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本公司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业务试行规则》
的规定,公布上市公告书并愿就公告书内容进行解释和承担一切责任。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绪言
本公司股票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4)11号文复审通过,股票上市申请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所字(1994)第3066号文审核批准,于1994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
本公司上市公告书依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业务
试行规则》的规定,并参照国际惯例编制。本公司上市公告书旨在说明公司股票上市之日的,并向
社会公众披露公司基本情况及有关资料。本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愿就上市公告书所载资料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全面性承担共同及个别责任。上市公告书的内容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二、公司概况
1、公司法定名称: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RBIM SHIRBLE ELECTRICHEAT CO.,LTD
2、公司注册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英文地址:ECONOMIC AND TECHMICAL DEVELOPMENTZOME,MAM GAMG DISTRICT,HARBIM,HELL
ONG JIANG PROVINCE,P.R.C
邮政编码:150030
3、公司法定代表人:杨祥波(董事长)
4、公司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员简介
董事长:杨祥波先生,31岁,博士,全国政协委员,黑龙江省政协常委,具有十余年的经营管理经
验,现任香港岁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岁宝集团(深圳)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持有本公司
股票5000股。
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洪启后先生,52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具有近三十年的企业管理经验
。曾任中国石化总公司哈尔滨炼油厂厂长、市侨办主任、现任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董
事长兼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票3000股。
董事:战宇亭先生,49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具有二十余年的行政、经济管理经验,曾任哈
尔滨松江橡胶厂厂长。现任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票2000股。
董事:管殿英先生,55岁,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具有三十多年企业管理经验,曾任原哈尔滨化
工热电厂厂长。持有本公司股票2000股。
董事:毕清海先生,39岁,硕士,高级经济师,有十余年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及进出口贸易经验,
曾任哈尔滨市化工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岁宝集团(深圳)实业有限公司总经济师。现任岁宝集团北
方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票2000股。
董事:陈景春先生,51岁,大专学历,工程师,有近三十年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现任黑龙江省阿
城市热电厂厂长兼常委书记。持有本公司股票2000股。
董事:任启厚先生,40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具有近二十年企业管理经验,曾任原哈尔滨化
工热电厂副厂长,持有本公司股票2000股。
董事:陈国栋先生,47岁,大专学历,工程师,具有二十余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曾任原哈尔滨化
工热电厂副厂长。持有本公司股票2000股。
董事:波磊先生,35岁,硕士,工程师,有十余年经济管理、行政管理经验,曾任哈尔滨市对外经
济贸易委员会所属进出口公司科长,现任岁宝集团(深圳)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持有本公司股
票2000股。
董事:周树文先生,38岁,大学学历,会计师,有十余年行政、财务管理经验,曾任吉林省吉林化
工学院计划财务处处长,现任岁宝集团(深圳)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持有本公司
股票2000股。
董事:杨志良先生,30岁,硕士,工程师,有多年行政、经济管理及计算机方面的经验,曾任黑龙
江省委办公厅科长,现任岁宝集团(深圳)实业有限公司拓展部经理。持有本公司股票2000股。
