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B股上市公告书

  日期:1996.06.07 14:12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上市推荐人

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上市日期:1996年6月12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告日期:1996年6月7日

重要提示

本公司对以下刊出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以下资料如有不实和遗漏

之处,本公司当负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公司

的任何保证。

一、释义

在本公告书中,除非字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有如下意义:

本公司:  指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  指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B 股:    指本公司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之境内上市外资股

本次发行: 指本公司根据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6)11号文向境外投资

者发售6000万股B股

主承销商: 指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国际协调人:指山一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和洛希尔父子(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会:    指本公司董事会

创立大会:  指本公司创立大会

元:        指人民币元

港元:     指香港法定货币

二、绪言

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于1996年3月28日以深证办复(1996)11 号文复审通过本公司

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6000万股,每股发

行价3.92元,以港币3.64元认购。截止到1996年5月8日配售结

束,本公司成功发行6000万股B股,募集资金23520万元。中华会计

师事务所已对本公司的实收资本进行验证。1996年5月28日,本公司召

开了创立大会,会议通过了将本次发行的6000万股B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的决议。1996年5月30日,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本公司颁

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至此,本公司正式成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发(1996)141号《上市通告书》,本公

司本次发行之B股将于1996年6月12日(星期三)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该部分B股总额为6000万股,股票简称“古井贡B”,股票编码

为002596。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

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股份有

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的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国

家及深圳市其它有关证券法规,并参照国际惯例,以向社会公众披露本次发行

之B股上市情况及本公司基本情况为目的编制。

本公司董事会及各位董事确认本公告书未遗漏任何重大事项,亦不存在任

何误导和虚假成份,并愿就上市公告书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共同及个别责任。上市公告书中的内容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三、公司基本资料

1、本公司法定名称: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NHUI  QUJING  DISTILLERY  COMPANY  LIMITED

2、本公司注所:安徽省亳州市古井镇

3、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效金

4、本公司注册资本:21500万元

5、营业执照注册号:14897271-1

6、本公司成立日期:1996年5月30日

7、本公司经营范围:白酒、酿酒设备、包装材料、玻璃瓶、饲料生产、

销售、运输

8、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董事:

王效金先生,46岁,高级经济师,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并任安徽古

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阜阳行署专员助理,曾任古井酒厂厂长。

杨光远先生,50岁,高级政工师及工程师,本公司副董事长,并任安徽

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共亳州市委委员,曾任古

井酒厂党委书记。

孙松华先生,51岁,高级工程师,本公司董事兼总工程师,并任安徽古

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曾任古井酒厂副厂长及总工程师。

金云武先生,59岁,高级会计师,本公司董事兼总会计师,并任安徽古

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曾任古井酒厂总会计师。

刘从艾先生,56岁,高级工程师,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曾任古井酒

厂生产技术副厂长及副总工程师。

甘绍玉先生,40岁,经济师,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曾任古井酒厂经

营处处长及厂长助理。

张宗义先生,47岁,助理经济师,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曾任古井酒

厂厂长办公室主任及厂长助理。

监事:

李庆亮先生,58岁,工程师,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任古井酒厂职工工

会主席。

马传斌先生,53岁,机械工程师,本公司监事,曾任古井酒厂党委委员

,生产技术处副处长兼设备科科长。

阎勇先生,32岁,大专文化,本公司监事。现任亳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局长。

高级管理人员:

