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绪言
本公司股票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6]51号文复审通过,发行方式经证监
发字(1996年)54号文批准,股票上市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96)字第046文同意,于1996年7
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上市公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市场业务试行规则》的规定编制。本公司股票上市公告书旨在说明公司股票上市之
目的,并向社会公众披露公司基本情况及有关资料。本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愿就本公告书所载资
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上市公告书的内容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二、公司概况
1、公司法定名称: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DONG LUBEI CHEMICAL CO.,LTD
英文缩写:LBC
2、本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无棣县马山子镇
3、公司法定代表:冯怡生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董事长兼总经理:冯怡生先生,52岁,大学毕业,高级工程师,曾在无棣县盐务局、埕口盐场、
无棣县化肥厂、磷肥厂、硫酸厂工作,历任科长、工会副主席、厂长,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兼山东鲁北化工总厂厂长、党委书记。主要社会兼职有山东省滨州地区行署经济
顾问、全国硫酸协会理事、全国磷肥协会理事、全国盐化工专业委员会委员。冯怡生先生是全国
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全国优秀厂(矿)长、全国企业管理先进工作者、山东省优秀企业家、第七届、第八届全国人大代
表、中国专利山东优秀发明家,荣获第四届全国科技实业家创业奖金奖和省级科技重奖,享受国
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持有公司股票200,000股。
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刘希岗先生,40岁,大学毕业,高级工程师,曾在无棣县化肥厂、磷肥厂
工作,历任车间主任、科长、副厂长,现任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工
程师兼山东鲁北化工总厂副厂长、党委副书记。刘希岗先生是滨州地区专业技术拨尖人才、全国
化工系统科技先进工作者、荣获山东省青年科技奖、6项中国专利发明成果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
殊津贴。持有本公司股票31,000股。
副董事长:冯久田先生,27岁,大专学历,工程师,现任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董事会秘书长
、攻关部主任、大复肥工程指挥部副指挥、项目办主任、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团委书记。冯
久田先生是滨州地区十大青年科技明星,获5项专利成果和滨州地区科技成果二等奖。持有本公司
股票61,100股。
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冯怡元先生,42岁,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在无棣县水产公司、无棣
县经委、山东鲁北化工总厂工作,历任会计、副主任、科长、综调处长,现任山东鲁北企业集团
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持有本公司股票32,000股。
董事兼副总经理:武文焕先生,41岁,大学毕业,工程师,曾在无棣硫酸厂、山东鲁北化工总厂
工作,历任科长、副厂长、党委委员,现任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武文
焕先生曾荣获石膏制硫酸等多项专利成果。持有本公司股票32,000股。
董事兼副总经理:张世芳先生,42岁,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在无棣县农牧局、无棣硫酸厂
、山东鲁北化工总厂工作,历任科长、副厂长,现任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
理。持有本公司股票30000股。
董事兼副总经理:步宝和先生,48岁,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在北京首都警卫师、埕口盐场
、无棣硫酸厂、山东鲁北化工总厂工作,历任副排长、车间主任、办公室主任,现任山东鲁北企
业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持有本公司股票30,000股。
董事兼副总经理:冯怡栋先生,38岁,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在东风港造船厂、无棣硫酸厂
、山东鲁北化工总厂工作,历任科长、车间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现任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
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兼鲁北盐场场长、党总支书记、本公司筹委会成员。冯怡栋先生是山
东省“青年星火”科技带头人,优秀青年企业家,荣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和滨州地区
优秀革新能手、新长征突击手。持有本公司股票32,000股。
董事兼副总工程师:吕天宝先生,33岁,大学学历,工程师,曾在无棣县硫酸厂,山东鲁北化厂
总厂工作,历任分厂副厂长、厂长,现任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总工