监事会主席:王桂荣女士,54岁,高中学历,政工师,具有三十余年的企业管理经验,,曾任哈尔滨
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工会主席、哈尔泊化工热电厂纪委书记。持有本公司股票1000股。
监事:徐建伟先生,37岁,大专学历,经济师,具有十余年的行政企业管理经验,曾任黑龙江省委
办公厅机要科长。现任岁宝集团(深圳)实业有限公司驻哈尔滨办事处主任,哈尔滨岁宝建设发展有
限公司行政部经理。持有本公司股票1000股。
监事:宋宏林先生,39岁,高中学历,具有十余年管理工作经验,曾任哈尔滨热电厂化学车间班长
、哈尔滨化工热电厂车间工会主席,工会干事。持有本公司股票1500股。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30000股,占总股本的0.035%,其持有股份按《公
司法》规定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5、公司其他情况
(1)所属行业:电力行业。
(2)公司注册日期:1994年8月3日。
(3)1993年9月30日止,公司在册职工978名,其中生产人员647名,占总人数66.16%;专业技术人
员108名,占总人数11.04%,其中高级技术人员3名,中级技术人员54名,初级技术人员51名;行政人员7
5名,占总人数的7.7%;其他人员148名,占总人数的15.13%。
(4)公司占地面积:13.8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3.6万平方米。
(5)公司咨询服务项目
公司电话:(0451)7683210
公司传真:(0451)7672779
股东接待日期:每月10日8:30--15:30(节假日顺延)
公司文件索阅地址: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香坊区化工路;
上海申银证券公司:上海市南京东路99号。
(6)资产评估机构:哈尔滨资产评估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西七道街51号
电话:(0451)4697437 邮编:150010
(7)资产评估确认机构: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地址:北京海淀区万泉路66号
电话:(01)2567744
(8)会计师事务所:哈尔滨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西七道街51号
电话:(0451)4616301 邮编:150010
(9)律师事务所:北京海问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2307
电话:(01)4664038
6、股本结构:
注册资本8621万元,实收股本8621万元。其中国家股3018万元,占总股本的35%;法人股3103万
元,占总股本的36%;社会公众股2500万元,占总股本的29%。
7、股票发行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面值:1元人民币/股
(3)发行价格:4.60元人民币/股
(4)股票发行日期:1994年6月25日9:00-11:00
(5)股票发行方式及发行情况:本次发行采用竟价发行方式,发行底价3.33元/股,况价发行价格4
.60元/股。
(6)股票主承销机构及承销方式:主承销上海申银证券公司
承销方式:包销
(7)招股说明书刊登日期:1994年6月21日(《中国证券报》、《哈尔滨日报》和《上海证券报
》)。
(8)股票上市推荐机构:上海申银证券公司
(9)股票登记托管机构:上海市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哈尔滨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10)股票上市日期:1994年8月9日
(11)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12)上市股票代码:600864
8、公司经营方式:生产、销售、服务
9、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以蒸汽、电力能源生产为主。
主营:热力、电力及热力、电力管网、线路等配套工程
兼营:热力、电力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三、公司组织状况
1、公司沿革及发起人简况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哈尔滨市体制改革委员会哈体改发(1993)242号文批准,以
哈尔滨化工热电厂为主体,阿城市热电厂、岁宝集团(深圳)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发起人主体单位哈尔滨化工热电厂于1979年筹备,1982年5月成立,隶属哈尔滨石油公演工业(
集团)公司,是哈市重点电力、热力供应企业之一。该发起人是80年经国家计委等四个部门批准建
设的全国10个联片供热之一。87年三台锅炉、三台汽轮发电机级全部投产运行。现有每小时发电1.
2万千瓦时的汽轮机级三台,每小时生产130吨蒸汽的锅炉三台。其年发电为1.8亿千瓦时,年供电1.4
4亿千瓦时,年供热150万百万千焦。1992年销售收入7320万元,利税818万元。
发起人岁宝集团(深圳)实业有限公司是由香港岁宝实业有限公司和深圳江南经济开发总公司
合资创立的合资企业,该公司创立于1992年,法定代表:杨祥波,注册资本为1.2亿港币,其中:香港岁
宝(港方)投资比例为99%,深圳江南(中方0出资比例为10%。该公司在深圳的主要物业有江南大厦30%
的产权、发展中心大厦三分之一的产权,深圳岁宝综合楼两幢100%的产权和深圳岁宝200套住宅楼
的产权,截止到1993年9月30日,总资产5.4亿元,净资产1.2亿元。经营范围包括物业出租、大型百
货商场、酒店的经营以及金属材料、轻工产品、针锦纺织品、化工产品等的贸易。1993年度销售
