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转:三级管理 逐年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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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决国有股问题,我认为首先是今后新股发行要全流通,接下来才能谈解决已经上市的大量不流通的国有股与法人股。
首先,将国有股的分散管理变为三级管理:即三分国有股(分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30%、投资的地方政府社保基金会40%(以后慢慢集中给省政府管理)和上市公司工会失业保障基金会30%)。每个管理机构每年可按照资产净值价减持或按照市价增持3%-5%(减持股优先配售给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二级市场股民、增持按市价,可随时流通。每个管理机构按照资产净值价审核核算承包增值,增值部分用于社保、产业调整和管理机构提成)。减持应取得批准后公告,减持资金和增值资金可让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根据当地资源配置进行调整产业结构、公司工会解决工人失业等问题。法人股协议转让或取得减持批准后,每年按照资产净值价可减持3%-5%(减持股优先配售给二级市场股民)。
国有股和法人股减持给二级市场股民时,可以用购股权证的办法,以减轻二级市场股民的资金压力。
上市公司工会应取得部分国有股,是因为:上市公司职工曾经为国有股的净资产增值作过贡献,而工会又是职工福利的最基层代表。
为鼓励持有而不是“挤兑”国有股,减持价格可按资产净值逐年提高3%-5%的。(广东韶钢集团 钟飞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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