程师。吕天宝先生曾荣获石膏制硫酸等多项专利成果。持有本公司股票31,200股。
董事总会计师:赵振瑞先生,55岁,大专学历,会计师,曾在无棣县百货公司、山东鲁北化工总
厂工作,历任会计股长、经理,现任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总会计师。持有本公司股票30,000
股。
董事兼财务部经理:吴玉瑞先生,40岁,大专学历,会计师,曾在济南军区警卫连、无棣硫酸厂
、山东鲁北化工总厂工作,历任班长、车间主任、财务科长、处长,现任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
司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持有本公司股票21,000股。
监事会主席:李世泽先生,58岁,大专学历,政工师,曾在无棣檬二中、城关中学、山东鲁北化
工总厂工作,历任校长、党支部书记、政工处长,现任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纪检委书记、监
事会监事。持有本公司股票32,000股。
监事:吴宗文先生,37岁,大专学历,工程师,曾在无棣硫酸厂、山东鲁北化工总厂、鲁北盐场
工作,历任车间主任、分厂厂长、综调处副处长、监事会监事,现任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党
委委员、“三、四、六”分厂厂长。持有本公司股票5000股。
监事:余洪华先生,42岁,大专学历,经济师,曾在无棣县供销社、县委县府接待处、无棣县宾
馆、山东鲁北化工总厂工作,历任副主任、主任,现任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持有本公司股票11,000股。
以上董事、监事共持有本公司股票578,300股,占总股本0.58%,其持有股份按《公司法》规定在
任职期间不得转让。
5、公司其它情况
(1)所属行业:工业类
(2)成立日期:1996年6月18日
工商营业执照编号:16309537-4-1
(3)职工情况:
本公司共有职工1531人,其中:
生产人员 797人,占职工总人数的52.1%
工程技术人员 528人,占职工总人数的34.5%
管理人员 75人,占职工总人数的4.9%
其他人员 131人,占职工总人数的8.5%
本公司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劳动用工制度,公司员工亭有该用工制度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
。
(4)公司面积:178207.1平方米
(5)公司有关咨询服务项目
电话:(0543) 65813415
传真:(0543) 6581345
联系人:赵振瑞
股东接待日:每月1、5、15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顺延)。
公司文件存阅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6)发行人法律顾问:中国法律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高宗泽
地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首都宾馆写字楼502室
电话:010-5129988-3466
传真:010-5120349
联系人:孙广亮
(7)资产评估机构:山东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许中祜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大纬二路59号
电话:0531-6907043
传真:0531-6907042
经办评估人员:马秀英 贡俊仁 韩宝兰 郝承秀
(8)资产评估确认机构: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张佑才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66号
电话:010-2567744
传真:010-2561817
(9)财务审计机构: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经叔平
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24层
电话:010-4654313
传真:010-4664024
经办人:张克 郎争
6、公司经营范围
主营:磷铵、水泥、硫酸、溴素及溴系列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兼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7、经营方式:制造、加工、销售。
8、公司股票发行及上市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3)股票发行价格:每股6.28元人民币;
(4)股票发行日:1996年5月27日至5月30日;
(5)股东户数:11000户(其中持有社会公众股1000股以上的股东为3380户)。(6)股票发行对象:符
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购买本公司股票的境内投资者。
(7)承销机构:
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财务顾问 山东证券公司
副主承销商 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中国国泰证券有限公司
分销商 济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烟台证券公司
潍坊证券公司
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股票发行方式:在济南、滨州两地采用“全额预缴,比例配售,余款即退”的发行方式。
(9)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10)招股说明书刊登日期:1996年5月22日及5月23日分别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上。
(11)股票登记机构: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12)上市推荐人:山东证券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荣甫