张洪亮先生,39岁,大专文化,本公司总经济师,曾任古井酒厂企管处

处长。

李万林先生,45岁,工程师,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曾任古井酒厂厂长助

理兼基建处处长。

纪志军先生,42岁,工程师,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曾任古井酒厂厂长助

理兼生产技术处处长。

何飞先生,28岁,大学毕业,助理经济师,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并任本

集团证券部经理。

9、公司简介

本公司(当时名为减店酒厂)于1958年成立,后于1959年改组为

国营企业,直属亳县领导,并改名为安徽亳县古井酒厂。1986年改名为亳

州古井酒厂。

本公司现拥有4785名员工,厂区占地约498080平方米,下设四

间酿酒分厂,两间酿酒辅助分厂、包装分厂、包装材料厂及饲料厂。四间酿酒

分厂共有8526个发酵池及83套酿酒设备,主要从事酿酒的主要生产工序

;两间酿酒分厂主要从事预酿酒生产程序,包括碾磨谷物、蒸煮稻壳及制造大

曲。本公司共有24座酿酒厂房,其中6座实现了部分机械化,而其余的18

座酿酒厂房均以较传统方法进行酿酒。

本公司全资拥有古井销售公司、古井运输公司两个子公司。其中古井销售

公司成立于1994年,负责通过其销售网络推销本公司产品;古井运输公司

成立于1989年,负责运输原料及制成品。

自八十年代以来,本公司发展迅速,于1988年被评为国家二级企业,

1992年被批准为国家大型二档企业,1993年晋升为国家大型一档企业

。1989年本公司进入中国按利税总额排序的500家最大工业企业行列,

名列第498位,1994年升至第155位。

自1963年以来,本公司的主要产品古井贡酒获得多项国内及国际奖项

。在1963年第二届全国评酒会上,古井贡酒获得轻工业部国家质量金质奖

及“中国名酒”的称号。古井贡酒在其后1979年、1984年及1989

年及连续三届全国评酒会中均获该项殊荣。1994年和1995年,古井贡

酒连续两年被提名为“中国消费者协会推荐产品”。古井贡酒在1988年巴

黎举办的第十三届国际食品博览会获得金夏尔奖,在1992年纽约举办的第

一届美国白酒、葡萄酒国际食品博览会中获得金奖。

1993年本公司获安徽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的批准进行股份制规范化

试点,1996年2月8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对本公司实行股份制改造并

发行B股上市项目的资产评估结果给予确认,1996年3月5日经安徽省人

民政府批准同意设立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10、公司业务

本公司是中国著名的白酒酿造厂商之一,其主要业务为酿制和销售中国名

酒古井贡酒和其他古井系列白酒。

本公司主要产品古井贡酒是中国老八大名酒之一,其历史可追溯至大约公

元200年。古井贡酒传统上采用优质高梁及其他原料,以古井的井水酿制而

成。“古井贡酒”是由于明清两朝以该酒作为贡品进贡宫廷而得名。

本公司产品的主要客户包括遍布全国的220多家的白酒分销商。于截至

199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共销售各种不同酒精度的白酒约49

139吨,总销售收入约为人民币766470000元,除税前利润约为人

民币218270000元。本公司在1995年的总产量约为16781吨

大曲酒(按65度计),已达到设计生产能力。

1995年度本公司的高档酒古井贡酒销售收入约占本公司1995年总

销售收入的66.4%。古井贡酒及本公司的中档酒(包括古井酒、古井98

8、古井醇及古井特曲)全部由本公司自己酿造。所有低档白酒(包括古井玉

液、古井粮液、古井二曲、古井佳酿)则以本公司自己生产的大曲酒与购入的

食用酒精勾兑而成,其销售收入约占本公司1995年总销售收入的20.2

%。近年来,酒类饮料消费者开始转向饮用低度白酒,针对对此情况,本公司

研究开发出30度和38度古井贡酒和38度古井玉液,扩大低度白酒的生产

和销售。1986年推出的38度古井贡酒于1994年的销售额约达136

900000元人民币,而1995年则达171100000元人民币。3

0度古井贡酒则在短短三年中销售额由1993年的约7100000元人民

币大幅增加到1994年的40000000元人民币和1995年的135

700000元人民币。

本公司直接出售一部分白酒酿制过程中产生的酒糟;同时,饲料厂对部分

酒糟进行加工生产制成猪牛混合饲料以供销售。

本公司主要产品以下列牌子供应市场:“古井贡酒”和“古井牌”

11、公司员工:

截止于1995年12月31日,本公司员工在册人数4785人,其中

管理人员210人,技术人员411人,工人4164人。在员工中,有51

8人具有中专或以上文化程度,其中90人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四、B股发行及中介各方

1、股票发行

1996年4月26日,本公司与主承销商、国际协调人签署了B股承销

协议书,本次6000万股B股以4.99倍市盈率(备考全面摊薄)发售。

1996年4月29日至1996年5月6日承销团进行了配售工作,其时,

境外投资者认购踊跃。1996年5月10日,全部B股款扣除发行费用汇入

收款银行本公司帐户。

2、B股发行中介各方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11号安徽国际大厦

国际协调人:山一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地  址: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第二期30楼