收入为32000万元,实现税后利润5100万元,其收入和利润主要严于物业出租,商场和酒店的经营以
及物资贸易。迄今为止,该公司全部长期投资(包括对本公司投资)未超过该公司净资产的50%。
香港岁宝实业有限公司是岁宝集团(深圳)实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香港岁宝实业有限公司于1
989年4月在香港注册,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公司法人代表杨祥波,拥有该公司90%的股
权,截止1993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20亿港币、净资产8亿港币。经营范围包括贸易、工业、能源、
基础设施、房地产等,在四川、广西、黑龙江、上海、北京设有分公司。
2、股权结构: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8621万股,其中:哈尔滨石油公演工业(集团)
公司3018万股(国家股),占35%,阿城市热电厂172万股(法人股),占2%,岁宝集团(深圳)实业有限公
司2931万股(法人股),占34%,社会公众股2500万股,占29%。
3、本公司现有组织机构见附图。
4、公司重要会议
(1)1993年9月3日,各发起人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议通过了《设立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
司并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
(2)1993年9月10日,发起人召开了第二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草案)》的决议。
5、公司股东大会简况
1994年7月8日在哈尔滨市召开了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首届股东会,出席会
议股东31人,代表公司股份638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1%,符合法定要求,会议就以下事项作出
决议:A、通过了《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B、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和监事
会成员;C、一致同意公司股票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四、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占股本总数比例(%)
1、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 3018 35
2、岁宝集团(深圳)实业有限公司 2931 34
3、阿城市热电厂 172 2
4、自然人、法人等758人每人 2.5 0.029
五、公司前三年经营业绩
1、经营情况概述:
公司生产规模为三炉三机,即每小时产汽130吨的锅炉三台,每小时发电1.2万千瓦汽轮发动机
组三台,生产能力为年发电1.8亿千瓦时,年供电1.44亿千瓦时,年供蒸汽150万百万千焦。1987年至
今累计发电108851万千瓦小时,累计供热1498万百万千焦。
2、经营业绩
生产经营的一般情况:原公司自一九八七年正式投产以来,经营资产逐年提高,1993年主营业务
收入7320万元,利润总额818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4.4%和24%。
本公司前身哈尔滨化工热电厂是哈尔滨市最大的地方热电厂,是哈市重点电力、热力供应企业
。1992年被黑龙江省授予“省先进企业”;19 92年被哈尔滨市授予“市先进企业”并获得“市优
秀企业管理奖”。
3、公司经营成果如下表:
单位:千元
项目 1994年1-6月 1993年度 1992年度 1991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73324 73202 58833 56006
利润总额 11087 8183 6620 7430
税后利润 9407 8183 6620 7430
说明:1、哈尔滨会计师事务所于1993年12月8日、1994年1月24日出具了对本公司1990、1991
、1992、1993年的审计报告,文号分别为哈会师内字(1993)第B0023号、哈会师内字(1994)第B0008
号文件备件。
2、原公司于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向哈尔滨市财政局申请实现利润全部归还贷款(其中按
所贷款的18%作为职工福利基金,免征所得税)直至贷款还清为止,并获得市财政局同意。
六、公司财务状况
1、验资报告:(摘要)哈会师内字(1994年)第B0106号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评字(1993)第624号《资产确认通知》确认原公司国有资产净值
为4763万元。国家股按1:1.5782的折股比例确定,国家股本金3018万元,其余部分转入资本公积金
。发起人阿城市热电厂岁宝集团(深圳)实业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投入人民币271.5万元和4625.7万
元,按1:1.5782折股系数计算分别为172万股和2931万肥,溢价部分转入资本公积金,上述资金共计48
97.2万元,已汇入发行人的相应帐户。
根据证监发审字(1994)11号文件,贵公司本次公开向社会发行2500万元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
面值1元,况价发行价格每股为4.60元,发行收入共计11500万元,其中2500万元列入股本,余9000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转入资本公积。