地址:济南市千佛山路北首
电话:(0531) 2969482
传真:(0531) 2969497
联系人:桑自国 鲍泓
(13)股票上市日期:1996年7月2日
(14)股票代码:600727
(15)股票名称:“鲁北化工”
三、公司组织状况
1、公司沿革
本公司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1995]152号文批准设立并经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鲁)名称预
核(95)第688号预先核准,以山东鲁北企业集团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对该集团公司核心企业山东
鲁北化工总厂的三四六分厂和溴素分厂进行改组,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发起人是以山东鲁北化工总厂为核心组建的山东鲁北集团总公司,该公司的前身是于1977
年8月开始筹建,1982年6月正式创立的无棣硫酸厂。1996年12月,天然石膏制硫酸联产水泥试验
成功,本公司建成我国第一套“双段中和、单效浓缩、喷浆造粒”磷铵生产装置,并进行了联动
试车,取得了一次性试车成功。
1987年2月经无棣县人民政府批准,无棣硫酸厂更名为山东鲁北化工总厂。1988年11月,磷石膏制
硫酸联产水泥项目被化工部评为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优秀项目。
1991年3月滨州地区行署批准以山东鲁北化工总厂为核心成立山东鲁北企业集团。1991年4月“三
、四、六”装置通过化工部组织的技术考核验收,被确认为较国内外有6方面的突破,为我国磷复
肥工业创出了一条新工艺路子的科研成果。
1992年6月,山东省体改委批准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更名为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集团公司现已
发展成为一家跨化工、建材、轻工、水产养殖、交通运输和商业服务六个行业,集科研、设计、
生产于一体的国有大型一类企业。1992年,集团公司被列为山东省首批计划单列企业,跨入“全
国500家最大化学工业企业”和“中国100家最大采盐业企业”行业,是全国1000家重点企业集团
之一。目前,集团公司拥有核心层企业山东鲁北化工总厂和20多家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其中包括1
个国家级技术中心(由国家经贸委和财政部拨款建立)、2个具有乙级资质的设计院、3个供销公司
和12个生产经营单位。
集团公司坚持高起点、大跨度和规模经济的发展模式,积极开展外引内联,坚持技术进步,生产
经营有了长足的发展。先后完成国家科委、化工部和山东省科委下达的盐石土、磷石膏和天然石
膏制硫酸联产水泥工业性攻关等任务,取得了16项科技成果。“料浆法磷铵大型化”和“磷石膏
综合利用”两项技术被列为“九五”期间国家重点成果推广计划。集团公司曾多次参加国家和省
重大科技成果展览,荣获国家“六五科技攻关奖”,“中国专利十年成就展金奖”等60余项成果
荣誉奖励,还被评为“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和“全国化工科技进步先进单位”等称号。
本公司是对集团公司核心企业山东鲁北化工总厂进行改组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目前
拥有职工1531人,其中技术人员528人。1995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9865.75万元,利润总额为6299.
49万元。
本公司于1996年5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6)51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2700
万股A股(另向本公司职工发行300万股公司职工股),本公司于1996年6月18日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
届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首届董事会、监事会。
2、公司创立大会及大会决议摘要
1996年6月18日在山东无棣县本公司招待所召开了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如
下议案:
(1)通过《山东鲁北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选举冯怡生 刘希岗 冯久田 冯怡元 武文焕 张式芳步宝和 冯怡栋 吕天宝 赵振瑞
吴玉瑞 共11人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李世泽 吴宗文 余洪华共3人为监事。
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董事会推选冯怡生同志为董事长并聘任其为总经理。
(3)通过了组成第一届监事会的决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发展规划的报告。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社会公众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决议。
3、组织结构
四、股本结构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股本形成过程
本公司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1995]152号文批准,由集团总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并以集团
公司核心企业山东鲁北化工总厂的10338.46万元的净资产折成7000万股作为国有法人股。(发起人
投入资本金,已经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验证)。
1996年5月27日至5月30日,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2700万股(另向本公司职工发行300
万股公司职工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6.28元。本次发行采取“全额预缴,比例配售,余款即