国际协调人:洛希尔父子(香港)有限公司

地  址:香港中环历山大厦16楼

副承销商:深圳国投证券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红岭中路7号国际信托大厦3楼

承销商: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山一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洛希尔父子(香港)有限公司

       深圳国投证券有限公司

       富国证券株式会社

       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深圳公司

       上海香港万国证券有限公司

       新日本证券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

       湖北证券公司

       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本公司法律顾问:上海市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

地  址:上海市北京东路481弄15号5层C、D座

承销商香港法律顾问:罗夏信律师楼

地  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5号公爵大厦18楼

承销商中国法律顾问:信达律师事务所

地  址:深圳市人民南路国际贸易中心大厦43楼

境内会计师:安徽会计师事务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徽州路66号

国际会计师:安达信公司

      执业会计师

地  址:香港中环干诺道中111号永安中心25楼

评估机构:安徽资产评估事务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益民街28号文采大厦4楼

股份登记机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红岭中路25号

收款银行:标准渣打(麦加利)银行深圳分行

地  址:深圳市嘉宾路海燕大厦4楼

五、股本结构

1、改制过程

本公司于1993年12月8日获安徽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皖体改函字

(1993)第076号批文批准进行股份制规范化试点。1996年2月8

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对本公司实行股份制改造并发行B股上市项目的资产

评估结果给予确认。1996年2月27日获安徽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皖国资工

字(1996)第053号批准,以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唯一发起

人,以其核心企业安徽亳州古井酒厂主体生产经营性资产评估后资产净值37

716.77万元折成国有股155000000股。1996年3月5日,

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秘(1996)42号文批准同意设立安徽古井贡酒股

份有限公司,1996年3月28日,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

996)第11号文批准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6000万股。此次B

股发行,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92元,以每股港元3.64元缴足,已于

1996年5月6日获足额认购完成。

2、股本结构

本次B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数(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国有股         155000000             72.09

B 股            60000000             27.91

总股本         215000000            100.00

六、本次发行B股前十名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1、B股前十名股东



              名  称                持股数(股)

YAMAICHI  INTERNATIONAL(HK)LTD        8845000

TEMPLETON  DRAGON  FUND               7000000

天喜发展有限公司                      3150000

TEMPLETON  CHINA  WORLD  FUND         3000000

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深圳公司          2859300

深圳国投证券有限公司                  2091700

SSAL/THE  CITIZENSA  SIATRUST 

AUS  RUO3                             1920000

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1800000

PERPETUAL  FAR  EAST  GROWTH  FUND    1700000

安徽省财政证券公司                    1600000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七、公司主要优势和经营业绩

1、公司主要优势

董事认为,白酒行业的稳定发展为本公司的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董事

相信,本公司得以把握市场良机的主要优势如下:

本公司为中国一家著名的白酒酿造厂商。主要产品古井贡酒自1963年

以来分别四次获得轻工业部及国家经济委员会授予的“中国名酒”称号。古井

贡酒在中国广为大众熟悉是本公司积极的市场宣传的成果,这将有助于本公司

酿酒业务的持续发展。

本公司的管理人员经验丰富,积极推行各类措施以促进业务发展,包括不

断提高现有产品质量及开发新产品(如低度白酒系列)以适应消费者需要,生

产过程中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及建立有效的分销网络。此等措施使得本公司在

白酒行业内持续有突出表现。

虽然近年来原料价格上升导致产品售价上调,但本公司产品仍保持了其竞

争力。主要通过上调产品价格,实施成本控制及增加优质白酒的产量,使本公

司得以在销售额、利润及市场占有率方面继续有可观增长。

本公司拥有极为有效的分销网络,有利于向全国市场销售其白酒产品。

2、公司经营业绩

①以下为本公司截至1993年、1994年及1995年12月31日

止三个年度各年的综合业绩概要,该概要节录自国际会计师出具的会计师报告

,并根据国际会计师报告所列基准而编制。

单位:人民币千元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1995年(注1)     1994年(注1)     1993年(注1)

销售收入 (注2)   766468          577867            534755

营业利润         205528          175280            154462

除税前利润       218266          179329            155224

税项            (73139)         (56572)           (58597)

