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B股招股说明书概要

  日期:1993.03.06 09:06 http://www.stock2000.com.cn 中天网

                           重要提示

    本概要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证券之邀请或建议。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要求本公司编制及发出的发行B股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

全面地披露木公司资料,以供境外投资恶者参考,但对该等文件的内容概不负责。

    本公司之发行B股招股说明书乃为是次本公司在深圳市向境外投资者公开发售B股而编制。本

公司并未根据任何其它司法地区之法律或监管规定,采取任何行动申请B股在该等司法地区公开发

售。尤须注意,本公司之发行B股招股说明书并未在香港公司注册处办理注册手续,故此本公司B股

并不能在香港公开发售。

    境外投资者如对发行B股招股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向本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本公司:(755)2225342 

    深圳国标信托投资公司:(755)[564176] 

    深圳市特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将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

    发售新股20,000,000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B股

    发行价:每股B股人民币4.28元

    以每股港币(4.03)元

    于申请认购时缴足  

    上市计划顾问 

    新鸿基国际有限公司    

    头同国包销商 

    摩根建富亚洲(香港)有限公司 

    太丰行融资(亚洲)有限公司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深圳市特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其B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买卖

。本公司董事预计B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时间将为一九九三年六月十八日之前(或稍后某一日

期)深圳证券交易所允准本公司股票挂牌的必要条件如下:

    一、在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直接监督下,本公司A股及B股发行按照承销协议正常

进行,并全部完成,且无违反《深圳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特种股票管

理暂行办法》和《深圳人民币特种股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 

    二、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本公司股份应符合一切上市条件。

    本公司概无任何股份在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或买卖,而本公司目前亦无寻求将B股在任何其他

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接受境外投资者认购B股之申请是根据招股说明书及申请表格所披录的所有资料。申

请人必须为境外法人或自然人,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之自然人与法人。 

    招股说明书及申请表格可于一九九三年三月十一日至三月、八日在下列营业时间内在下列地

点索取。索取表格时,请出示境外身份证或海外护照。 

    1.本公司 

    中国深圳市人民北路128号永通大厦地下

    2.深圳市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本公司之附属公司)中国 

    深圳市建设路友疽大厦一楼 

    3.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部 

    中国深圳市红岭中路7号国际信托大厦地下

    4、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部

    中国深圳市振华路9号海外装饰大厦地下

    申请人应将支票或银行本票及申请人之营业执照本或身份证或护照副本紧钉干已填妥及鉴署

之申请表格上,并投入在下列地址之特备收集箱内。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部:中国深圳市红岭中路7号国际信托大厦地下

    本公司:中国深圳市人民北路128号永通大厦地下

    接受申请之日期及时间如下:



    一九九三年三月十一日星期四—上午九时至下午四时

    一九九三年三月十二日星期五—上午九时至下午四时

    一九九三年三月十三日星期六—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

    一九九三年三月十五日星期一—上午九时至下午四时

    一九九三年三月十六日星期二—上午九时至下午四时

    一九九三年三月十七日星期三—上午九时至下午四时

    一九九三年三月十八日星期四—上午九时至下午四时



    填妥及签署之申请表格须附上于申请时应付的全部款额之港元支票或银行本票及申请人之营

业执照副本或身份证或护照副本,并须于一九九三年三月十八日下午四时前交回。申请人尤须注

意与申请表格提呈之支票或银行本票将会在提呈后任何时间过户。

    根据国家、深圳市关于人民币特种股票(以下简称“B股”)的有关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

经济特区分行同意,深圳市特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以公开发售方式在深

圳市向境外设资者发售共2.000万股本公司B股,发售价为每股人民币4.28元,以每股港币(4.03元)

支付。

    以下资料概要乃摘自本公司编制发出的发行B股招股说明书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招股说

明书〕及【申请表格】),故应与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申请表格一并阅读。本公司接受境外投资者认

购B股之申请乃是根据招股说明书及申请表格所披露的所有资料。境外投资者可于以下指定地址

向本公司或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索取招股说明书及申请表格。



                       公司成立简史

    本分司前身为国营企业,在一九八二年三月十八日成立,取名为深圳市机械汽车配件工业公司,

在同年九月十六日易名为深圳市机械工业公司。本公司从深圳市工业局接管多间从事机械工业及

汽车维修及测试国营企业,成为一间以机械生产及贸易为主之集团企业,在八0年代,集团业务扩展

到进出口及房地产业务。

    于一九八七年,本公司获深圳市政府选为由国营企业转为股份有限公司之首批试点单位,本公

司于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十日经深圳市政府批准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取名为深圳市特力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惟迄今并无发行任何股汾。本公司于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一日获深圳市政府批准将本

公司改组为公众股份有限公司,取名为深圳市特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业务简介

    本公司获准发行为数共4,59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之普通股,其中2,598万股为人民币普

通股票(以下简称“A股”)及2,000万股为B股。

    发行A股方面,2,180万股A股将采取新股认购申请抽签限额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售;其余的418万

股A股将发售予本集团职工。

    发行B股方面,全数2,000万股B股由本公司在深圳市以公开发售形式向境外投资恶者发售。B

股发售价为每股人民币4.28元,须在提交申请表时以每股港币(4。03)元全额支付。此外申请人需

在提交申请时缴交发售价之百分之一的经纪佣金、收款银行费用60港元以及(如适用)深圳证券登

记公司开户费(个人120港元,公司、机构或基金580港元),详情载招股说明书及申请表格。



                    申请认购B股手续

    由一九九三年三月十一日至三月十八日,境外投资者可凭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于以下地址