综上所述,贵公司股本总额为8621万元,其中国家股本3018万元,法人股本3103万元、社会公众
股本2500万元,经检查验证贵公司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确认上述股本金已全部到位,并记入相应帐
户。
哈尔滨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靳合群 李岩青
一九九四年七月十四日
2、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哈资评字(1993)第76号
(1)评估范围: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所属哈尔滨化工热电厂的全部生产经营资产,含
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流动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和无形资产以及负债等。
(2)评估基准日:1993年9月30日
(3)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评估前帐面净值 评估后现值 评估增减值
流动资产 7159 4033 -3126
长期投资 19 19 ----
固定资产 5205 9305 4100
其中:
房屋建筑 2112 3930 1812
机器设备 3098 5375 2282
在建工程 2 2 ----
其他资产 1298 206 -1090
资产合计 13681 13565 -116
流动负债 6029 5689 -340
长期负债 3113 3113 ---
负债合计 9142 8802 -340
哈尔滨市资产评估中心
项目负责人:徐国文(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孙德轩、蒋维基
高级工程师:梁志远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3、资产评估确认通知(摘录)哈国资评字(1993)251号
经哈尔滨市资产评估中心对哈尔滨哈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并经我局
审核验证,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现作如下确认:
(1)资产评估总值为13565万元,总负债为8802万元,净资产4763万元。
(2)同意国有资产作价入股,评估后的经营性净资产4763万元作为国家股进入股份制企业,折股
的比例为1:1.5782,折股后国家股本为3018万股,折股后其余额1745万元,全部进入资本公积金。法
人以现金方式投入人民币4897.2万元,按折股系数计算为3103万股余额计入资本公积金。本次公开
发行后的总股本为8621万元,其中国家股本3018万元,占总股本的35%,法人股本3103万元,占总股本
的36%,社会公众股股本2500万元,占总股本的29%。
(3)非经营性资产(未折股部分),委托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管理,由哈尔滨岁宝热电
股份有限公司有偿租赁使用。
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九日
4、审计报告(摘要)哈会师内字(1994)第B0105号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我所接受委托,对贵公司1994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1994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利润表、
财务状况变动表进行了检查验证。我们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和《注册会计师检查验证会计报表规则(试行)》的规定,对上述会计报表实施了必要的查帐验证程
序。秩认为,本报告所附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状况变动表,恰当地反映了贵公司1994年6月3
0日财务状况及1994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经营成果和资产变动情况,并符合《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
制度》。
哈尔滨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靳合群 李岩青
一九九四年七月十四日
5、财务报表编制原则
(1)会计报表的编制基准日期
本查帐报告书以1994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时间界限。
(2)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自1994年1月1日起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3记帐本位币: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4坏帐准备:按应收帐款期末余额的3‰计提。
5存货核算方法:原煤和生产的电力、蒸汽按实际成本计价;辅助材料和低值易耗品按计划成本
计价,材料成本差异单独核算;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
6固定资产及折旧:固定资产原值按评估确认后的重置完全价值记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分类折
旧,按直线法计提。
7成本计算:自1993年7月1日以前采用“制造成本法”计算。
8销售收入:根据行业的特点,按“全产全销”作为销售收入实现的标志;销售价格为无税价格
