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92)沪人金股第29号文批准,上海双鹿电器有限公开发行人民币股
票921.7万元,每股面值10元,计921.7万元。其中:原上海电冰箱厂以其全部净资产帐面价值折股571
.7万股,向社会法人公开发行300万股,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50万股(包括公司职工认购的10万股),
每股价格56.6元。
本招股说明书根据《上海市证券交易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为投资者提供本公司的基本
情况和股票发行认购手续等资料。
公司董事会愿就本招股说明书内容负全部责任。
本招股说明书已分别送达下列单位:
1、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
2、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3、上海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
4、上海证券交易所
一、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下列词语的含义是:
1、公司:指上海双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职工:指上海双鹿电器分有限公司的在册职工
3、股票:指公司本次发行的记名式普通股票
4、承销机构:指以上海申银证券公司为主承销的承销团
5、元:指人民币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双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天山路651号
法定代表人:张世杰
2、公司性质:
公司是经上海市有关部门批准,由原集体所有制性质的上海电冰箱厂必制而成的股份制企业。
公司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负盈亏,并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有限经济责任。公司
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后具有法人资格。
3、原上海电冰箱厂情况介绍:
上海电冰箱厂是上海最早生产家用电冰箱的专业工厂,是轻工业部定点生产电冰箱的大型骨干
企业。主要生产有双鹿牌冷藏箱,冷冻冷藏箱,家用和商用冷柜。双鹿系列产品系上海市名牌产品,
曾多次获得国家和轻工部颁发的优质产品证书,其BC-180冷冻冷藏箱的BCD-180冷冻冷藏箱双获国
家银质奖,是全国冰箱行业中唯一有两个产品同时获得国家银质奖的企业。
“七五”期间企业的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特别是1989、1990、1991年在全国电冰箱行业生产
下降,效益滑坡,一部分企业严重损亏的情况下,上海电冰箱厂仍保持持续大幅度增长的好势头。199
1年出口创汇588万美元,经济效益名列全国行业之前茅,企业先后被评为上海市先进企业、优秀企
业、上海市节材先进企业、上海市生产先进企业。
三、公司资本构成及经营范围
1、资本构成:
公司注册资本金总额9217万元,每股面值10元,计921.7万股,其中:法人持股8717万元,计871.7
万股,占股本总额94.58%(原上海电冰箱厂以其全部净资产帐面价值折股5717万元,计571.7万股,占
股本总额62.03%;社会法人持股3000万元,计300万股,占股本总额32.55%)个人持股500万股,计50万
股,占股本总额5.42%。
2、经营范围:
主营:电冰箱、冷柜
兼营:制冷电器具、厨房电器具、整容保健具及技术服务。
四、公司资产经营状况
1、经营状况: ( 单位:万元)
项目 1989年 1999年 1991年
销售收入 20872 28174 29647
销售税金 994 575 1464
实现利润 2195 2710 2248
税后利润 1395 2093 2123
2、资产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1989年 1990年 1991年 1992年3月
资产总额 21772 20444 21668 23676
负债总额 17731 14938 15904 17959
资产净值 4041 5506 5764 5717
上述财务状况均经上海会计师事务所第五分所注册会计师陈联珠、宋树耿进行查帐验证,并出
具资产净值及经营状况鉴证报告。
3、资产重估情况
截止一九九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企业净资产为5717万元(帐面价值),经上海会计师事务所第五
所重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净资产总额重估为12850万元,升值7133万元,升值率为125%。
五、发行股票的用途和效益预测
1、股票发行的用途
公司将招股吸收资金,用于八五期间的产品结构调整的技术改造项目,用于建设浦东出口生产
基地,从而进一步扩大企业的生产能力和出口创汇能力。
2、经济效益预测 (单位:万元)
项目 1992年 1993年 1994年
销售收入 31706 39436 50676
销售税金 1268 1577 2027
实现利润 3479 4097 5499
税后利润 2331 2745 3684
以上经济效益预测均由上海会计师事务所第五分所注册会计师陈联珠、宋树耿验证,并出具鉴
证报告。
六、股票发行
1、股票名称:上海双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2、股票种类:股票为记名式普通股股票,以人民币计值。
3、发行总金额:公司发行票9217万元,每股面值10元,计921.7万股,其中上海电冰箱厂以其全
部净资产帐面价值折股571.7万股,向社会法人公开发行300万股,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50万股(包括
公司职工认购10万股)。
4、股票面值:
(1)票面金额10,000元,每张股票含股数1,000股;
(2)票面金额100元,每张股票含股数10股。
5、发行价格:采用溢价发行的方法,每股发行价格56.6元。
6、股票收益分配:公司股票实行只计红利不计股息的收益分配方法。持股法人和个人持股的
股份享有相同的红利率,红利率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经营状况决定,上不封顶,下
不保底。
七、承销机构和方式
1、承销机构:本次股票发行由上海申银证券公司牵头组成承销团。
主承销:上海申银证券公司
地址:威海路681号 , 法定代表人:阚治东
分销商:上海万国证券公司
地址:南京西路1728号
法定代表人:管金生
上海海通证券公司
地址:四川中路480号
法定代表人:汤仁荣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上海市信托投资公司
地址:茂名南路59号
法定代表人:陈正亮
2、承销方式 :
公司委托承销机构采用代销发行的方式,向社会法人和个人公开发行股票,对承销中尚未被认
购的股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售。
八、社会个人投资范围及股东权利与义务
1、社会个人投资范围:持有“1992年上海股票认购证”的社会公众。
2、股东权利与义务:凡公司股票持有者,均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按其持的股份享有相应的权利
和义务。
股东权利:
(1)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公司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2)依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转让股份、分得红利,优先承购新股;
(3)查阅公司章程和财务报告;
(4)公司终止后按股份比例取得公司剩余财产。
股东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认股后缴纳股金,不得退股;
(3)承担公司经营亏损或破产的有限经济责任;
(4)不从事危害公司利益的各种活动;
九、认购股票的办法
1、社会个人股认购办法:
凡需认购本公司票者必须持有“1992年上海股票认购证”(以下简称“认购证”)。本次发行
由承销机构按“认购证”数量及中签人数的比例,根据“认购证号码公证抽签(抽签办法,认购股数
及中签号码另行公告),中签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认购手续。
2、公司职工优先认的办法。
3、法人实行公开发行的办法。
十、股票的上市交易
本次向社会发行的票待符合上市条件后,将按有关规定提出上市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证券主管机关核准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职工股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半内不得转
让,股票将全部委托上海交易所代为保管。
本招股说明书的解释权属公司董会。
上海双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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