索招股说明书及申请表格。

    1.本公司

    中国深圳市人民北路128号永通大厦地下

    2.深圳市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

中国深圳市建设路友谊大厦一楼

    3.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部

    中国深圳市红岭中路7号国际信托大厦地下

    4.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部

    中国深圳市振华路9号海外装饰大厦地下

    上述地点之营业时间为: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时至下午四时

    星期六—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

    每位境外投资者每次最多可领一份招股说明书及两份申请

表格。申请表格为无价表格,其数量能充分满足境外设资者的索表要求。

    申请人应于一九九三年三月十八日下午四时前,将已填妥及签署之申请表格,连同认购股票应

缴款额之支票或银行本票以及申请人之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或护照)复印副本,投入在下列地址之

特备收集箱内。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中国深圳市红岭中路7号国际信托大厦地下

    本公司:中国深圳市人民北路128号永通大厦地下

    本公司及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将于上述期间之营业时间内处理公众查询。



                             创立大会

    本公司拟于一九九三年四月十八日举行创立大会。创立大会之议程包括听取本公司筹委会关

于本公司筹建情况报告,通过本公司章程草案,选认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以及取决其它有关本分司

设立事项。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详细议题将自行公告。



                    新股发行之后股权结构

    在发行A股及B股(以下简称“新股发行”)后,公司之注册股本将增至人民币16,688万元,含16,

688万股普通股,其中14,688万将为A股及2,000万将为B股。在新股发行后,本公司之股权结构预计

将会如下:

    (1)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作为本公司发起人,将持有12,090万股A股,约占本公司注册股本之72.

4%;

    (2)境内公众将持有2,180万股A胺,约占本公司注册股本之13.1%;

    (3)本集团员工将持有418万股A股,约占本公司注册股本之2.5%;

    (4)境外投资者将持有2,000万股B股,约占本公司注册股本之12%。



                      B股有关权益

    本公司B股,享有与本公司A股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其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证,惟B

股的分红派息及其他合法收入,一律以人民币计价,但按深圳外汇调剂市场调剂价折算成外币,以

外币支付。在依法纳税之后,可自由汇出境外。

    为便于B股股东了解本公司财务状况,本公司将委任一家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每年按国际会计

准则审计公司之财务报告。本分司亦会将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中英文年度报表在深圳和香港报

章刊载。



                B股公开发行有关事宜及当事人

    为确保本公司B股的发行成功,本公司已于一九九三年三月六日与由新鸿基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为首之承销团订立有关发售B股之承销协议及委托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作为B股发

行的收款银行。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亦已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本集团截至一九九二年三月三

十一日止三个月及截至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营业绩及在一九九二年三月三十一

日的资产净值,以及审阅本集团截至一九八九年及一九九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的财务报

表。



                    发售款项之用途

    发售A股及B股所得之款项净额,于扣除有关开支后,估计约为人民币18,500万元。董事会目前

拟将该笔款项净额作以下用途。

    (一)投入股金,3,500万元用于新工业项目的投资

    1.投资336万元用于设立深圳天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投资180万元用于设立深圳市特力数显仪器有限公司

    3.投资2,000万元用于中国机械工业浦东开发实业总公司

    4.投资984万元用于深圳先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投入股金1,955万元用于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扩大生产

    1.投资940万元用于深圳市机械工贸公司扩大瓦楞纸板生产线

    2.投资1,015万元用于深圳市汽车维修测试公司扩大汽车修理和测试设备生产线

    (三)投入股金12,370万元用于发展第三产业

    1.投资674万元用于现有工业区的改造完善

    2.投资1,016万元用于宝安区、平湖、石岩两个工业区的建设

    3.投资4,560万元用于内地房地产开发项目

    4.投资5,056万元用于建设恃力大厦

    5.投资674方元用于兴办特力仓储公司

    6.投资390万元用于兴建永通宾馆

    (四)余款将用作额外营运资金

    倘售股事项所得之款项净额并非即时用作上述用途,董事会目前拟将售股事项所得之款项净

额存于银行作短期存款。



                    公司经调整后之资产净值

    在新股发行后及根据B股招股说明书内之基准计算,本公司之经调整后资产净值约为人民币36,

556万元,每股经调整后资产净值约为人民币2.19元。



                       公司溢利估计

    本集团根据国际会计标准截至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除税但未计非经常项目溢

利估计约为人民币2,900万元。此溢利估计乃根据本集团截至一九九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

经审核帐目及本集团截至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余下九个月未经审核管理帐目而编制。

    每股溢利为人民币0.24元,市价/溢利率为17.8倍。



                      B股上市及交易

    本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B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买卖。公司董事预计B股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时间将为一九九三年六月十八日(或稍后某一日)之前。深圳证券交易所允准本公

司股票挂牌的必要条件如下:

    (1)在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直接监督下,本公司A股及B股发行按照承销协议正常进

行,并全部完成,且无违反《深圳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币特种股票管

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人民币特种股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

    (2)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本公司股票应符合上市条件。本公司概无任何股份在其他证券

交易所上市或买卖,而本公司目的亦无寻求将B股在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



                              深圳市特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筹备委员会

                                   一九九三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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