。年初“产成品”作为余额本年全部转为销售。
9税项:公司生产的电力和蒸汽缴纳增值税,税率分别为17%和13%,1994年按新税法的规定执行
。
6、资产负债表附注说明
附注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49643347.67元。其中现金327.50元,银行存款49643020.07元。
附注2:应收帐款期末余额:45320022.71元。其中主要客户有:(1)哈尔滨市电业局:29809587.70
元 (2)哈尔滨石油化工厂1963192.35元 (3)哈尔滨化工二厂6044561.57元 (4)哈尔滨化工总厂1
643862.08元 (5)哈尔滨颜料厂1343893.93元。
附注3:坏帐准备期末余额135465.07元。
附注4:预付货款期末余额10188658.24元,其中主要客户有:
(1)鸡西立新矿 4074236.59元
(2)青山煤矿 3135350.39元
(3)哈尔滨华电物资经销公司 527283.70元
(4)牡丹江亚达煤炭经销处 688008.00元
(5)孙连立(采购员) 350380.93元
(6)哈尔滨化工热电厂劳动服务公司 334889.06元。
附注5: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3291685.29元,其中主要客户有:(1)哈尔化工二厂1000000.00元 (
2)原厂总务科358844.71元 (3)哈尔滨龙江橡胶厂300000.00元 (4)三期工程基建财务194152.60
元 (5)职工差旅费借款77户计1011307.49元。
附注6:待摊费用期末余额3452598.52元,其中:(1)卸煤费535163.22元 (2)保险费171055.10
元 (3)报刊费11799.20元 (4)待扣税金2734581.00元。
附注7:存货期末余额:3874876.97元,其中:(1)原材料3568896.02元 (2)低值易耗品305860.95
元 (3)材料采购120.00元
附注8:长期投资期末余额190700.00元,其中:债券投资190700.00元。
附注9: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净值期末余额如下(见附图):
1994年1-6月 单位:元
序号 类别 固定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值
1 房屋建筑 47188849.00 8962009.36 38224839.64
2 机器设备 73595922.56 24243766.23 49352156.33
3 运输工具及管理用具 3340410.00 1149993.07 2190416.93
合计 124123181.56 34355768.86 89767412.80
附注10:在建工程期末余额:31665.00元,其中:微机工程31665.00元。
附注11:递延资产期末余额:532543.91元,其中:开办费532543.91元。
附注12:短期借款期末余额:8430000.00元明细如下:
借款银行 借款金额 月利率(‰)
哈尔滨化工局 500000.00 10.98
中国工商银行先锋路办事处 7430000.00 10.98
中国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 500000.00 10.98
附注13:应付帐款期末余额:34247191.72元,其中主要客户有:
(1)哈尔滨化工局供销处 16360723.20元
(2)哈尔滨牡丹江前卫化工建材煤炭经销处 3676702.00元
(3)哈尔滨市雷诺物资经销公司 3338638.00元
(4)哈尔滨第六燃料公司煤炭经销站 2646121.59元
(5)哈尔滨煤炭批发市场 1644004.05元。
附注14:预收货款期末余额165000.00元,其中主要客户有:(1)华磊艺术装饰公司165000.00元
。
附注15:应付福利费期末余额-95954.37元。
附注16:未交税金期末余额8383654.43元,其中产品税2678075.80元;增值税5225872.26元;城
建税479706.37元。
附注17:其他未交款期末余额328002.16元,其中:
(1)能源交通建设基金101826.94元;
(2)预算调节基金67884.62元;
(3)教育费附加150478.95元;
(4)工会经费7811.85元。
附注18: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3031392.04元,其中主要客记有:
(1)应付工资1733696.08元;
(2)哈尔滨市自来水公司500524.40元;
(3)哈尔滨松江罐头厂350000.00元;
(4)哈尔太平北岗货物装卸队232474.55元;
(5)就交上级款150000.00元。
附注19:预提费用期末余额892304.76元,其中:
(1)除灰费 -50000.00元;
(2)水费 121000.00元;
(3)大修 537737.57元;
(4)贷款利息 283567.19元。
附注20:长期借款期末余额33679623.26元,明细如下:
单位 借款金额 借款日期 利率(年) 偿还期
哈尔滨市建行香坊支行 15008387.17 81.12.31 12.6% 88.12.31
哈尔滨市建行香坊支行 6548814.00 83.4.30 2.4% 87.12.31
哈尔滨市建行香坊支行 6587124.80 87.10.28 2.4% 97.12.31
哈尔滨市建行香坊支行 1000000.00 86.5.28 2.4% 93.10.31
哈尔滨市建行香坊支行 862582.87 88.12.31 10.98‰(月) 89.12.30
哈尔滨市建行得坊支行 887185.58 89.12.28 13.176% 80.6.29
哈尔滨市建行香坊支行 2805519.04 91.12.20 13.176% 92.9.20
合计 33679623.26
附注21:股本期末余额61,210,000.00元,其中:
(1)国家股30,180,000.00元
(2)法人股:岁宝集团(深圳)实业有限公司股本29,310,000.00元,阿城市热电厂股本1,720,000.
