000吨(以100-135克/平方米计)。产品幅宽为3.2米,成品最终宽度可根据用户要求进行分切。此项目已经黑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黑经贸改发[1997]47号文批准实施。该项目计划投资2,998万元,且需追加流动资金1,000万元。



    该项目预计年销售利润1,748万元,年投资利润率为58.30%,全部投资回收期3.2年。



    (2)拟投资3,600万元用于TiO2制备系统改造工程



    该项目是利用龙涤股份现有厂房及公用工程设施,对聚酯装置投产所配套的TiO2制备系统进行改造,年新增聚酯切片1万吨。此项目已经黑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黑经贸改发[1997]49号文批准实施。



    该项目预计年销售利润3,200万元,年投资利润率106.6%,全部投资回收期为1.13年。



    (3)拟投资3,995万元用于1.2万吨聚酯直纺短纤维改造工程



    该项目经黑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黑经贸改发[1997]50号文批准实施对龙涤股份现有的聚酯直纺短纤维生产线进行改造,将产量提高1.2万吨。项目计划投资2,995万元,且需追加流动资金1,000万元。



    预计年利润可达2,936万元,年投资利润率97.87%,全部投资回收期2.2年。



    (二)各项目资金使用时间



    项目名称用款时间金额(万元)资金来源效益生产时间



    一万吨98年4月-98年末23,649募股资金98年



    2,000吨98年6月-99年初3,998募股资金99年初



    TiO298年6月-99年1月3,600募股资金99年2月



    1.2万吨98年7月-99年7月3,995募股资金99年8月



    合计35,242



    注:资金不足部分由企业自筹解决。



    (三)本公司前次定向募集资金共计14,071.46万元,已严格按定向募集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的资金用途,全部用于本公司“八万吨聚酯工程”项目基本建设中。



    七.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政策



    除股东大会有特别决议外,公司股利每年派发一次,采取现金股利、股票股利或两种形式并用,每一年度的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议,报股东大会审定批准。股息的派发以年终财务决算为依据,于次年6月30日之前派发。



    按本公司章程所载之利润分配政策,本公司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后按下列顺序和比例分配。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4、派发普通股股利



    本公司如无不可预见的因素,将在每个会计年度后的六个月内分配股利,采用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或两种形式并用。



    本次发行如能按计划完成,预计首次派发股息的时间为1998年下半年。经199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至本次股票公发前公司历年滚存利润新老股东共享。



    (二)历年发放股利情况



    根据《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龙涤股份历年股利分配方案如下:



    1.九三年度分红派息情况



    龙涤股份1993年实现税后利润15,923,622.14元,按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592,362.21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579,618.11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3,535,078.82元,根据本公司1994年3月30日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九三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对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0.08元,共分配股利12,800,000.00元,未分配利润735,078.82元结转下年度。



    2.九四年度分红派息情况



    龙涤股份1994年实现税后利润56,273,433.8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35,078.82元,可分配利润57,008,512.68元,按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5,627,343.39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2,813,671.69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8,567,497.60元,根据本公司1995年3月17日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九四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对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0.18元,共分配股利28,800,000.00元,未分配利润19,767,497.60元,结转下年度。



    3.九五年度分红派息情况



    龙涤股份1995年实现税后利润65,598,592.8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767,497.60元,可分配利润85,366,090.46元,按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6,559,859.29元,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3,279,929.64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75,263,650.19元。根据本公司1996年4月15日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九五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股东可以在每10股送1股并派发现金0.80元和10股派现金1.80元之间选择。



    结果全部内部职工股和部分法人股接受派现,全部国家股和1,822万法人股接受10股送1股派现金0.80元。共计分配股利28,800,000元,未分配利润46,463,650.19元,结转下年度。



    该方案实施后,股本结构变更如下:



    股数比例



    总股本16,699.78万股100%



    其中:



    国有法人股5,693.38万股34.09%



    其它法人股6,206.4万股37.17%



    内部职工股4,800万股28.74%



    4.九六年度分红派息情况



    龙涤股份1996年实现税后利润67,107,865.5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6,460,650.19元,可分配利润113,571,515.75元,按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6,710,786.56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3,355,393.28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00,374,816.07元。根据本公司1998年2月26日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1996年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2元,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在股利未派发之前,董事会于1998年5月22日召开会议并作出决议,提请股东大会重新讨论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提出96年利润暂不分配的预案,此预案尚待临时股东大会讨论通过。



    5.九七年度分红派息情况



    龙涤股份1997年实现税后利润74,042,162.2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0,374,816.07元,可分配利润174,416,987.33元,按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7,404,216.23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3,702,108.11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60,211,323.72元。根据本公司1998年2月26日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97年度利润暂不分配结转下年度。



    截止本次股票公发前的历年滚存利润,由上市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八.发行人及发行人主要成员的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EILONGJIANGLONGDICO.LTD.



    (二)发行人成立日期:1993年5月26日



    (三)发行人注册地址:黑龙江省阿城市和平街



    (四)发行人历史情况简介



    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涤股份或股份公司)是1993年3月25日经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黑体改复[1993]305号文批准,以龙涤集团(原黑龙江涤纶厂)、黑龙江北方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黑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起人,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其中龙涤集团持有32.35%的股份,处相对控股地位。



    龙涤集团作为龙涤股份的主要发起人,是在原黑龙江涤纶厂的基础上改制组建的,由股份公司、中外合资企业、全资子公司等二十多家企事业单位构成。



    集团公司现有员工5518人,总资产近22亿元,已初步形成规模经济。自1988年以来,公司连续7年进入中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行列,91年被评为“国家二级企业”,92年被国家批准为大型一档企业,93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94年股份公司被国家确定为100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95年被评为“全国纺织工业双文明建设优秀企业”,96年被国家确定为全国1000家重点扶持企业中前300户企业之一。龙涤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赵瑞民先后被评为黑龙江省优秀企业家,全国劳动模范,并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四)组织结构图



    本公司设立后,组织结构如下:



    图1:龙涤集团组织结构图:



    图2: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结构图:



    *龙兴公司为股份公司持有75%股权的控股公司



    (五)公司员工情况



    目前,本公司现有员工470人,均为在职职工。



    (六)经营业务范围



    主营:聚酯切片,化学纤维系列产品,纺织品,纺织机械及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



    (七)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聚酯熔体、聚酯切片,涤纶长短丝及其它化纤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八)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1995年至1997年底,本公司主要化纤产品的销售收入,公司主营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1997年1996年1995年



    聚酯切片430,361,178.37265,968,573.64



    短丝271,153,845.3692,543,389.47477,413,398.3



    弹力丝及网络丝64,183,008.06



    中空纤维138,949,753.25



    合计701,515,023.73358,511,963.11680,546,159.62



    (九)主要原材料供应和能源耗用情况



    本公司生产所用的主要原材料由扬子石化,吉林石化、抚顺乙烯化工有限公司供应,还可通过乌鲁木齐石化总厂,辽阳石油化学纤维总公司,济南化纤有限公司购得。



    本公司生产所使用的主要能源是水、电和蒸汽,全部由集团公司下属的热电公司,动力分厂等提供。股份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了《服务合同》。



    (十一)关联企业和关联交易



    1.关联企业



    (1)黑龙江龙涤集团有限公司



    龙涤集团作为龙涤股份的主要发起人持有股份为5,693.38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34.09%。



    (2)哈尔滨龙兴化纤有限公司



    龙兴公司为股份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龙涤股份现持有龙兴公司75%的股权。



    2.关联交易



    (1)服务合同



    股份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了《服务合同》,约定由集团公司向股份公司提供生产所需的水、电、压缩空气等,同时提供液化气、医院、学校、托幼、房产维修、公用浴池等生活服务,费用计收方式为:有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无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如无市场价格则双方协商定价。



    (2)土地租赁使用合同



    股份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了《土地租赁使用合同》,股份公司租用集团公司位于黑龙江省阿城市和平街以出让方式取得的79,191.5平方米土地。为此项租赁,股份公司每年向集团公司支付每平方米9.83元人民币的租金。