退”的方式,每股手续费0.12元,配售比例为2.68%。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为1亿元。
2、股本结构
截至1996年6月,本公司总股本10000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股数(万股) 比例(%)
(1.)发行前:
发起人股 7,000 100
总股本 7,000 100
(2)本次发行后
发起人股(国有法人股) 7,000 70
社会公众股 3,000 30
其中:公司职工股 300 3
总股本 10,000 100
3、主要股东(前十名)持股情况:
单位名称 持股数(万股) 占股本比例(%)
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 7,000 70%
注:前十名股东中,另九名为社会个人股东,其持有股份未达到有关规定应披露数额。
五、公司经营业绩
1、经营概述。
本公司近几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1993年至1995年销售收入连续保持增长势头,1995年实现销售
收入19865.75万元,利润总额为6299.49万元。
2、经营业绩
经中信永道会计事务所审计,本公司1993-1995年度经营业绩如下所示:单位:万元
项目 1995年度 1994年度 1993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9865.75 13774.32 6684.06
主营业务利润 6293.86 5676.20 1704.47
营业利润 6293.87 5676.20 1704.47
利润总额 6299.49 5670.87 1837.60
减税项 2078.83 1871.39 70.00
税后利润 4220.66 3799.48 1767.60
注:1995年、1994年所得税率按33%,1993年承包额。
六、公司财务状况
(一)验资报告:(摘要) (96)鲁会验字第0108号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筹委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拟成立的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截至1996年6月18日止的注册资本、投入资
本变更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了审验。贵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
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我们的贵任是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要求出具真实
、合法的验资报告。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前的注册资本为:7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00,000,00
0元。根据我们的审验,截至1996年6月18日止,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30,000,0
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总额为:100,000,000元。特此验证。
山东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毓茂
中国注册会计师:谢仲贤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八日
(二)、资产评估报告(摘要):(95)鲁会评字第14号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委托评估的各项资产进行了价值评估,现报告如下:
1、山东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以199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资产及相关债务进行了评估,根据评
估报告,本公司1995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资产类别 帐面原值 帐面净值 重置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资产总计 227,341.9 208,701.6 247,417.3 215,085.2 3.06
其中固定资产 89,514.6 70,874.3 109,590.0 77,257.9 9.01
房屋建筑物 31,013.0 27,094.3 36,336.8 31,661.7 16.86
机器设备 58,501.6 43,780.0 73,253.2 45,596.2 4.15
流动资产 137,827.3 137,827.3 137,827.3 137.827.3
负债 111,700.6 111,700.6
净资产 97,001.0 103,384.6 6.58
2、资产评估的对象和主要方法:
评估的对象有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原材料、产成品,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帐款、预付
帐款、其他应收款等经营性资产。对上述各种资产,进行了帐、表、物核对、现场察看,取证查
验,查阅了有关文件和资料,在此基础上,根据各种资产的不同情况,分别采用重置成本法、现
行市价法等评估方法,用人民币计价进行评估。
3、主要资产增值的原因:
固定资产的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重置价格受物价指数变动的影响。
山东会计师事务所
项目负责人:冯秀英 贡俊仁
韩宝兰 郝承秀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三)、资产评估确认书(摘要):国资评(1995)774号
山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局:
你局鲁国资产字[1995]第174号函及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股份制改造并公开发行上市股票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收悉。经我局资产评估中心审核验证,同意该项评估结论。资产评估后,山东鲁北
企业集团总公司拟投入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总额为21508.52万元人民币,总负
债为11170.06万元,净资产为10338.46万元人民币。评估后的净资产作为折股依据。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八日
(四)、财务审计报告(摘要):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筹委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有关财务报表进行了检查验证,这些会计报表由集团公司负责编制,我
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认为:本报告所附的上述有关期间会计报表,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股份公司上
述期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符合一惯性原则。
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张克 郎争
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五)财务报表附注:
1、重要会计政策
(1)会计年度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记帐单位:人民币。
(3)存货
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系根据购进价格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列帐。产成品的成本包括直接材
料、直接人工及间接生产费用,产成品出库按加权平均法结转销售成本。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
销法。
(4)坏帐准备
对截至1995年12月31日部分帐龄三年以上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作为坏帐。决算日按其余应收
帐款余额的5‰计提坏帐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5)固定资产及折旧
固定资产除1995年9月30日以经评估确认之资产入帐外,均按实际成本计价。固定资产折旧以固定
资产分类原值按估计使用年限扣除5%残值后以直线法平均计提。
类别 折旧年限
机器设备 10-14
运输设备 8
办公设备 5
房屋建筑 35-40
(6)收入之实现
营业收入在产品发出、收讫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证时,予以确认。
(7)税项
A、企业所得税
1993年集团公司根据利税承包合同上缴企业所得税,1994年1995年企业所得税率为33%。股份公
司从正式成立之日起将根据山东省政府(95)鲁政函159号文件确定15%的税率计算缴纳所得税。
B、流转税及附加费
税率
税目 计税依据 93年 94年 95年
产品税磷铵* 销售收入免 - - -
产品税水泥** 销售收入 4.2% - -
增值税磷镂 销售收入 - 免 免
增值税一水泥** 销售收入 - 6% 6%
增值税溴素 销售收入 - 17% 17%
城市建设维护税# 产品税或增值税 1% 1% 5%
教育费附加 产品税或增值税 3% 3% 3%
*根据国税发[1991]013号文、[1991]40号文及财税字(94)004号文件规定,对磷铵免征产品税及
增值税。
**根据山东无棣县税务局的核定,1993年水泥按4.2%缴纳产品税,根据财税字(94)004号文件
第四条第四款规定,水泥从1994年5月1日起按简易办法依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自1995年起,集团公司所在地马山子成为建制镇,根据国发[1985]19号文件规定,城市建设维
护税率调为5%。
2、货币资金
人民币千元
现金 480
银行存款 9,485
9,965
3、应收帐款
截至1995年12月13日应收帐款帐龄情况分析如下:
人民币千元 百分比
一年以内 27.774 53.83%
一至二年 22.412 43.43%
二年至三年 1.391 2.69%
三年以上 24 0.05%
51.601 100%
4、预付货款
人民币千元
昆明三五零七一部队 1,772
德州化肥厂 1,008
沧州新星工贸公司 1,011
禹城站铁路专用线公司 1,270
惠民金属材料公司 1,250
其他 13,295
19,606
5、其他应收款
截至1995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帐龄情况分析如下:
人民币千元 百分比
一年以内 28,308 99.04%
一至二年 84 0.29%
二年至三年
三年以上 191 0.67%
28,583 100%
6、存货
人民币千元
原材料 6,253
产成品 16,019
包装物 479
低值易耗品 277
23,028
7、固定资产
人民币千元
房屋 机器 运输 办公
建筑物 设备 设备 设备 合计
原价
期初数 30,253 54,876 1,579 153 86,861
本年新增 760 1,693 162 103 2,718
出售或报废
期末数 31,013 56,569 1,741 206 89,579
累计折旧
期初数 3,294 11,307 263 47 14,911
本年新增 832 3,946 157 38 4,973
出售或报废
期末数 4,126 15,253 420 85 19,884
期初净值
1995.1.1 26,959 43,569 1,316 106 71,950
期末净值
1995.12.31 26,887 41,316 1,321 171 69,695
帐面净值
1995.9.30 27,094 42,301 1,361 119 70,875
评估价值
1995.9.30 77,258
评估增值
1995.9.30 6,384
评估后帐面净值
1995.12.31 76,079
8、短期借款
贷款银行 币种 人民币千元 年利率 贷款期限
无棣县工行 人民币 3,000 13.18% 1995.06.12 1996.06.14
此项贷款无担保及抵押。
9、应付票据
人民币千元 期限
抚宁磷肥厂 450 1996.3.30-1996.4.31