00元。
附注22:资本公积金期末余额44,147.85元,其中:
(1)国家还贷基金9,339,526.48元,系国家对哈尔滨化工热电厂给予优惠政策,每年实现利润除
提取的折旧基金,全部用于归还建厂基建借款。但由于该厂资金紧张,近两年上述优惠政策并没有
享受,一直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挂帐。这次改组股份制企业,经市财政局批准,这一资金仍做为偿
还长期借款的资金来源,归国家所有。
(2)三方发起人折股形成的资本公积金35,391,622.37元。发起人认购61,210,000股,按1:1.578
2比例计算,实交金额为96,601,622.00元,扣除产股本61,210,000.00元,其余上述资本公积金。
附注23:盈余公积期末余额88,993.15元,其中:公益金88,993.15元。
附注24: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11,066,691.14元,为1994年1月1日至6月30日实现的利润总额。
7、利润表附注说明:
附注1:主营业务收入73,324,440.59元,其中电力销售收入51,482,536.15元,热力销售收入21,8
41,904.44元。
附注:营业成本55,186,619.37元,所含内容与主营业务收入相适应。
附注3:管理费用2,634,730.87元,1月1日至6月30日实际支付数。
附注4:财务费用2,249,862.21元,1月1日至6月30日实际支付数,具体内容贷款利息和银行手续
费用等。
附注5:营业税金与附加1,920,495.57元,包括产品税1,207,597.65元,增值税126,206.21元,城
建税456,315.78元,教育费附加130,375.93元。
附注6:营业外收入5,373,60元内容是停薪留职人员交的管理费。
附注7:营业外支出371,415.13元,主要包括离退休人员工资329,015.61元,退休人员医药费29,2
13.54元,信房公积金3,087.00元,退休人员活动经费1,414.58元,罚款1,087.00元,家属补助费4,019
.50元,其他3,577.90元。
附注8:所得税按15%计算1,660,003.67元。
七、财务指标分析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指标数
1.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03
2.速动比率 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1.72
3.应收帐款周转率 主营业收入/应收帐款余额 3.24
4.每股权益 股东权益/股本总额 1.89元
5.每股收益率 税后利润/股本总额 31.2%
6.股东权益比率 股东权益/资产总额 56%
注:
1、上半年数字未换算成全年数字
2、所得税税率按15%计。
3、每股收益率指标计算时,股本总额按3018万股计,其原因是按照三方发直人协议,深圳岁宝
、阿城市热电厂法人股投入本公司资金至新股发行完毕后方能动用,且深圳岁宝、阿城热电厂法人
股共计3103万股不参与上半年分利。
4、每股权益指标中股本总额以6121万股计。
八、上市之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业
务试行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向全体股东作如下承诺:
1、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和要求披露重大的信息,并接受证券主管机关、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监督管理。
2、及时、真实、准确地公布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并备置于规定场所供投资者公众查阅。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经理持本公司股票发生变化时,在报告证券主管机关、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同时向投资者公众公布。
4、在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消息可能对本公司的股票市场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时,本公
司知悉后将及时对该消息予以公开澄清。
5、本公司董事、监事有率理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建议和批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利用已
获得的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从事股票买卖活动。
九、内部审计监督制度
根据《股份制试点企业审计暂行规定》,为加强本公司内部管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维护本公
司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设立内部审计室 ,内部审计按照国家的方针政策、各项财政经济法规和有
关规章制度,对本公司所属企业的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通过审计工作使公司的经
营活动更为规范。
十、重要事项揭示
1、发起人主体单位原哈尔滨化工热电厂改组前会计制度执行财政部1992年12月31日颁布的《工业
企业会计制度》。改制后执行《股份制企业会计制度》。
2、所得税:改制前,原哈尔滨化工热电厂实行税前还贷免交所得税,改制后,发行人根据哈尔深人民
政府哈政文发(1993)11号文批准,自1994年1月1日起,所得税率参照上市公司的作法按15%执行。
3、税后利润的分配顺序:
按公司章程规定,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亏损;
(2)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3)提取公益金;
(4)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5)支付普通股股利。
4、1993年12月19日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授权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作为国有资产所
有者的代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政策规定对公司的国有资产实行产权监管。
5、哈尔滨市规划土地管理局俣规土揽字(1993)43号文同意将原公司使用的国有土地权收归市政府,
采取出让方式提供给新组建的本公司使用,使用期限五十年。该土地使用面积13.8万平方米,公司
已与哈尔滨规划土地管理局签订了土地有偿使用合同。
6、新发行的股本金到位情况:本次发行社会公众股2500万股,每股价格4.6元,共计11500万元已于19
94年7月7日全部到位。
7、重要合约
以下为原公司于本公告刊登日前两年内所订阅的重大合同。
(1)1993年8月8日,哈尔滨化工热电厂与黑龙江省青山煤矿签约了购煤合同,由青山煤矿每年向