    (3)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股份公司同集团公司控股的黑龙江北方化纤有限公司(北方公司)签订了《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北方公司无偿地许可股份公司在其产品上使用北方公司为注册商标权人的543715号注册商标。



    (4)产品销售合同



    股份公司与集团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哈尔滨龙兴化纤有限公司签订了《产品销售合同》,约定龙兴公司同意向集团公司出售聚酯切片。



    (十二)重大改组



    股份公司与集团公司于1996年1月1日进行了资产置换。将股份公司拥有的长丝二分厂、短丝分厂部分流动资产、全部固定资产和负债、中外合资黑龙江龙飞化纤有限公司(龙飞公司)75%的全部中方股权、黑龙江阿涤宝化纤新材料开发公司的全部股权同集团公司拥有的3.3万吨短丝生产线进行置换,评估值之间的差额由不足的一方以销售回款的方式补足。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重要职位



    赵瑞民:1948年出生,大学文化,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68年参加工作,曾任绥棱县农机厂副厂长,绥梭县经委主任,绥棱县副县长,黑龙江涤纶厂副厂长,党委书记,厂长。现任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黑龙江龙涤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赵先生曾先后被评为黑龙江省优秀企业家,全国劳动模范,并荣获“五一”劳动奖章。



    宋景祯:公司董事。1947年出生,大学文化,工程师,中共党员,1968年参加工作,曾任庆安县冶金水泥厂生产技术科负责人,厂长助理,副厂长,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聚酯工程总指挥,现任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云昆:公司董事。1951年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1968年参加工作,曾任黑龙江涤纶厂一车间技术员,副主任,干部科科长,组织部部长,党委副书记,现任黑龙江龙涤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王学镇:公司董事。1950年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1969年参加工作,曾在黑龙江省燃料公司工作,现任黑龙江北方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韧:公司董事。1948年出生,中专文化,中共党员,1968年参加工作,曾任陕西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行政科副科长,办公室副主任,企业发展科科长,综合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陕西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总经理。



    王显周:公司董事。1945年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68年参加工作,曾任绥化机床厂副厂长、厂长,绥化市副市长、黑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黑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



    卞玉祥:公司董事。1956年出生,大专文化,经济师,中共党员,1977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黑龙江省松花江地区人民银行副行长,黑龙江省人民银行办公室副主任,黑龙江省外汇管理局外汇综合处副处长,黑龙江省人民银行评估办主任,现任黑龙江省证券公司总经理。



    李丰国:公司董事。1962年出生,大学文化,工程师,1984年参加工作,曾在中国核能科学研究院工作,现任哈尔滨威德计算机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凤杰:公司董事。1947年出生,中专文化,中共党员,1967年参加工作,曾任绥棱林业局财务科副科长、科长、副局长,松花江林业管理局财务处长,绥棱林业局长,现任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刘志立:公司董事。1957年出生,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82年参加工作,曾任黑龙江涤纶厂分厂副厂长,厂长,现任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高飞:公司董事。1955年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1974年参加工作,曾任黑龙江涤纶厂调度室调度,计量科副科长,短丝厂厂长,现任龙涤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程师。



    曹玉珊:1942年出生,大学文化,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65年参加工作,曾任黑龙江涤纶厂销售科副科长、科长;副总经济师。现任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焦龙吉:公司监事会召集人。1949年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1968年参加工作,曾任省纺织工业学校总务科副科长、校长助理,总务科长、副校长,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聚酯工程副总指挥,龙涤集团有限公司保卫部部长,现任黑龙江龙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委书记。



    孙敏强:公司监事。1946年出生,经济师,中共党员,1965年参加工作,曾任黑龙江省委财贸办政治部基层处副科长、科长,省政府办公厅副处级研究员,黑龙江省建设银行审计处处长,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黑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局长,现任黑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学会会长。



    孙江:公司监事。1950年出生,大专文化,高级经济师。1969年参加工作,曾任肇源县环保办副主任,现任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副处长。