湖北保康金马矿 400 1996.5.1
沧州华星化工厂 650 1996.3.30-1996.5.10
南皮化工厂 600 1996.4.30-1996.5.22
山东省燃料总公司 500 1996.1.20
湖北保康金马堰康矿 500 1996.3.25
其他 900
4,000
应付票据均系银行承兑汇票。
10、应付帐款
人民币千元
东营市化工厂 2,684
沧州化肥厂 3,200
齐鲁石化厂 3,583
淄博塑编厂 1,553
齐鲁塑编厂 6,040
贵州矿务局 6,402
昆明市磷业公司 1,194
湖北保康化学矿山公司 1,336
三五零七一部队 1,772
贵州开阳矿务局 7,462
德州化肥厂 1,008
沧州新星工贸总公司 1,012
抚宁磷肥厂 1,750
沧州磷肥厂 1,830
其他 15,633
56,459
11、预收货款
人民币千元
黑龙江八五零农场 1,333
磷铵经营处 1,337
临邑油田临盘农场 1,054
其他 8,800
12,524
12、未交税金
人民币千元
增值税 4,126
房产税 207
城建税 220
固定资产投资方调节税 147
4,780
13、其他未交款
人民币千元
节包扶散费* 277
教育费附加 207
484
*系根据《全国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每销售一吨水泥,向用户收取5元作为发展散装水泥
事业的资金,其中3元应上缴滨州地区散装水泥办公室,其余2元企业自留。
14、其他应付款
人民币千元
无棣县电业局 2,992
中国化工供销公司 1,780
应付工资 3,054
其他 338
8,164
15、预提费用
人民币千元
大修理费用 263
电费 1,228
其他 734
2,225
16、长期借款
贷款银行 币种 人民币千元 年利率 期限
无棣县建行 人民币 2,000 7.2% 1988.12.25-1998.12.25
无棣县工行 人民币 3,000 10.98% 1993.10-1997.12
无棣县工行 人民币 4,000 7.2% 1988.4.27-1998.4.27
无棣县工行 人民币 5,000 7.2% 1988.7.26-1998.7.26
14,000
长期借款均无担保及低押。
17、财务费用
人民币千元
利息支出 1,121
利息收入 (342)
手续费 99
878
18、利润分配及净资产变动状况
A、利润分配
1993年集团公司整体执行对山东无棣县财政局的利税承包合同,合同承包额及实际上缴情况如下
:
1993年
合同承包额 70万元
实际上缴额 70万元
股份公司1993年至1995年利润分配情况如下(人民币千元):
1995年 1994年 1993年
本年利润 62,995* 56,709 18,376
减:企业所得税** 20,788 18,714 700
税后利润 42,207 37,995 17,676
减:企业留利转股本 214 5,299 17,676
减:利润转集团公司 41,424 32,696 0.00
减:提取1995年10月
至12月法定盈余公积金* 379
减:提取1995年10月
至12月公益金** 190
未分配利润余额 0.00 0.00 0.00
*199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现利润已全部分配完毕,与此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已全部结转至集团
公司,由集团公司承担缴纳事宜。
**1993年为集团公司整体承包上缴利润额,未分配至其他不参与股份改组的部分。
*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额的10%提取。
**根据集团公司1995年12月10日董事会决议按税后利润额的5%提取公益金。
B、净资产变动状况
人民币千元
1995年度 1994年度 1993年度
期初净资产 96,787 91,488 41,802
加:本年利润结转 214 5,299 17,676
加:集团公司投入 32,010
加:评估增值 6,384
加:提取1995年10月至12月 379*
法定盈余公积金
加:提取1995年10月至12月 190**
公益金
期末净资产 103,954# 96,787 94,488
#净资产中包括股本(国有法人股)7,000万元,及资本公积3,338.5万元。
19、关联公司交易
鉴于股份公司系由集团公司部分改组组建,故改组前股份公司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之间交易
均属集团内部交易。改组后,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的交易将按市场价格结算。
A、股份公司所属三四六分厂曾向集团公司下属盐场售水泥等产品,销售价格系市场价格,各年销
售情况如下:
1995年度 1994年度 1993年度
水泥(吨) 23,912 20,255 10,000
磷铵(吨) 13,350 13,543 9,560
总价(人民币千元) 37,162 38,446 16,184
A、股份公司所属编织厂曾向集团公司下属盐场销售盐袋,盐袋销售价格及数量如下:
1995年 1994年 1993年
数量(百条) 4,188 9,757 1,247
价格(元/条) 1.25 1.22 0.97
总价(人民币千元) 5,235 11,903 1,210
*此价格为当时内部交易价格。股份公司成立后,将以市场价格结算。
20、其它事项
A、1995年12月31日之前前股份公司生产溴素使用的主要原料囱水未予计价。股份公司成立后,将
与集团公司协议有偿使用囱水资源,协议价格为300/吨嗅。1996年预计年产量为3,500吨嗅。
B、股份公司成立后,集团公司将使用权属于集团公司的178,207.10平方米土地,有偿租赁给股份
公司使用,租赁期为50年,年租金133,179.78元。
C、根据股份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的分立协议,集团公司将所有权属于集团公司的“一种由石膏生
产硫酸的方法”发明专利权,以评估值1,216万元有偿转让给股份公司使用,使用为13年,每年缴
纳使用费935,384.62元。
D、自1995年12月31日之后,若出现与集团公司有关的资本性承诺事项、或出现或有负债的责任,
一概由集团公司承担,均与股份公司无关。
七、财务指标分析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指标数(95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1.46
速动比率 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1.21