哈尔滨化工热电厂供煤10万吨,有效期5年。
(2)1993年8月20日,哈尔滨化工热电厂与黑龙江省立新煤矿签约了购煤合同,则立新煤矿每年
向哈尔滨化工热电厂供原煤12万吨,有效期5年。
十一、风险与对策
详见1994年6月21日《上海证券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明
十二、发展规划及资金投向
详见1994年6月21日《上海证券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明
十三、公司1994年盈利预测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我所接受委托,对贵公司一九九四年一月至十二月盈利预测所依据的“会计准则”及“采用的
计算方法”(贵公司筹委会对此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进行了审阅。
通过审阅,我们认为贵公司盈利预测是按照贵公司所确定的各项基准和假设编制的。所依据的
会计准则及估用的计算方法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基准条件和假设:
1、基准:
本公司盈利预测是参照前三年的实际经营业绩,并考虑到本公司成立后,现实各项基础能力、
发展潜力和适当的发展速度以及新增投资项目预计实现的效益而编制的。所依据的资料可靠、真
实;所依据的会计准则在主要方面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原则一致;在编制原则上遵循了我国现行法
律、法规和制度的有关规定。
2、假设:
(1)公司遵循的我国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公司所在地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改变;
(2)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怕涉及的国家或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
(3)公司增资扩股及兴办新的投资项目如期进行;
(4)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或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利影响。
哈尔滨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靳合群 李岩青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八日
根据公司盈利预测之基准,在无不可预见情况下,董事会预测并经哈尔滨会计师事务所验证,本
公司1994年盈利预测如下:
项目 金额
一、主营业务收入 7,230
减:营业成本 5,014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460
财务费用 50
营业税金
二、主营业务利润 1,706
加:其他业务利润 150
三、营业利润 1,856
加:投资收益
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50
四、利润总额 1,806
减:所得税 270.9
五、税后利润总额 1,535.1
六、每股税后利润 按加权平均法计0.26(元/股)
按全面摊薄法计0.18(元/股)
七、每股净效 2.678(元/股)
十四、备查文件
1、哈尔滨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哈体改发(1993)242)《关于同意组建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
有限公司的批复》
2、哈尔滨市计划委员会(哈计财金(1993)733号)《关于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2500万元额度请示的批复》。
3、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哈国资评字91993)第251号)《关于哈尔滨化工热电厂国有资产
折股方案的确认通知》
4、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评(1993)524号)《对哈尔滨化工热电厂资产评估的确认通知》
5、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6、重大合约文本
7、哈尔滨化工热电厂1993年查帐报告书
8、哈尔滨会计师事务所哈会师内字(1994)第B0105号《关于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新
增股本的验资报告》。
9、哈尔滨会计师事务所哈会师内字(1993)年B0024号《关于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1993
年10-12月及1994年1-12月盈利预测审阅的函》
10、哈尔滨会计师事务所哈会师内字(1994)第B0106号《审计报告》。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四年八月六日
组织机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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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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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
│ └─────┘
┌──┴──┐
│ 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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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经理 │
└─┬──┘
┌───┐ │ ┌───┐
│副总 │ │ │三总师│
│经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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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人 审 财 │投 生 生 经 基
公 事 计 务 │资 产 活 营 建
室 部 室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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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级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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