    许广义:公司监事。1945年出生,大专文化,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1963年参加工作,曾任黑龙江省纺织工业学校教师,黑龙江涤纶厂一分厂总支书记,党委宣传部部长,现任龙涤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王理:公司监事。1957年出生,大专文化,政工师,中共党员,1975年参加工作,曾任黑龙江省纺织工业厅基层处通讯干事,集团公司党办总经理办秘书,现任龙涤股份有限公司副书记,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



    刘克奇:董事会秘书。1957年出生,大专文化,经济师,中共党员。1974年参加工作,曾任职于阿城继电器厂、黑龙江龙涤集团有限公司企管科科长、大连办事处主任、证券办副主任。现任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九.经营业绩



    (一)生产经营状况



    单位:元



    项目1997年1996年1995年



    主营业务收入701,515,023.73358,511,963.11680,546,159.62



    营业利润103,109,304.2292,057,898.0384,261,940.84



    利润总额103,109,304.2292,057,898.0385,157,056.83



    所得税13,570,490.597,984,176.5916,327,426.29



    税后利润74,042,162.2667,107,865.5665,598,592.86



    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呈良好的发展态势,利润总额稳步上升。1996年4月28日,聚酯工程项目一次试车成功,并顺利达产。



    (二)产品市场情况



    本公司产品在华北、华中、东北地区市场占有率较高,营销情况良好,该地区市场繁荣,产品需求量较大,是化纤行业理想的市场选择。在巩固已有市场优势的同时,本公司将进一步开拓和建立华南、西北地区市场,扩大市场占有率。同时本公司将不断扩大企业规模,以更新的技术,更好的产品打入国际市场。



    (三)产品性能与质量



    本公司生产的聚酯切片及涤纶短丝在市场上享有盛誉。本公司依据国家有关质量检测法规进行严格的质量把关,配备检测仪器,同时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



    (四)筹资与投资



    本公司筹资渠道除原定向募集资金外,主要依靠商业银行贷款,直接融资比例还很小,投资方向和规模均按股东大会决议和主管部门项目批准文件使用运转。



    前次定向募集资金,按《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全部投入到八万吨聚酯工程项目基本建设中,并取得预期的效果。



    十、股本



    (一)本公司注册资金为16,699.78万元。



    (二)股本形成过程



    1.1993年3月25日,经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黑体改复〔1993〕305号文批准,以龙涤集团(原黑龙江涤纶厂)黑龙江北方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陕西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为发起人,以定向募集的方式设立了龙涤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黑龙江注册审计师事务所对龙涤集团投入的经营性净资产评估结果6,728.54元,按0.77:1的比例折成5,175.8万股为国有法人股,由龙涤集团持有并行使股权。同时以0.77:1的溢价比例发行法人股6,024.2万股和内部职工股4,800万股。



    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持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国有法人股5,175.832.35



    法人股6,024.237.65



    内部职工股4,80030



    总股本16,000100



    2.1996年4月,本公司对全体股东实施分红,即1995年度的股利分配采取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或每10股送1股派发0.80元现金,两种方式由股东自由选择。



    (三)发行前后本公司股本结构:



    1.发行前股本结构:



    项目股份总额(万股)比例(%)



    发起人股6,808.5840.77



    其中:



    国有法人股5,693.3834.09



    发起人法人股1,115.26.68



    社会法人股5,091.230.93



    内部职工股4,80028.74



    社会公众股00



    总股本16,699.78100



    2.发行后股本结构



    项目股份总额(万股)比例(%)



    发起人股6,808.5829.99



    其中:



    国有法人股5,693.3825.08



    发起人法人股1,115.24.91



    社会法人股5,091.222.43



    内部职工股4,80021.15



    社会公众股6,00026.43



    总股本22,699.78100



    (四)本次发行前后净资产总额和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净资产总额(万元)41,705.1075,161.10



    股份总额(万股)16,699.7822,699.78



    每股净资产(元/股)2.503.31



    不包括审计基准日到发行结束日之间增加的净资产。



    (五)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职务姓名持有股数



    董事长赵瑞民10000



    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宋景祯10000



    董事王云昆10000



    董事、总会计师刘凤杰10000



    董事、副总经理高飞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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