股东应占利润     145127          122757             96627

注1:截至199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业绩由安达信公司作了有限

度的审阅而未经其审核,仅作比较之用;而截至1994年、1995年12

月31日止年度的业绩则已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并已由安达信公司审核。

注2:销售收入是指扣除销售折让后之净额,并于产品发出给客户时认列



②以下为本公司截至1993年、1994年及1995年12月31日

止三个年度各年的综合业绩概要,该概要节录自国内会计师出具的会计师报告



单位:人民币千元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1995年          1994年          1993年

主营业务收入        755959          560963          526035

主营业务利润        222789          156112          147420

利润总额            231620          168357          165361

所得税               74758           54954           54569

净利润              156862          113403          110792

③主要财务指标

  指标名称             1995年       1994年       1993年

1、资产负债比率        46.37%       34.42%       36.59%

2、流动比率             1.32         1.68         2.03

3、速动比率             0.64         0.98         1.24

4、存货周转率(次/年)    2.14         2.13         2.39

5、净资产收益率        49.67%       36.55%       42.10%

八、经调整后有形资产净值

下列本公司调整后有形资产净值备考报表是根据本公司于1995年12

月31日的综合有形资产净值编制,并按国际会计师报告所载基准计算及调整

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本公司于1995年12月31日的有形资产净值      279913

资产评估增值(注1)                          92723

配售B股预计所得款项净额                   221088

本公司调整后有形资产净值(注2)             593724

每股之调整后有形资产净值                   2.762

(根据完成B股发售后即时的已发行的股份215000000股计算)

注1:此乃专业评估师对本公司于1995年12月31日的存货、土地

使用权、固定资产及商标进行重估的增值。

注2:根据中国有关法规,本公司由1996年1月1日至本公司注册成

立日前的利润全数归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故未计入。

九、未来计划与展望

本公司董事会相信,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和全国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

中国国内酒类饮料行业包括白酒行业尤其是低度名牌白酒的发展潜力仍然可观



在整个白酒行业全国总产量稳定或略有增长的情况下,本公司董事认为生

产名牌白酒特别是低酒精度高质量的中国名酒将会进一步提高其占白酒总产量

的比重以满足市场消费者的需求。

B股配售完成后,本公司将可实施其年产4000吨优质白酒的扩建计划

。这一计划将分为两期新建若干机械化酿酒车间。第一期工程预计于1997

年建成,可增加优质大曲酒2000吨和普通大曲酒2000吨。第二期工程

预计于1998年年底建成,可增加2000吨优质大曲酒和2000吨普通

大曲酒。

同时,本公司计划在B股配售完成后新建一座现代化的灌装及包装中心。

该中心计划于1997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本公司董事认为,通过进口国外

先进的全自动灌装及包装设备后,将可提高包装效率以适应扩大的白酒生产量

,同时有利于改进产品包装质量,提高本公司产品的竞争力,还可降低瓶子破

损以及通过机械化作业来节省人力降低成本,提高盈利水平。

1995年10月,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新建的年产1.5万

吨的玻璃酒瓶厂在古井建成投产。B股配售完成后,本公司计划利用B股配售

所得部分款项向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该玻璃瓶厂,并于1997年

底前将生产量增加1.5万吨,达到年产玻璃瓶3万吨。至1999年将再扩

建玻璃瓶厂以达到4.5万吨玻璃瓶年生产能力,届时,该厂将可满足本公司

年玻璃酒瓶需求量的四分之三。本公司董事认为,近年来玻璃瓶市场价格逐年

上涨,本公司单纯依赖独立生产商供应玻璃瓶已不能满足本公司白酒生产的需

求。收购玻璃酒瓶厂既可逐步减低对独立供应商的依赖,又可有效地控制和降

低白酒包装材料成本,起到稳定和提高本公司产品盈利水平的作用。

此外,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于1996年1月获得对外贸易经济

合作部授予的进出口经营自主权。因此,本公司计划藉此逐步建立海外尤其是

香港、东南亚和东欧等地区市场的分销网络,将产品打入这些地区的市场。本

公司计划通过一家由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拥有的进出口贸易公司和

委任独立分销商负责此工作。

此次配售B股所筹得款项在扣除有关发行费用后的款项净额估计约为20

5298000港元,折合221088000元人民币。本公司拟将此款项

净额投资以下项目:

1、约161000000元人民币将用于将大曲酒年产量提高8000

吨,包括兴建八个机械化酿酒车间及配套设施。该8000吨新增产大曲酒中

优质大曲酒及普通大曲酒各占一半;

2、约70000000元人民币将用于投资兴建一座现代化的综合灌装

中心,包括引进国外全自动灌装设备和修建有关车间厂房;

3、约75000000元人民币将用于从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

入年产1.5万吨玻璃酒瓶厂,并分两阶段于1997年和1999年将其生

产规模分别扩大到年产量3万吨和4.5万吨。

十、溢利及股息

1、溢利预测

根据国际会计师准则及在B股资料备忘录中所载之基准和假设,且在无不

可预见事件发生的情况下,董事预测本公司截至1996年12月31日止年

度除税后合并利润约为165090000元人民币。就董事所知,现行本公

司并无或1996年内不会出现任何非经常项目。按备考全面摊薄,预测每股

盈利约为0.785元人民币,按每股B股配售价人民币3.92元,股价盈

利倍数为4.99倍。

2、股息

根据公司章程,除非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另有规定,公司每年分配股利一次

。公司在每年年终决策后发放红利。每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内公布分红方案。

分红方案按本公司章程规定登报公告。

A股和B股的红利由公司按“同股同利”原则采取现金股利或/和股票股

利的形式同时发放。其中,B股股利如以现金派发,应以人民币计算并以港币

支付。

根据《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向B股股东支

付股息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并按股息派发当日前一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

民币兑港元的平均收市价折成港元支付。

十一、B股发行上市之本公司有关决议

1、本公司发起人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1995年12月20日

召开董事会,同意由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唯一发起人筹建安徽古井贡酒

股份有限公司并发行6000万元B股,B股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本公司于1996年5月28日在安徽省亳州市召开了创立大会,出

席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及认股人代表的股份为17497.64万股,占股份的

81.31%,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本公司筹建情况的报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本公

司设立费用情况的报告;关于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

作价的报告;关于B股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关于申请本公司B股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议案。

大会选举王效金、杨光远、刘从艾、金云武、孙松华、甘绍玉、张宗义七

位先生为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选举王效金先生为董事长并聘任为

本公司总经理,选举杨光远先生为副董事长。

大会选举李庆亮、马传斌、阎勇三位先生为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监

事会推举李庆亮先生为监事长。

十二、重要事项

除B股招股资料备忘录(作为备查文件之一)及本上市公告书被露的事项

以外,本公司截至目前概无其它任何事项。

十三、董事会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

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股

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的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并自上市之日起向全体股东做出如下承诺: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和要求披露重大信息,并接受证券

管理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及时、真实、准确地公布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在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发生变化时及时通报

证券主管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并适时通过传播媒介通告社会公众。

———不利用内幕消息和不适当手段从事股票投机交易。

———在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消息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误导

性影响时,本公司知悉后将及时对该消息予以公开澄清。

———本公司没有无记录负债。

十四、B股交易有关事项

1、各位申请人应在认购时指定一家特许证券商作为股票买卖代理证券商

,并通过代理登记银行或代理证券商为其开设深圳证券登记股东代码。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B股以港币挂牌、结算,B股买卖

实行T+3清算交割,但在当日委托成交确认后同时可进行T+0回转交易。



十五、咨询项目

1、本公司董事已委托何飞先生、唐贻峰先生为本公司股证事务授权代理

,投资者如对本公司有疑问,可咨询本公司授权代理。

本公司资料常年查阅地点:安徽亳州市古井镇

       咨询电话:(0558)5571149

       传  真:(0558)5571006

       邮  编:236820

2、法律咨询机构

上海市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

地  址:上海市北京东路481弄15号5层C、D座

经办律师:吴伯庆李志强

电  话:(021)63231618

3、上市推荐人: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11号安徽国际大厦

联系人:杨宏宽高新

电  话:(0551)2645704

4、独立国际会计师:安达信公司

地  址:香港中环干诺道111号永安中心25楼

联系人:柯镇洪

联系电话:(021)2801288-241

十六、备查文件

1、股本验证报告

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3、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关于同意本公司B股发行的批复

4、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通知书

5、独立会计师报告及经审核财务报表

6、溢利预测报告

7、B股发行、上市法律意见书

8、创立大会决议

9、营业执照

10、本公司B股资料备忘录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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