应收帐款周转率(次) 主营业务收入/应收帐款平均余额 4.10
股东权益比例 股东权益/资产总额×100% 49.61%
股本收益率 净利润/股本总额 0.603元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净资产×100% 40.60%
每股净资产额 股东权益总额/股本总额 1.49元
八、董事会上市之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业务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向全体股东作出
如下承诺:
1、按照法律、法规的法定程序和要求披露重大的信乱并接受证券主管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
督管理。
2、准确、及时地在证券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公布本公司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发生变化时,及时报告证券管理机关、上海证券交
易所,并通过证券部门指定的报刊通告社会公众。
4、在任何公共传媒中出现的消息可能对本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时,本公司知悉后
,及时予以澄清。
5、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不利用内幕消息从事股票交易。
九、重要事项揭示
1、会计制度:本公司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2、本公司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弥补亏损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
提取公益金5%1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分配普通股利
3、公司的300万股公司职工股,将在本次社会公众股上市半年后申请上市。
4、经中国法律事务中心出具法律意见书,本公司目前无重大诉讼或仲裁案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
该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前三年亦未有重大违法行为。
5、按照招股书揭示内容,公司董事会决定新股东亨受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的股利。
6、公司成立后按省政府(95)政函159文件确定15%的税率计算缴纳所得税。
十、投资风险、对策及发展规划
详见1996年5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
十一、盈利预测
1、盈利预测审核报告(摘要):
我所接受委托对贵公司一九九六年度的盈利预测所依据的财务资料、会计准则和估算方法进行了
审核。我们认为,后附股份公司一九九六年的盈利预测(股份公司对此承担全部责任)是根据股份
公司所确定的各项假而编制的,所依据的会计原则及采用的计算方法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制
度并无相悖之处。
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张克 郎争
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2、基淮
(1)盈利预测系以拟进入股份公司的三四六厂和溴素厂通过新增的生产及销售能力预计实现的盈利
情况进行单独计算,然后将其合并成相关年度最终的盈利预测结果。
(2)预测所依据的生产能力,可实现的销售能力及生产产品的品种结构和销售价格是依据现有生产
设备状况和市场预计算的。
(3)预测中成本费用等项是根据历史上各类产品单项成本及预算计算的。
3、一九九六年度盈利预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
项目 1996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20,917
减:营业成本 12,200
销售费用 650
管理费用 680
财务费用 88
营业税金及附加 49
主营业务利润 7,250
利润总额 7,257
(1)减:所得税(15%) 1,089
净利润 6,168
(2)减:所得税(33%) 2,395
净利润 4,862
4、1996年税后利润,每股税后利润及市盈率预计1995年税后利润,按15%所得税税率计为6168万
元,每股税后利润为0.62元(摊薄);按33%所得税税率计为4862万元,每股税后利润为0.49元(摊
薄)。
十二、备查文件
1、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鲁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993-1995年的审计报告。
2、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报告书。
3、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六年盈利预测的函》。
4、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发起人投入资本的验证证明。
5、法律意见书。
6、法律意见书工作报告。
7、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8、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国资评估的确认报告。
9、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6)51号文关于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
10、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
11、公司章程。
12、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决议。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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